高標準農田的驗收程序和標準?
項目竣工驗收按照“誰審批、誰驗收”的原則,由項目初步設計審批單位組織開展,并對驗收結果負責。
竣工驗收程序如下:
(一) 縣級初步驗收。項目完工并具備驗收條件后,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可根據實際,會同相關部門及時組織初步驗收,核實項目建設內容的數量、質量,出具初驗意見,編制初驗報告等。
(二) 申請竣工驗收。初驗合格的項目,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向項目審批單位申請竣工驗收??⒐を炇丈暾垜凑湛⒐を炇諚l件,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分類總結,并附竣工決算審計報告、初驗意見、初驗報告等。
(三) 開展竣工驗收。項目審批單位收到項目竣工驗收申請后,一般應在60天內組織開展驗收工作,可通過組建專家組,邀請工程、技術、財務等領域的專家參與,或委托第三方專業技術機構組成的驗收組等方式開展竣工驗收工作。驗收組通過聽取匯報、查閱檔案、核實現場、測試運行、走訪實地等多種方式,對項目實施情況開展全面驗收,形成項目竣工驗收情況報告,包括驗收工作組織開展情況、建設內容完成情況、工程質量情況、資金到位和使用情況、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存在問題和建議等,并簽字確認。項目竣工驗收過程中應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提高驗收工作質量和效率。
(四) 出具驗收意見。項目審批單位依據項目竣工驗收情況報告,出具項目竣工驗收意見。對竣工驗收合格的,核發農業農村部統一格式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證書》
(格式見附件)。對竣工驗收不合格的,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應當按照項目竣工驗收情況報告提出的問題和意見,組織開展限期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送竣工驗收組織單位。整改合格后,再次按程序提出竣工驗收申請。
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后,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應對項目建檔立冊,按照有關規定對項目檔案進行整理、組卷、歸檔,并按要求在全國農田建設綜合監測監管平臺填報項目竣工驗收、地塊空間坐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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