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指標監測方法是什么
環境指標很多,國家對不同的環境質量有不同的標準,同時對應的監測方法也不同。如地表水質量、地下水質量、環境空氣質量、城鎮污水廠排污標準等等。想知道什么指標,對應什么標準,用什么監測方法請到環保部科技標準司查詢,查詢網址:
水環境監測方案中有哪幾種監測斷面
關于地表水監測斷面的布設原則:
監測斷面在總體和宏觀上須能反映水系或所在區域的水環境質量狀況。各斷面的具體位置須能反映所在區域環境的污染特征;盡可能以最少的斷面獲取足夠的有代表性的環境信息;同時還須考慮實際采樣時的可行性和方便性。
1 對流域或水系要設立背景斷面、控制斷面(若干)和入海口斷面。對行政區域可設背景斷面(對水系源頭)或入境斷面(對過境河流)或對照斷面、控制斷面(若干)和入海河口斷面或出境斷面。在各控制斷面下游,如果河段有足夠長度(至少10KM),還應設消減斷面。
2 根據水體功能區設置控制監測斷面,同一水體功能區至少要設置1個監測斷面
3 斷面位置應避開死水區、回水區、排污口處,盡量選擇順直河段、河床穩定、水流平穩,水面寬闊、無急流、無淺灘處。
4 監測斷面力求與水文測流斷面一致,以便利用其水文參數,實現水質監測與水量監測的結合。
5 監測斷面的布設應考慮社會經濟發展,監測工作的實際狀況和需要,要具有相對的長遠性。
6 流域同步監測中,根據流域規劃和污染源限期達標目標確定監測斷面(見第7章流域監測)。
7 河道局部整治中,監視整治效果的監測斷面,由所在地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8 應急監測斷面布設見第9章。
9 入海河口斷面要設置在能反映入海河水水質并臨近入海的位置。
本網站文章僅供交流學習 ,不作為商用, 版權歸屬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及時與原作者取得聯系,若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