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以后怎么辦?
我很高興來回答這個問題。
所謂失信被執(zhí)行人,是指在實際生活中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執(zhí)行生效法律文書規(guī)定的義務的人,也就是平常說的“老賴”。
失信被執(zhí)行的意義。“老賴”的存在,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破壞,也是文明社會法治建設的毒瘤。對失信人進行司法執(zhí)行,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屏障,是實現當事人勝訴債權的有力保護。
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懲戒方式。一是對其高消費進行限制,譬如出行乘坐高檔次交通工具,入住高檔賓館等進行限制,給生活帶來極大不便。二是通過報紙、廣播、電臺等媒體公告相關部門,在其商業(yè)經營等活動中給予信用懲戒,譬如銀行借貸等限制活動。三是隨著征信體制的法制化建設,對其子女入學,入職,信貸等也有一定的影響。
如何消除失信懲戒。失信被執(zhí)行人如果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zhí)行完畢的,人民法院就會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庫中刪除,恢復正常其正常生活和經營活動。
做遵紀守法的合格公民。依法治國,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遵紀守法,做合格公民,是每個人的基本價值追求和應盡義務。希望失信者,早日履行義務;未失信者,保持良好信譽,開創(chuàng)美好人生。
以上建議,是否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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