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環保能源天津有限公司 是國企嗎?
一、光大環保能源天津有限公司 是國企嗎?
不是,他是有限公司。
二、空氣質量實時監測系統哪一年開始的
環保部1月12日公布城市空氣質量日報,API污染指數最高的前10位城市是:第一名石家莊、第二名邯鄲、第三名保定、第四名唐山、第五名天津、第六名鄭州、第七名濟南、第八名秦皇島、第九名濟寧、第十名烏魯木齊和武漢并列。此排名不包括PM2.5和臭氧污染指數。 連日來,霧霾天氣籠罩中國中東部大部地區,來勢洶洶且勢頭不減。大霧造成較為嚴重的空氣污染,據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的全國城市空氣質量實時發布平臺顯示,12日,北京、河北、山東等地空氣質量達嚴重污染,PM2.5指數直逼最大值。 北京首變“褐紅”臉PM2.5值突破900 北京上空“臉色”從11日就開始變得陰沉,11日夜間霧愈來愈濃,北京市氣象臺于22時30分發布大霧黃色預警。直到12日上午,北京市平原地區都還被大霧籠罩,城區和東南部地區能見度小于500米。 隨著霧霾的加重,北京空氣質量越來越差。截至12日10時,北京市35個監測站點中,31個監測站點全部為最高級別的六級嚴重污染,顯示為褐紅色。這是北京今年正式開始實施新空氣質量標準后,遭遇的首個嚴重污染日。而北京環保監測中心數據顯示,截至12日18時,北京城區空氣質量已達嚴重污染級別,市區PM2.5濃度非常高,天壇、前門、東四環、朝陽農展館、豐臺等地PM2.5濃度監測值都在750微克/立方米左右(即0.075毫克/立方米),已瀕臨“爆表”。根據國務院2012年2月公布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PM2.5年和24小時平均濃度限值分別定為0.035毫克/立方米和0.075毫克/立方米。截至晚上23時,北京西直門北、南三環、奧體中心等監測點PM2.5實時濃度突破900,西直門北監測點最高達993微克/立方米。 北京環境監測中心專家表示,從污染形勢預報的分析結果看,此次影響北京市的重污染過程在下周一之前不會發生明顯改善。 多地重度污染部分突破測量上限 山東、河北、河南、湖北等地的多個城市空氣質量也都為嚴重污染,PM2.5及PM10監測指數達到頂峰數值。 江西12日遭遇2013年以來最大濃霧襲擊,多個縣市出現能見度不足500米大霧,部分地區能見度小于50米。 11日7時5分,四川省氣象臺發布第5號大霧橙色預警,部分地方能見度將小于200米。11日,成都市環保局發布空氣質量日報與預報,由于大霧原因,11日和12日成都主城區空氣質量等級均為輕微污染。 記者從河北省空氣質量自動發布系統上看到,11日16時,河北省11個設區市的空氣質量除承德為“重度污染”、張家口為“優”外,其余9城市均為“嚴重污染”,其中石家莊、邯鄲、邢臺、衡水的空氣質量指數甚至“爆表”,數值已達到或超過 500的測量上限,首要污染物多為PM2.5、PM10。 天津市環保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顯示:11日晚7時左右,天津市17個監測站點中,有16個監測點最近24小時的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在300以上,屬“重度污染”。 截至11日17時,武漢市位于城區的9個監測點空氣質量指數均在200以上。據了解,這是武漢進入新年后的第五個重度污染日,首要污染物均為PM2.5。部分監測點10日的空氣質量指數一度超過300,創下新年來空氣污染最為嚴重的紀錄。 河南省氣象臺預報專家解釋,因近期大氣層結構穩定,近地層空氣濕度大,地面氣壓場弱,風力小,夜間氣溫低,導致大霧出現。由于大氣處于穩定狀態,既無垂直運動,亦無水平流動,致使空氣中的污染物無法擴散,導致霾產生。
三、天津市環境保護局的機構設置
辦公室
負責局系統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與督辦。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局領導公務活動。擬訂機關行政管理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機要、秘書、檔案、政務值班、文電處理、政務信息與政府信息公開、電子政務及有關會議組織工作。負責承辦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議案、意見和環境信訪工作。擬訂局年度工作計劃,起草年度工作總結和綜合性工作報告,撰寫《中國環境年鑒》和《天津年鑒》稿件。負責局機關財務、固定資產、辦公自動化、職工醫保等管理工作。
人事處(黨組辦公室)
負責局系統黨建、黨務和思想政治工作。擬訂局黨組年度計劃。負責局系統的統戰、民族、僑務、保密、國家安全和對臺工作。負責局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共青團、婦委會工作。負責局黨組會議的準備、記錄、文檔管理等會務工作和其它日常工作。指導環保系統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負責局系統人事干部調配和管理。負責局機關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晉升、任免與獎懲工作。負責局系統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福利保險、職稱評定等工作。指導環保系統機構改革與人事管理工作。協助局黨組對區縣環保局領導干部實行雙重管理。組織開展區縣黨政領導班子環境保護政紀考核工作。歸口管理環保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干部培訓、職(執)業資格工作和證書審核發放。
生態城市建設辦公室
負責天津市生態城市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生態市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推動實施生態市建設行動計劃。負責全市性重大環境工程的協調推動工作。承擔鞏固創模成果相關項目協調推動工作。組織編制天津市環境保護規劃和計劃。參與制定天津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審核城市總體、區域、城鎮和專項規劃中環境保護內容。參與編制本市可持續發展綱要。承擔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等其它綜合性業務工作的推動落實,負責業務信息的匯總分析。
財務計劃處(審計處)
負責局系統財務計劃管理工作。擬定局系統部門預算和專項經費管理辦法并監督執行。組織局系統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項目的實施。會同市財政局負責市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和中央環保專項資金及減排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負責引灤水質保護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負責局系統基本建設項目立項、下達投資計劃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局系統固定資產管理。負責局系統政府采購的監督管理。負責局系統內部審計和局屬單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內部審計年度計劃。組織修訂審核內部審計工作管理辦法及制度。負責局系統經營性實體的監督管理工作。歸口管理機關服務中心業務工作。
總量控制處
負責落實污染減排目標責任。組織貫徹有關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環境統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本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計劃和年度減排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污染減排項目工程落實、推動和監督。建立和組織實施總量減排責任制考核制度。組織開展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的核查工作。承擔環境保護統計工作,負責環境統計信息管理,組織編制環境統計年報。
水環境保護處
負責水環境保護工作和水污染防治監督管理。組織貫徹有關水污染防治、水和海洋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擬訂本市水污染防治和水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規章、標準及水環境與近岸海域功能區劃并監督實施。組織擬訂水污染防治和水環境保護規劃、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管理海岸工程、陸上污染源、拆船等海洋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組織擬訂水排污許可證制度并監督實施。負責對排污單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水環境形勢分析。
大氣環境保護處
負責大氣環境保護工作和大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組織貫徹有關大氣環境保護、大氣和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擬訂本市大氣環境保護、大氣和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規、規章、標準及大氣環境功能區劃并監督實施。組織擬訂大氣環境保護和大氣污染防治規劃、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新定型車輛發動機和車輛的環保型式核準,建立在用車以及油品監督管理制度。參與制定能源發展規劃、計劃。組織擬訂大氣排污許可證制度并監督實施。負責對排污單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大氣環境形勢分析。
固體廢物污染管理處
負責固體廢物和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組織貫徹有關噪聲、振動、固體廢物、化學品環境管理及城區土地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擬訂本市噪聲、振動、固體廢物、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管理及城區土地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規、規章和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擬訂噪聲、振動、固體廢物、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管理及城區土地污染防治規劃、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進口廢物審核、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經營許可證審批。負責對產生噪聲、振動、固體廢物及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單位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歸口管理固體廢物及有毒化學品管理中心的業務工作。
生態保護處
負責自然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貫徹自然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擬定本市自然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擬定本市自然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規劃、計劃并監督實施。綜合管理自然保護區,組織開展地方自然保護區評審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物種資源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組織編制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規劃并指導推動。組織指導農村生態示范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負責農村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歸口管理中上元古界自然保護區管理處的業務工作。
開發管理處
負責組織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組織貫徹有關環境影響評價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本市環境影響評價政策、法規、規章并監督實施。參與制定產業調整、發展的政策和規劃,組織對重大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和重要產業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規劃環評進行技術審查。組織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負責天津市環境影響評價“專家庫”的管理。組織開展局系統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窗口的工作。指導區縣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歸口管理環境工程評估中心業務工作。
科技標準處
負責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發展。組織貫徹有關環境保護科技政策。組織擬定本市環境保護科技政策、規劃、計劃并監督實施。組織環境保護科技研究和攻關,組織環境保護技術工程示范和最佳實用技術推廣應用。負責環境標準管理和地方環境標準的制定和修訂。負責建立本市環境標準體系。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設施運營單位資質認可制度。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與環保產業發展等相關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科技工作。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歸口管理環境科學研究院、信息中心、環境學會業務工作。
國際合作處
負責環境保護國際合作與交流。組織貫徹國際環境合作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擬訂本市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的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局外事工作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環境保護國際履約活動的對外聯系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信息交流。負責局系統的外事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局系統人員因公出國(境)的審批手續。
法制處
負責建立健全本市環境保護方面的法規、規章等基本制度。指導和監督環境保護依法行政。負責擬訂和修訂本市綜合性環境保護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組織協調本市環境保護單項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擬訂和修訂,并負責審核、備案和上報。負責擬訂本市環境保護法制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參與本市相關法規、規章的立法工作。組織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對區縣環境保護局法制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研究室
負責組織開展環境保護政策研究。參與制定本市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產業政策。擬訂環境保護調研規劃與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綜合性環境政策調查研究、重大環境保護措施和對策調研,提出政策建議方案。指導和督促區縣環境政策研究和環境保護調研工作。
排污權交易辦公室
參與主要污染物排放權交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主要污染物排放權交易企業的資格、交易量以及交易的環境保護審查。
紀檢監察室
負責組織協調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指導推動全市環保系統行風建設,承擔局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對黨員領導干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檢查、處理黨員和檢查對象違反黨紀、政紀、黨的民主集中制和侵犯黨員民主權利的行為,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負責局系統行政監察工作,參與對行政機關和監察對象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行為的查處工作。接待、調查和處理有關紀檢監察方面的來信來訪。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黨務工作。
老干部處(工會)
負責機關(離)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工會工作。
濱海新區分局
貫徹執行國家、本市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濱海新區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管理和監督檢查;組織擬定濱海新區環境保護規劃和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濱海新區內的規劃環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濱海新區的生態保護及污染控制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濱海新區環境監察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濱海新區環??萍己铜h境監測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濱海新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受市環境保護局委托,對濱海新區內各行政區、功能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業務工作實施領導,建立濱海新區統一的環境保護統計、信息系統;承辦市環境保護局、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綜合處、監管處2個正處級機構。
綜合處
負責濱海新區環境統計信息管理,并組織編制濱海新區環境狀況報告;組織、協調和監督濱海新區生態保護和生態城區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和監督濱海新區污染控制工作;組織、協調濱海新區環境監察工作;組織、協調濱海新區環境監測工作;組織、協調濱海新區環境宣傳教育工作;擬定分局年度工作計劃,起草年度工作總結和綜合性工作報告;負責分局對外聯系及環境保護國際合作與交流等外事工作;負責分局財務計劃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分局機要、檔案、文件處理、會議組織、辦公自動化及相關內勤工作;負責接待工作及濱海新區內的綜合性業務協調;負責分局的車輛管理、日常消耗物品的采購與管理等后勤工作;承辦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管處
組織擬定濱海新區環境保護規劃、計劃并監督實施;參與制定濱海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規劃、總體規劃等;參與濱海新區產業調整與發展的政策、規劃的制定;負責濱海新區內的規劃環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濱海新區環境保護科技工作;承辦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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