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藥品用量依據 污水處理藥品用量依據是什么
一、哪種藥品醫院用量最大?
一般來講,腫瘤和心血管用藥是利潤最高的,不過也要看你的那家醫院是什么科室比較強,如果內科比較強,藥品量就比較大。另外還有器械的利潤,就比藥品還高,外科的用量大。
二、藥品驗收依據有哪些?
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 藥店質量檢查驗收管理制度: (1)質量管理部門必須根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藥品入庫驗收程序,以防假劣藥品進入倉庫,切實保證入庫藥品質量好,數量準確。 (2)企業必須設專職驗收員,檢查驗收人員應經營專業或崗位培訓,由地市級(含)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獲得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且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 (3)入庫藥品必須依據入庫通知單,對藥品的品名、規格、批準文號、注冊商標、有效期、數量、生產企業、生產批號、供貨單位及藥品合格證等逐一進行驗收,并對其外觀質量、包裝進行感觀檢查。發現質量不合格或可疑,應迅速查詢拒收,單獨存放,作好標記,并立即上報主管經理處理。 (4)驗收特殊管理藥品、外用藥品,其包裝的標簽或說明書上有規定的標識和警示說明。特殊管理藥品必須雙人逐一驗收到最小包裝。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按分類管理要求,標簽、說明書有相應的警示語或忠告語;非處方藥的包裝有國家規定的專有標識。 (5)驗收中藥材和中藥飲片應有包裝,并附有質量合格的標志。每件包裝上,中藥材標明品名、產地、供貨單位;中藥飲片標明品名、生產企業、生產日期等。實施文號管理的中藥材和中藥飲片,在包裝上還應標明批準文號。 (6)驗收首營品種,應有該批號藥品的質量檢驗報告書。 (7)進口藥品驗收時,應憑蓋有供貨單位質管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及《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的復印件驗收,進口預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應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生物制品進口批件》復印件;進口藥材應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材批件》復印件。并檢查其包裝的標簽應以中文注明藥品的名稱、主要成分以及注冊證號,并有中文說明書。實行進口藥品報關制度后,應附《進口藥品通關單》。 (8)凡驗收合格入庫的藥品,必須詳細填寫檢查驗收記錄,驗收員要簽字蓋章。檢查驗收記錄必須完整、準確。檢查驗收記錄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9)進貨驗收以“質量第一”為基礎,因驗收員工作失誤,使不合格藥品入庫的,將在季度質量考核中處罰。
三、污水處理石灰理論用量?
用量為10-15千克/畝.米。在養殖過程中潑灑時要化漿隨配隨用,趁熱潑灑,要濾出渣子,以免被養殖品種誤食中毒。切記避免把整塊的生石灰拋入池塘中。潑灑的時間要選擇在晴天的下午3時以后,避免在晴天的上午(水溫不穩定)及中午(水溫高)時段潑灑,及避免在陰天、天氣劇烈變化時潑灑,以免引起水質突變引起魚類應激反應死魚,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四、藥品質量檢測的依據?
藥品檢驗的依據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
2.國家衛生、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頒布的藥品標準;
3.沒有藥典標準和國家藥品管理部門頒布、批準的藥品標準的(如中藥飲片),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中藥飲片泡制規范》中的標準,作為檢驗依據
五、藥品廣告申請法律依據?
1、藥品廣告須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并發給藥品廣告批準文號;
2、申請審查的藥品廣告,符合下列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方可予以通過審查:
(一)《廣告法》;
(二)《藥品管理法》;
(三)《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四)《藥品廣告審查發布標準》;
(五)國家有關廣告管理的其他規定。
3、申請藥品廣告批準文號,應當提交《藥品廣告審查表》(模板在國家和各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均可下載),并附與發布內容相一致的樣稿(樣片、樣帶)和藥品廣告申請的電子文件,同時提交以下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一)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申請人的《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者《藥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三)申請人是藥品經營企業的,應當提交藥品生產企業同意其作為申請人的證明文件原件;
(四)代辦人代為申辦藥品廣告批準文號的,應當提交申請人的委托書原件和代辦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等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五)藥品批準證明文件(含《進口藥品注冊證》、《醫藥產品注冊證》)復印件、批準的說明書復印件和實際使用的標簽及說明書;
(六)非處方藥品廣告需提交非處方藥品審核登記證書復印件或相關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七)申請進口藥品廣告批準文號的,應當提供進口藥品代理機構的相關資格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八)廣告中涉及藥品商品名稱、注冊商標、專利等內容的,應當提交相關有效證明文件的復印件以及其他確認廣告內容真實性的證明文件。
證明文件的復印件,需加蓋證件持有單位的印章。
4、在藥品生產企業所在地和進口藥品代理機構所在地以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布藥品廣告的(以下簡稱異地發布藥品廣告),在發布前應當到發布地藥品廣告審查機關辦理備案。
異地發布藥品廣告備案應當提交如下材料:
(一)《藥品廣告審查表》復印件;
(二)批準的藥品說明書復印件;
(三)電視廣告和廣播廣告需提交與通過審查的內容相一致的錄音帶、光盤或者其他介質載體。
材料的復印件,需加蓋證件持有單位印章。
六、藥品檢驗依據是什么?
藥品檢驗的依據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
2.國家衛生、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頒布的藥品標準;
3.沒有藥典標準和國家藥品管理部門頒布、批準的藥品標準的(如中藥飲片),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中藥飲片泡制規范》中的標準,作為檢驗依據……
七、非法渠道購進藥品處罰依據?
一般是沒收藥物,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或者是行政處罰,具體視你所進貨的數額,以及種類。國家管制藥品是絕對不行的,否則就要負刑事責任,具體見下。
《藥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必須從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這是藥品管理法律對“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的禁止性規定。但實踐中,一些零售藥店并非是從沒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而是其在執法人員檢查時不能提供所購藥品的合法票據,或是不能在監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內出示合法票據,此時大多數執法人員都是按“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給予了行政處罰。
第七十三條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生產藥品、經營藥品的,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藥品,下同)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四條生產、銷售假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有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予以撤銷,并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五條生產、銷售劣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或者撤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于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
第一百四十二條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八、藥品標簽印制的依據?
《藥品包裝、標簽規范細則》是一則由相關主管部門制定并下發的一則規范,作為行為準則和工作準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中國生物制品標準化委員會辦公室: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第23號局令,清理、整頓藥品包裝、標簽和說明書,我局已于2001年4月10日下發了《關于貫徹落實23號令,統一藥品批準文號工作的通知》(國藥監注〔2001〕187號),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分工、計劃等做了安排。
九、核定藥品經營類別的依據?
根據藥品零售企業設置條件與藥品經營范圍、經營規模的適應程度,核定的經營范圍從小到大分為一類、二類和三類,相對應的企業分別簡稱為一類店、二類店和三類店。
(一)一類店經營范圍限定為非處方藥。
(二)二類店經營范圍限定為非處方藥、處方藥(注射劑、腫瘤治療藥、抗生素、生物制品、二類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罌粟殼、中藥飲片等除外),《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標注“必須憑處方銷售的藥品除外”字樣,同時注明上述必須憑處方銷售的藥品除外的類別。
(三)三類店經營范圍包括非處方藥、處方藥、中藥飲片等所有可在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的藥品。經批準三類店還可銷售二類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及罌粟殼,并在《藥品經營許可證》的經營范圍上單獨列明。
(四)上述企業均應執行國家禁止藥品零售企業銷售麻醉藥品、放射性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終止妊娠藥品、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胰島素除外)、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疫苗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五)按《廣東省食品藥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分類管理辦法》規定,根據企業的經營規模及核定的經營范圍等條件確定藥品零售企業風險級別,并從小到大依次劃分為A級、B級、C級和D級。
第六條藥品零售企業分級分類實施動態管理,根據開辦條件驗收、認(換)證檢查、日常監督檢查、跟蹤檢查及飛行檢查等監督檢查結果,結合企業設置條件的滿足程度進行動態調整。對未按核定的分類設置條件要求經營,擅自降低經營條件,經營范圍、經營規模與原核定分類設定條件不相適應的,執業藥師等藥學技術人員“掛證”,無法在職在崗履行處方審核、藥學服務及質量管理等情形的,將按規定納入藥品安全“黑名單”。企業被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后,被納入藥品安全“黑名單”的同一投資主體再次申請開辦的,將按《藥品安全“黑名單”管理規定(試行)》規定處理。
十、判斷是不是藥品的依據?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判斷。1. 在中國,藥品是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確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物品應當被認定為藥品:- 具有預防、治療人或者動物疾病的功能、宣傳具有預防、治療疾病的功能的,以及具有診斷、治療、消毒用途的物品;- 用于管理和檢驗藥品的物品;- 對生物、藥效學和藥理學的研究所用的物品。2. 因此,如果要判斷某個物品是否為藥品,需要查看其是否符合以上法律法規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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