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廢物控制標準2018 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一、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答: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是(GB 31572-2015)。
合成樹脂工業企業排放惡臭污染物、環境噪聲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產生固體廢物的鑒別、處理和處置適用相應的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配套的鍋爐和導熱油爐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二、危險廢物填埋污染物控制標準2019解讀?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規范危險廢物填埋過程的環境管理工作,現批準《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為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并由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8-2019)。
依據有關法律規定,該標準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該標準自2020年6月1日起實施,自實施之日起,《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8-2001)同時廢止。
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量罰標準?
第一百一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固體廢物輸入境內的,由海關責令退運該固體廢物,處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承運人對前款規定的固體廢物的退運、處置,與進口者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一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過境轉移危險廢物的,由海關責令退運該危險廢物,處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一百一十七條 對已經非法入境的固體廢物,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依法向海關提出處理意見,海關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作出處罰決定;已經造成環境污染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進口者消除污染。
第一百一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故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責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故的,還可以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關閉。
造成一般或者較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故的,按照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計算罰款;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故的,按照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計算罰款,并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
四、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污染物排放標準是指為了維護環境,制定的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的相關要求。要求主要有以下幾點:
1)電池廢水處理:電池廠每天要給排污口安裝水質監測儀,定時測定排放的全氮、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總磷、重金屬等污染物,并將測試結果定期上報給當地環保部門。
2)廢氣排放:電池廠應按照國家規定,設置排放污染物特征檢測儀,定期監測煙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及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濃度,確保煙氣排放標準符合國家規定。
3)固體廢物排放:電池廠發生的固體廢棄物,必須進行排放檢測,其中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以及其他有害物質,應按照國家的排放標準,確保每個物質的排放濃度符合要求。
五、鍛造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本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條之規定,結合中國鍛壓行業的實際情況,并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由中國鍛壓協會(CCMI)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本標準由中國鍛壓協會負責解釋。
鍛壓工業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鍛壓企業工業爐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以及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
本標準適用于鍛壓行業天然氣工業爐的管理,以及相關工業爐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設計、竣工驗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 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T 56 固定污染物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 碘量法
HJ/T 57 固定污染物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
HJ/T 75 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試行)
HJ/T 76 固定污染源排放煙氣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試行)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
HJ/T 398 固定污染源排放煙氣黑度的測定 林格曼煙氣黑度圖法
3 術語和定義
3.1 工業爐
工業爐是指在工業生產中用燃料燃燒或電能轉換產生的熱量,將物料或工件進行冶煉、焙燒、燒結、熔化、加熱等工序的熱工設備。
3.2 標準狀態
指溫度為273.15K,壓力為101325Pa時的狀態,簡稱“標態”。本標準規定的排放濃度均指標準狀態下的干煙氣中的數值。
3.3 無組織排放
凡不通過煙囪或排氣系統而泄漏煙塵、生產性粉塵和有害污染物,均稱無組織排放。
3.4 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鍛壓
監控點的污染物濃度在任何1.0h的平均值不應超過的限值。
3.5 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
在標準狀態下,排氣筒中干排氣所含污染物任何1.0 h濃度平均值,mg/m3(標)或mg/Nm3。
3.6 排氣筒高度
自排氣筒(或其主體建筑構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氣筒出口計的高度。
3.7 氧含量
燃料燃燒后,煙氣中含有的多余的自由氧,通常以干基容積百分數來表示。
3.8 周邊建筑物
指企業排氣筒建設之前已經存在的有人類活動的建筑物。建筑物的高度考慮地勢高差,當排氣筒(及其主體建筑)所在水平面與評價范圍內的建筑物所在水平面的地勢高差大于排氣筒高度和其最大煙氣抬升高度之和時,可不視此建筑為周邊建筑物。
4 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鍛壓工業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見表1。
表1 鍛壓工業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單位:mg/m3(煙氣黑度除外)
序號 污染物名稱 排放限值
1 SO2 50
2 NOx(以NO2計),氧含量8% 150
3 顆粒物 10
4 煙氣黑度(林格曼黑度,級) 1
注:對于高性能要求工業爐,建議采用爐后煙氣處理設施達到表1第二項指標。
4.2 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見表2。
表2 鍛壓工業爐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排放限值
單位:mg/m3
污染物名稱 周界外最高允許濃度
顆粒物 1
4.3 所有排氣筒高度應不低于15m。排氣筒周圍半徑200m范圍內有建筑物時,排氣筒高度還應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排氣筒周圍半徑200m范圍內存在因地勢高差而不視為周邊建筑物的建筑物時,排氣筒高度按環境影響評價相關要求執行。若排氣筒不能達到上述要求時,應按照排放濃度限值的50%執行。
5 大氣污染物監測要求
5.1 對企業排放廢氣的采樣,應根據監測污染物的種類,在規定的污染物排放監控位置進行,有廢氣處理設施的,應在該設施后監控。在污染物排放監控位置須設置永久性排污口標志。
5.2 新建企業和現有企業安裝廢氣自動監控設備的要求,按有關法律和《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5.3 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通過驗收并正常運行的,應按照HJ/T 75 和HJ/T 76 的要求,定期對自動監測設備進行監督考核。
5.4 對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監測的頻次、采樣時間等要求,按國家有關污染源監測技術規范的規定執行。二噁英指標每年監測一次。
5.5 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的監測應按照HJ/T 55規定執行。
5.6 排氣筒中大氣污染物的監測采樣應按GB/T 16157、HJ/T 397 規定執行。
5.7 對大氣污染物的監測,應按照HJ/T 373 的要求進行監測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5.8 企業需按照有關法律和《環境監測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排污狀況進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5.9 對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的測定采用表3 所列的方法標準。
表3 大氣污染物濃度測定方法標準
序號 污染物項目 方法標準名稱 方法標準編號
1 顆粒物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GB/T16157
2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碘量法 HJ/T56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HJ/T57
3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42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43
4 煙氣黑度 固定污染源排放煙氣黑度的測定 林格曼煙氣黑度圖法 HJ/T398
5.10 對于工業爐排氣,應同時對氧含量進行監測,實測排氣筒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應按公式(1)折算為基準排放濃度,并以此作為判定是否達標的依據。
(1)
式中:
C——大氣污染物基準排放濃度,mg/m3;
C'——實測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mg/m3;
O2——基準氧含量,%(取值5);
O2'——實測的氧含量,%。
6 實施與監督
6.1 本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6.2 在任何情況下,企業均應遵守本標準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證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各級環保部門在對企業進行監督性檢查時,可以現場即時采樣或監測的結果,作為判定排污行為是否符合排放標準以及實施相關環境保護管理措施的依據。
六、一般固廢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
國家標準《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20)規定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場、填埋場的選址、建設、運行、封場、土地復墾等過程的環境保護要求,以及替代貯存、填埋處置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充填及回填利用環境保護要求,以及監測要求和實施與監督等內容。
該標準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場和填埋場的選址、建設、運行、封場、土地復墾的污染控制和環境管理。
七、固體廢物處置條例?
5.3 處置
5.3.1 廢棄物的處置必須委托有關廢棄物處置單位進行合法回收,若是私人清運,要與承包清運人簽訂廢棄物處置保證書,說明廢棄物流向,以避免污染環境。
5.3.2 在廢棄物清運時,在填寫廢棄物清運時,要填寫《廢棄物清運處理記錄表》、出門證。
5.3.3 對環境有較大影響的危險廢棄物,必須由環保機構認可,具有危險廢棄物收購許可證單位進行處置,若暫時找不到處置單位,公司應對危廢做好儲存防護工作
5.3.4 生產部負責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各類廢棄物的儲放情況。
5.4 異常處理。
5.4.1 各類廢棄物的儲放區位置進行檢查,是否有異常情況發生,若有異常則要依據《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進行處理。
5.4.2 當廢棄物的產生量較多時,由責任部門通知有關方面清運。
6. 相關文件
《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程序》
7. 記錄
廢棄物處理統計表(一般廢棄物)
廢棄物處理統計表(危險廢棄物)
固體廢棄分類基準表
分類示 例處 理 方 法廢 棄 場 所
危險廢棄物
熒光屏、鉛蓄電池、充電電池、一般電池、復印機感光鼓、激光打印機硒鼓、壓力容器瓶、有毒有害化學品容器、日光燈管。廢棄處理(委托外部)垃圾場危險品物區
生產廢棄物
1.廢紙、廢紙隔板、廢商標、廢報紙、廢雜志等 回收處理(委托外部)垃圾場紙皮區
2.廢白紙、打印廢紙、廢玻璃等 再利用(委托外部)
3.金屬:不良金屬物品、水龍頭、刀片、鋼尺、鐵夾、打包扣 回收處理(委托外部)垃圾場金屬品區
4.塑膠類:塑料手套、塑料瓶(蓋)、塑料夾、打印機盒、塑料布、塑料桶、塑料尺、打包扣、打包帶、回收處理(委托外部)垃圾場塑膠品區
5.橡膠類:廢輪胎、廢橡膠物品 回收處理(委托外部) 垃圾場橡膠品區
6.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片、電腦保護屏 回收處理(委托外部)垃圾場玻璃品區
7.木材:木箱、木條 回收處理(委托外部) 垃圾場木材區
8.不回收生產廢棄物:廢折疊椅子、單向軸承螺絲刀、帶軸(金屬)滾輪 電源插座等 廢棄處理(委托外部) 垃圾場工業廢棄物區
9. 食堂泔腳水 (委托外部)
一般廢棄物不屬于以上兩類物品的其他廢棄物:手紙、名片、毛巾、條紋膠帶、膠卷、膠布、帶膠膜紙、碎紙屑、清掃垃圾、植物葉子、工鞋、拖把、掃把、口香膠、磨砂紙、煙頭、煙灰、果核皮、油性筆、白板筆、建筑垃圾、砂輪、陶瓷品、衛生垃圾廢棄處理(委托外部)垃圾場一般垃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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