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水處理重金屬有哪些原則?
廢水處理重金屬有哪些原則?
廢水中的重金屬是各種常用方法不能分解破壞的,而只能轉移它們的存在位置和轉變它們的物理和化學形態。例如,經化學沉淀處理后,廢水中的重金屬從溶解的離子狀態轉變成難溶性化合物而沉淀下來,從水中轉移到污泥中;經離子交換處理后,廢水中的金屬離子轉移到離子交換樹脂上;經再生后又從離子交換樹脂上轉移到再生廢液中。總之,重金屬廢水經處理后形成兩種產物,一是基本上脫除了重金屬納粗的處理水,一是重金屬的濃縮產物。重金屬濃度低于排放標準的處理水可以排放;如果符合生產工藝用水要求,最好回用。濃縮產物中的重金屬大都有使用價值,應盡量笑祥回收利用;沒有回收價值的,要加以無害化處理。
重金屬廢水的治理,必須采用綜合措施。首先,最根本的是改革生產工藝,不用或少用毒性大的重金屬;其次是在使用重金屬的生產過程中采用合理的工藝流程和完善的生產設備,實行科學的生產管理和運行操作,減少重金屬的耗用量和隨廢水的流失量;在此基礎上對數量少、濃度低的廢水進行有效的處理。重洞升鎮金屬廢水應當在產生地點就地處理,不同其他廢水混合,以免使處理復雜化。更不應當不經處理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同城市污水混合進入污水處理廠。如果用含有重金屬的污泥和廢水作為肥料和灌溉農田,會使土壤受污染,造成重金屬在農作物中積蓄。在農作物中富集系數最高的重金屬是鎘、鎳和鋅,而在水生生物中富集系數最高的重金屬是汞、鋅等。
最根本的是改革生產工藝.不用或少用毒性大的重金屬;采用合理的工藝流程、科學的管理和操作,減少重金屬用量和隨廢水流失量,盡量減少外排廢水銀沖量。重金屬廢水應當在產生地點就地處理,不同其他廢水混合,以免使處理復雜化。更不應當不經處理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以免擴大重金屬污染。對重金屬廢水的處理,通常可分為兩類;一是使廢水中呈溶解狀態的重金屬轉變成不溶的金屬化合物或元素,經沉淀和上浮賣搏咐從廢水中去除.可應用方法如中和沉淀法、硫化物沉淀法、上浮分離法、電解沉淀(或上浮)法、隔膜電解法等;二是將廢水中的重金屬在不改變其化學形態的條件下進行濃縮和分離,可應用方法有反滲透法、電滲析法、蒸發法和離子交換法等。這些方法應根據廢水水質、水量等情況單中純獨或組合使用。
重金屬廢水主要來自礦山、冶煉、電解、電鍍、農藥、醫藥、油漆、顏料等企業排出的廢水。廢水中重金屬的種類、含量及存在形態隨不同生產企業而異。由于重金屬不能被分解破橡粗啟壞,而只能轉移它們的存在位置和轉變它們的物理和化學形態。
1.最根本的是改革生產工藝。不用或少用毒梁如性大的重金屬。
2.采用公道的工藝流程、科學的治理和操縱,減少重金屬用量和隨廢水流失量,盡量減少外排廢水量。
3.重金屬廢水應凳差當在產生地點就地處理,不同其他廢水混合,以免使處理復雜化。更不應當不經處理直接排進城市下水道,以免擴大重金屬污染。最根本的還是改革生產工藝。重金屬廢水含有對人體有害的重金屬,必須要慎重處理。
關于含重金廢水處理的問題
一般都是加硫離子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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