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d國家排放標準是多少?
COD即(Chemical Oxygen Demand),化學需氧量。化學需氧量(COD)排放量是工業廢水中COD排放量與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之和。
根據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要求,COD 排放標準是每毫升100毫克到每毫升
200毫克。水污染物排放的標準是按照受
納水體的水質要求,結合環境的特點及社
會和經濟技術條件,對排入環境的廢水當
中的水污染物和由此產生的有害因子所做
出的控制標準。通常為電鍍污染物排放標
準為80,硫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為
100,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為150。
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有哪些
1、國家排放標準
國家排放標準是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在全國范圍內或特定區域內適用的標準,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8978--1996)適用于全國范圍。)
2、地方排放標準
地方排放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頒布的,在特定行政區適用。如《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31/199-1997),適用于上海市范圍。
3、行業標準
目前我國允許造紙工業、船舶工業、海洋石油開發工業、紡織染整工業、肉類加工工業、鋼鐵工業、合成氨工業、航天推進劑、兵器工業、磷肥工業、燒堿、聚氯乙烯工業等12個工業門類,不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可執行相應的行業標準。
4、國家標準與地方標準的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10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沒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已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兩種標準并存的情況下,執行地方標準。
5、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與水污染物排放的行業標準的關系
污水排放標準按適用范圍不同,可以分為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和水污染物行業排放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31/199-1997)是綜合排放標準。《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3544--1992)是國家行業排放標準。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與國家行業排放標準不交叉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標準(含標準樣品),是指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
標準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國家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是推薦性標準。
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國家鼓勵采用推薦性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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