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鐵通風施工規范有哪些 [
地鐵通風及環境控制 《地下鐵道設計規范》GB50157-92 6.1.3地下鐵道車站的站廳和站臺廳、區間隧道、折返線和盡端線隧道應設置隧道通風或空氣調節系統。車站內的設備、管理用房應設置局部通風或局部空氣調節系統。 6.1.8隧道通風設備傳至車站站廳和站臺廳的噪聲不得超過70dB(A),傳至地面風亭的噪聲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的要求。 6.2.8當采用活塞通風或機械通風時,每個乘客每小時需供應的新鮮空氣量不應少于30m3。當采用閉式循環運行時,其新鮮空氣量不應少于12.6m3。 6.2.9當采用空氣調節系統時,每個乘客每小時需供應的新鮮空氣量不應少于12.6m3,且系統的新風量不應少于總送風量的10%。 6.2.10隧道通風系統的通風量,應保證隧道內換氣次數每小時不少于3次。 6.2.17通風道和風井的風速不宜大于8m?s,站臺下排風風道的風速不宜大于15m?s,風亭格柵的風速不宜大于4m?s。站臺廳與站廳的風速宜采用1?5m?s。 6.2.18地面進風風亭應設在空氣潔凈的地方,任何建筑物距通風亭的口部的直線距離不應小于5m。 6.2.24通風、空氣調節系統的管材及保溫材料、消聲材料應采用非燃材料,并應具有防潮、防腐、防蛀等性能。 6.3.3廁所應設置獨立的機械排風、自然送風系統,所排出的氣體應直接排出地面。當坑位與小便器總數不超過3個時,允許將所排出的氣體排至隧道內。 6.3.6酸性蓄電池室和設置自動化學滅火裝置的房間,應設置機械送、排風系統,所排除的氣體必須直接排出地面。 6.3.8當車站管理用房通風系統由隧道內吸風時,吸風口應設在列車進站一側,排風口設在列車出站一側。吸風口應設有濾塵裝置,經過濾塵裝置凈化后的空氣,每立方米的灰塵含量不應大于0.5mg。 6.3.9車站管理用房的通風系統應有消聲和減振措施。通風設備傳至各房間內噪聲不得超過60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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