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業大學環保設備工程屬于哪個系
能源與環境學院下屬三個專業,分別是環保設備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環境工程。一般有叫學院就不稱作系。比如如果沒有能環學院,那么就屬于能環系。話說你們學院今年新生到本部啊。希望可以幫到你,望采納!
平陽縣昆鱉污水處理廠的地址
位于鰲江鎮鄭家墩村下廠斗門東側
平陽縣昆鰲污水處理廠屬于平陽縣昆鰲污水集中處理排江工程建設的一部分,位于鰲江鎮鄭家墩村下廠斗門東側,占地面積近109.40畝,承擔著昆陽鎮和鰲江鎮的污水處理任務。污水處理廠采用雙溝式氧化溝工藝,近期工程設計處理能力為6萬立方米/日,遠期工程為9萬立方米/日。出水水質標準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B標準。
一道仲裁法的案例分析題!急需!
2003年7月,上海市奧杰健身房與廣州市健身器械公司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合同中的仲裁條款規定:“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由仲裁機構仲裁”2003年9月,雙方發生爭議,奧杰健身房向其所在地的上海市仲裁委員會遞交了仲裁申請書,但健身器械公司拒絕答辯。同年11月,雙方經過協商,重新簽定了一份仲裁協議,并商定將此合同爭議提交該健身器械公司所在地的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事后奧杰健身房擔心廣州市仲裁委員會實行地方保護主義,偏袒健身器械公司,故未申請仲裁,遂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且起訴時說明此前兩次約定仲裁的情況,法院受理此案,并向健身器械公司送達了起訴狀副本,該器械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答辯狀。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健身器械公司敗訴,被告不服,理由是雙方事先由仲裁協議,法院判決無效。
問題:
1)買賣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是否有效?請說明理由。
原買賣合同中的仲裁條款無效,因為未明確約定仲裁機構。
2)爭議發生后,雙方簽定的協議是否有效,為什么?
爭議發生后雙方簽訂的仲裁協議應當有效。
《仲裁法》第十八條
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3)人民法院審理本案是否正確,為什么?
法院不應受理此案,而法院實際上受理了此案,被告又沒有提出異議,那法院繼續審理就是正確的了。
《仲裁法》第二十六條
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
4)被告健身器械公司的上訴理由是否正確,為什么?
被告上訴理由因上述《仲裁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而站不住腳,會被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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