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拆遷到新農村沒有能力拿房款怎么辦?
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一直是世界減貧事業的積極倡導者和有力推動者。中國政府始終堅持從基本國情出發,將減貧脫貧作為國家發展的重要目標和任務,特別是2012年中國共產黨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以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把扶貧開發擺在治國理政的重要位置,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五年貧困人口減少6800多萬,為世界減貧事業作出了新的貢獻。
易地扶貧搬遷是行之有效的扶貧措施之一。1983年,中國政府針對“三西”地區嚴重干旱缺水和當地群眾生存困難的情況,探索實施“三西吊莊移民 ”扶貧,幫助當地群眾擺脫貧困,取得了良好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開啟了搬遷扶貧的先河。之后,易地扶貧搬遷成為中國開發式扶貧的重要措施,受到重視并逐步推廣。2001年,在內蒙古、貴州、云南、寧夏4省(自治區)開展易地扶貧搬遷試點,隨后又陸續擴大到全國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發展改革委設立了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支持易地扶貧搬遷,形成了穩定的投入渠道,資金支持總量和戶均補助標準逐步增加。多年實踐證明,由于生產生活條件極其惡劣、就地扶貧措施成效不顯著,易地扶貧搬遷成為“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擺脫貧困的最有效途徑。在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的示范帶動下,陜西、重慶等省市結合當地實際,統籌各方資源,實施生態移民、避災搬遷等搬遷工程。2001年至2015年,全國累計安排易地扶貧搬遷中央補助投資363億元,支持地方搬遷貧困群眾680多萬人。
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召開扶貧開發工作會議,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標志著中國扶貧開發事業進入了脫貧攻堅的新階段。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基本方略,各地組織開展了大規模的扶貧對象精準識別工作,基本摸清全國貧困人口分布、致貧原因、脫貧需求等信息,其中有約1000萬農村貧困群眾仍生活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基于這一現實情況,中國政府將“易地搬遷脫貧一批”作為新時期脫貧攻堅“五個一批”精準扶貧工程之一,決定用5年時間,把這些貧困群眾搬遷出來,徹底擺脫惡劣的生存環境和艱苦的生產生活條件,幫助他們增加就業機會,實現穩定脫貧。
2016年以來,按照中國政府的統一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原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和有易地扶貧搬遷任務的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同推進新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政策和制度體系逐步建立,工程建設順利推進,工作進展和成效受到廣泛關注。為回應社會各界關切,更好地闡釋新時期易地扶貧搬遷政策,介紹階段性進展,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發布《中國的易地扶貧搬遷政策》。
一、新時期易地扶貧搬遷的重要意義
易地扶貧搬遷成為脫貧攻堅“五個一批”精準扶貧工程的重要舉措,有其歷史和現實必然性。
從人類的發展歷史看,遷徙是人類順應發展趨勢的必然選擇,是人們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途徑。隨著交通基礎設施的改善、信息技術的廣泛使用,人們跨區域交流逐步增多,不斷激發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在貧困地區,擁有一定經濟基礎、視野開闊的群眾持續不斷地向更適合發展的地方遷徙,他們生產生活狀況的持續改善,對原居住地未搬遷群眾形成了強烈的示范作用。通過搬遷實現脫貧發展,成為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地區貧困群眾的廣泛共識。
從“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的脫貧需求看,這些地區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不足、自然災害頻發,以及交通不便、信息不暢、人才短缺、市場不完善,形成了“貧困—經濟社會發展落后—貧困程度加深”的惡性循環。經過多輪扶貧開發,貧困狀況仍未發生根本改變,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勢在必行。貧困群眾雖然搬遷愿望強烈,但受自身能力和收入水平限制而無力搬遷。中國政府順應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現實需求,有計劃、有組織地實施了新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實施力度之大、規模之廣、影響之深前所未有。
易地扶貧搬遷統籌考慮人往哪里搬、地在哪里劃、房屋如何建、收入如何增、生態如何護、新社區如何管等問題,系統推進安全適用住房建設、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搬遷群眾就業空間拓展、遷出區生態修復等,促進了人口、資源、生態的協調發展,對于實現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兩不愁、三保障”的脫貧目標,對于打好打贏精準脫貧攻堅戰都具有重要意義。
二、堅持以脫貧目標統領搬遷安置全過程
易地扶貧搬遷不僅是一項社區再造和重建工程,更是一項人口分布、資源環境、經濟社會重新調整與完善的系統工程,不僅涉及安置住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更涉及搬遷群眾就業創業、社區管理、文化傳承等諸多方面。這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是百年大計、影響深遠,直接關系到脫貧攻堅成效,關系到千萬貧困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易地扶貧搬遷注重因地制宜、精準施策,“挪窮窩”與“換窮業”同步,將“搬遷是手段,脫貧是目的”的理念貫穿于安置區選址、安置模式選擇、安置房及配套設施建設、后續產業發展和就業扶持全過程。安置區選址以方便搬遷群眾生產生活和就業為目標,盡量靠近中心村、小城鎮、產業園區、旅游景區,避免出現因選址不當進行二次搬遷;鼓勵采取以集中安置為主,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結合的安置模式,引導搬遷群眾在安置區附近就業;在自然景觀優美、旅游資源豐富、文化特色突出的地區,注重搬遷安置與鄉村旅游有機結合,幫助搬遷群眾通過開發旅游資源、開辦農家樂等脫貧致富。安置區還提供較為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務,解決了搬遷群眾就醫、就學等后顧之憂。為防止出現群眾因搬遷舉債無力再發展的問題,易地扶貧搬遷政策加大了資金投入力度,確保搬遷群眾掏很少的錢就能獲得一套安全適用的住房,幫助搬遷群眾就業創業,不斷拓寬搬遷群眾增收渠道,努力實現扶真貧、真扶貧、真脫貧。
三、瞄準“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貧困群眾
脫貧攻堅,精準是要義。“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主要集中在青藏高原地區、西北黃土高原地區、西南石漠化地區、東部酸壤地區和部分高寒地區以及自然災害嚴重地區。這些地區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弱,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和教育、醫療、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落后,群眾出行難、用電難、吃水難、上學難、看病難的現象普遍存在,就地脫貧發展無望,增收渠道不暢,傳統扶貧手段難以奏效。經調查識別,上述區域分布在全國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約1400個縣(市、區),涉及需搬遷的近1000萬貧困群眾。
需搬遷的建檔立卡貧困群眾按照環境條件分類:約三分之一居住在深山石山、邊遠高寒、荒漠化和水土流失嚴重地區及水土、光熱條件難以滿足農業生產需要或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的地區;約三分之一居住在交通、水利、電力、通信等基礎設施欠缺以及教育、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嚴重不足的地區;約六分之一生活在《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明確的水源保護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區、濕地保護區、國家森林公園等禁止開發區或限制開發區;其他生活在地方病嚴重、地質災害頻發的地區。
考慮到還有部分生活在同一村莊的非貧困群眾同樣缺乏發展空間,是返貧的高風險人群,各地也同步實施了搬遷,并與貧困群眾共享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同時,注重長期目標和短期目標結合,綜合考慮貧困地區現有資源條件和安置容量穩步推進同步搬遷,防止為整體搬遷而搬遷,把不該搬的一般農戶搬了,應該搬的貧困戶卻沒有搬。
四、科學合理選擇安置方式
“搬到哪里去”是搬遷群眾最關心的問題,也是搬遷后能否實現脫貧的關鍵。按照群眾自愿、應搬盡搬的原則,結合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采取了集中安置為主、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相結合的方式。在選擇具體安置區時,遵循城鄉統籌、布局優化、集約用地、規模適度的原則,注重與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建設總體規劃的銜接,主要利用存量建設用地、荒山和荒地。集中安置區選址以有利脫貧為原則,盡量選擇特色資源優勢突出、開發利用潛力較大的地區,主要是交通較為便利、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較為完善、產業發展較好的中心村、小城鎮、產業園區。有關部門特別注重安置區及周邊的地質勘察,排查滑坡、泥石流、地質斷裂帶等自然災害隱患,規避潛在災害風險,努力把易地扶貧搬遷打造成安全工程、放心工程。
各地科學選擇適合本地區搬遷群眾脫貧的安置方式,鼓勵文化程度較高、具有一定勞動技能的搬遷群眾向城鎮、工業園區、旅游景區搬遷;引導農業技能較強的搬遷群眾向中心村或移民新村搬遷;對無勞動能力的搬遷群眾,通過社會保障政策予以兜底。如,河南、安徽等省將安置區選擇在縣城、園區、鄉鎮、鄉村旅游點附近,努力為搬遷群眾就近就業提供便利條件。寧夏自治區依托引黃灌溉工程,為南部干旱地區的搬遷群眾提供一定面積的水澆地進行有土安置。貴州省充分考慮“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理特征,結合工業園區用工需求,將石漠化地區貧困群眾安置到城鎮或產業園區。四川、云南等省份依托當地豐富的人文和自然資源,結合安置區建設發展鄉村旅游,幫助搬遷群眾增收脫貧。
五、建設安全適用的住房
擁有一套安全適用的房子,是中國農民一代人甚至幾代人的追求和夢想,也是到2020年實現“兩不愁、三保障”脫貧目標中最重要的任務之一。中國政府綜合考慮搬遷群眾生產生活需要、各級政府財政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在易地扶貧搬遷工程中努力建造“保障基本、安全適用”的安置住房。
各地群眾對建設什么樣的搬遷住房有不同的想法。易地扶貧搬遷政策對安置房戶型和建筑風格不搞“一刀切”,由各地在充分尊重搬遷群眾意愿的基礎上自行確定。房屋設計強調與當地自然環境相協調,注重體現區域民居特點和民族文化特色。鼓勵采取“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規劃、自行建設”等方式施工建設,便于統一規劃設計風格,并在確保房屋質量安全前提下有效控制住房建設成本。各地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注重引導搬遷群眾全流程參與安置房設計、工程招標施工、材料采購、質量監管,充分調動搬遷群眾參與美好新家園建設的積極性,有效保障搬遷群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安置房是保障搬遷群眾基本生活的脫貧房,不是富裕房、小康房。為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明確了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住房建設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的控制標準。制定這一建設標準,主要是防止貧困群眾建大房、搞豪華裝修的沖動,避免因此背上沉重的債務,也為了防止造成新的不公平,影響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從各地政策執行情況看,只要戶型設計合理,人均25平方米的住房能夠滿足搬遷群眾基本生活需要。此外,為方便搬遷群眾脫貧后擴建住房,各地在房型設計和住房建造時,采取了“打二建一、打三建一”或院落內預留建房空間等措施。
為使搬遷群眾享受更為便捷的公共服務,方便搬遷群眾就醫和就學,各地除建設安置房外,按照“規模適宜、功能合理、經濟安全、環境整潔、宜居宜業”的原則,在安置區配套建設水電路、電信網絡及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同步規劃建設教育、衛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商業網點、便民超市、集貿市場等生活服務設施,努力實現搬遷群眾不僅搬得出來,還能盡快融入和適應新環境。
六、因戶因人施策幫助搬遷群眾穩定脫貧
易地扶貧搬遷是否成功,不僅要看房子有沒有蓋起來,貧困戶有沒有搬進去,更要看搬遷群眾的錢袋子有沒有鼓起來。易地扶貧搬遷與產業扶貧、就業扶貧、教育扶貧、健康扶貧、生態扶貧實現較好結合,也為貧困群眾分散居住時難以開展的電商扶貧、光伏扶貧、扶貧車間等項目提供了條件,為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助力扶貧提供了平臺。各地立足安置區資源優勢,因戶因人施策,發展特色農牧業、勞務經濟,探索資產收益扶貧,積累了一些經驗和做法。
對農業安置的搬遷群眾,根據當地農業資源和農產品特色,采取“公司+農戶” “合作社+農戶” “訂單農業”等新模式、新理念,提供與城鄉消費結構升級相適應的綠色農產品、體驗式農產品,助推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四川省宣漢縣整合涉農項目資金,組織搬遷群眾種植蜜柚、藥材,發展生豬、水產養殖,村級黨支部、村民委員會牽頭組建多個專業合作社,實現搬遷群眾增收。安徽省岳西縣根據搬遷群眾的實際情況,采取“易地扶貧搬遷+種植養殖、就近務工、城鎮就業、農家樂”等多種模式,“一戶一策”量身制定脫貧方案,促進搬遷群眾增收。
對靠近工業園區、靠近旅游景區、進城安置的搬遷群眾,開展“訂單式”“定向式”職業技能培訓,推動有勞動能力的搬遷群眾向安置區周邊的工業企業、旅游服務、商貿流通等二三產業轉移,幫助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貧困群眾在安置區就業。貴州省凱里市通過人員底數清、技能狀況清、文化程度清、收入情況清和擇業意愿明、培訓專業明、就業意向明、公示結果明的“四清四明”做法,及時簽訂就業協議,確保有勞動能力的搬遷群眾每戶至少有1人就業。
有的地方將集體土地上的水電、礦產、光伏等資源開發賦予集體股權,讓搬遷群眾分享資源開發收益。有的地方通過盤活農村閑置房屋、集體建設用地、農村四荒地、林場和水面等資產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增加搬遷群眾資產性收入。如,湖北省鄖西縣依托五龍河景區建設安置區,引導搬遷群眾通過開辦農家樂、銷售農特產品、景區務工等增加收入。
易地扶貧搬遷在幫助貧困群眾增收脫貧過程中,注重扶貧同扶志、扶智相結合,正確處理外部幫扶和自身努力的關系,培育貧困群眾自力更生光榮脫貧意識,加大對搬遷群眾發展生產和技能培訓支持力度,大力弘揚勤勞致富、勤儉持家的傳統美德,激發搬遷群眾脫貧致富的內在活力、提高自我發展能力。如,甘肅、陜西、重慶等地開展易地扶貧搬遷光榮脫貧評選、星級農戶等活動,教育和引導廣大搬遷群眾通過辛勤勞動實現脫貧。
七、實施遷出區生態修復與宅基地復墾
遷出區大多處在生態脆弱地區,有些屬于《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中禁止開發區或限制開發區,易地扶貧搬遷為改善遷出區生態環境提供了空間。遷出區土地的綜合利用緊緊圍繞生態安全,根據不同地區分類施策,對仍可利用的遷出區耕地,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搬遷戶耕地,按照現代農業生產組織方式,進行規模化標準化經營;對不適合耕種的土地,嚴格退耕恢復生態,打造青山綠水。這些措施對防治水土流失、維護國家生態安全都具有重要意義。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居民實行“一戶一宅”,搬遷群眾在安置區獲得新的宅基地并建設住房后,依照法律規定應退出原有宅基地。易地扶貧搬遷政策要求對原宅基地進行復墾復綠,土地指標納入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予以優先安排,并作為安置區住房建設用地指標置換來源,相關收益統籌用于支持省級投融資主體償還信貸資金。地方政府一般對拆舊復墾工作預留了一定的緩沖期,并對及時拆除舊房、主動騰退宅基地的搬遷群眾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取得了較好地效果。
八、幫助搬遷群眾融入新社區
貧困群眾搬離熟悉的原居住地,生活環境和生產方式發生改變,在生產、生活和心理等方面有不少困難,能否經受住遷徙帶來的挑戰,不僅取決于搬遷群眾自身的適應能力,也取決于安置地提供的軟硬件設施。各級政府從制度設計上努力消除融入壁壘,減輕搬遷群眾的后顧之憂,幫助他們順利融入新社區,樹立過上美好新生活的信心。貴州省黔西南州從解決搬遷群眾搬出難、穩住難、發展難、融入難的“四難”問題著手,推動貧困群眾“搬出渴望、搬出文化、搬出產業、搬出尊嚴、搬出動力、搬出秩序”。
在搬遷過程中,各地盡量避免打破原有社會結構,將同一遷出地的搬遷群眾集中安置到一個安置區,維持原有文化習俗和社會關系。對搬遷群眾的傳統民間文化和技藝進行統計分類、紀錄保存,同時引導搬遷群眾依托地方民族文化資源發展文化旅游產業,不僅使傳統文化資源得到保護開發,也為搬遷群眾的新家營造“故土感”,減輕遷徙帶來的心理壓力,同時增加了搬遷群眾的收入。
在提供生活便利方面,及時幫助協調戶口遷移、子女入學、養老低保等,讓搬遷群眾平穩過渡,提高搬遷群眾對新家園、新環境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在社區管理方面,實行屬地化、社區化管理,加強對搬遷群眾心理疏導和文化教育,營造開放包容的社區文化,引導搬遷群眾共同參與社區管理,增強主人翁意識,養成與新環境相適應的生產方式和生活習慣,幫助順利融入新社區。
九、關注深度貧困地區和特定貧困群體的搬遷
搬遷群眾大多集中在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邊疆地區,特別是“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生存環境惡劣,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缺口大,社會發育相對不足,部分地區甚至存在“一搬跨千年”的情況。各級政府采取了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效的舉措,支持深度貧困地區加大易地扶貧搬遷力度,與此同時,統籌考慮深度貧困地區的搬遷群眾搬到哪里去、搬后收入哪里來,科學合理確定搬遷規模、安置方式和脫貧路徑,防止出現搬遷“后遺癥”。
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加大了對深度貧困地區特別是“三區三州”易地扶貧搬遷的支持力度。一方面,按照中央預算內投資人均1萬元的最高標準對新疆自治區、西藏自治區、青海省和四川、云南、甘肅三省藏區搬遷群眾安置住房建設進行補助。另一方面,明確“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在確保搬遷群眾住房建設補助標準不降低、自籌標準不提高的前提下,省級政府可統籌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中央預算內投資除外),支持邊緣貧困戶同步搬遷。此外,支持深度貧困地區統籌易地扶貧搬遷結余資金、財政涉農資金、社會幫扶資金,用于搬遷群眾后續產業發展和轉移就業、技能培訓等工作。
易地扶貧搬遷注重民族傳統特色文化傳承與保護,尊重搬遷安置區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和民族感情,引導各地建設具有民族特色的安置住房,大力發展民族特色優勢產業,創建民族團結示范村,推動各民族交往交流,促進各民族和諧共處。如,四川省涼山州等深度貧困地區,通過舉辦“農民夜校”和實行“一村一幼”工程,幫助搬遷群眾學習現代社會知識、養成良好生活習慣。
易地扶貧搬遷特別注重殘疾人、孤寡老人、長期患病者等“無業可扶、無力脫貧”等特定困難群體,以及部分文化水平低、缺乏勞動技能群體。針對這些特定困難群體,各地堅持因人因戶施策,采取了有針對性的幫扶舉措,對沒有勞動能力的,通過社會保障兜底,實現“兩不愁、三保障”;對長期患病的,結合實施健康扶貧加大救治力度。
十、創新資金籌措渠道與加強資金監管
資金能否足額籌措到位,是完成易地扶貧搬遷建設任務的必要條件。為保障符合條件的搬遷群眾應搬盡搬,防止出現“搬富不搬窮”等問題,易地扶貧搬遷創新資金籌措方式,大幅增加中央預算內投資,引入了開發性、政策性金融資金。易地扶貧搬遷資金籌措總量約6000億元,其中,中央預算內投資約800億元,地方政府債務資金約1000億元,專項建設基金約500億元,低成本長期貸款約3500億元。此外,搬遷群眾根據自身經濟條件,按照每戶不超過1萬元的標準適當自籌建房資金,鰥寡孤獨等特定困難群體可以免于自籌,農戶自籌資金總計約200億元。
為承接使用好易地扶貧搬遷金融資金,有關省份按照市場化運作原則,組建了省級投融資主體,專門承接通過專項建設基金、地方政府債務注入的項目資本金,以及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放的長期貸款。同時,在市縣一級組建項目實施主體,與省級投融資主體簽訂資金使用協議,從省級投融資主體承接相關資金,專項用于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建設。
為確保資金規范、高效使用,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先后出臺了一系列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了《易地扶貧搬遷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辦法》《易地扶貧搬遷專項建設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建立事前規范審核、事中強化監督、事后嚴格考核的工作機制,力求實現資金安排使用全過程監管。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印發《關于做好易地扶貧搬遷貸款財政貼息工作的通知》,明確中央財政貸款貼息政策,規范貼息資金申請下達和使用管理流程。中國人民銀行出臺易地扶貧搬遷信貸資金籌措方案,加快資金銜接投放,保障易地扶貧搬遷專項金融債券順利發行,督促指導有關金融機構優化資金管理。
為加大監管力度,國家發展改革委建立了易地扶貧搬遷常態化稽察機制,對地方政府政策執行、資金使用等情況進行了多次稽察,正在啟動實施大巡查;與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開展易地扶貧搬遷重點項目掛牌督辦,加大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力度。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等部門不斷強化資金保障和監管,加大審計監督力度,確保易地扶貧搬遷資金規范高效使用,確保實現廉潔搬遷、陽光搬遷。
脫貧攻堅戰打響以來,在各級政府、社會各界和廣大搬遷群眾的共同努力下,22個有易地扶貧搬遷任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圍繞脫貧目標,在對象精準識別、安置區選址、住房建設、資金管理、后續發展等方面,開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2016、2017兩年,全國約589萬人的易地扶貧搬遷建設任務順利完成,2018年將再實施280萬人左右的搬遷建設任務,“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建設任務大部分將落地實施。通過實施易地扶貧搬遷,遷出地生態環境逐步好轉,搬遷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得到改善,他們臉上洋溢的笑容,展現出實實在在的幸福感和獲得感。行百里者半九十,搬遷脫貧絕不是一蹴而就的簡單工作,搬遷群眾融入新社區、適應新環境、開始新生活依然面臨諸多挑戰,隨著搬遷人數的增多,工程組織實施、搬遷群眾穩定增收等方面也面臨不少考驗。
2017年10月18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對脫貧攻堅工作作出了新要求、新部署,為做好新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指明了方向。2018年2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四川省考察脫貧攻堅工作并主持召開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座談會,明確指出易地扶貧搬遷是實現精準脫貧的有效途徑,搬遷安置要同發展產業、安排就業緊密結合,讓搬遷群眾能住下、可就業、可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和22個有易地扶貧搬遷任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座談會議精神,進一步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和特定貧困群體,加大后續產業發展和就業增收扶持力度,不斷提高搬遷質量和脫貧成效,不斷增強搬遷群眾光榮脫貧的內生動力,確保到2020年,生活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的貧困群眾通過易地扶貧搬遷實現穩定脫貧,確保同全國人民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
“貧困戶”,有些是這幾年,脫貧攻堅背景下說的“貧困戶”,有些是自封的“貧困戶”,有些是為博眼球,而把自己打上“貧困戶”標簽。所以,貧困戶拆遷到新農村沒有能力拿房款,該怎么辦?這需要根據實際來回答,不能一概而論。
如果是國家精準識別的貧困戶。這幾年,國家在這部分人的住房上,給了一定的補助,有些家庭,由于人口的關系,也就出不了多少錢,甚至有的,不出一分錢就住上了新房。從你的敘述來看,這種可能性不大。因為,在建設前,對貧困戶住房面積都有控制,目的是不能為了解決住房問題,而讓這部分人背上債務,這是政策的要求,故會造成有些貧困戶在搬遷后,嫌棄住房面積小,牢騷滿腹。但國家也有難處,總不能滿足每個貧困戶的個性要求吧!把住房面積擴大,仍有人抱怨,說增加了他們負擔。還是農村的老話管用,“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只有自己努力掙錢,在自己能力范圍內,想怎樣設計就怎樣設計,不要把自己的事交給別人來處理,還得靠自己。
如果是自封的“貧困戶”的話。需要說明,我絕沒有嘲笑和打擊的意思,因為咱們農村人,有富裕的,也有貧窮的。你的家庭,可能比上不足,但比起真正窮的家庭,又要好一點。現在,老房子已經或正要被拆遷,但自己原來的居住條件確實不好,滿足不了家庭發展的需要,比如,要討兒子媳婦等。如果是這種情況,建議找找親戚,也可以向村委會反映,希望他們出面,聯系一些部門,看看能不能爭取到政策補貼,或者聯系銀行貸點款。我知道,這幾年,為了支持農村,好多部門都有財政貼息貸款,先把房子拿到手,再一步步掙錢還銀行或者親戚。你不見,好多城里人還不是要靠貸款買房,人家還不是要生活下去。
如果是為博眼球,自打一個“貧困戶”標簽的話。也可以,現在的求助渠道多,看看社會的一些熱心人士,能不能幫你解決一下建房資金問題。
結束語:總之,新農村建設,由于每家的經濟情況不一樣,有些人家是借政策“東風”,改善了居住條件。有的是“被逼上樓”,騎虎難下,不建房子不行,要建房子嘛,手里又沒有那么多的資金。遇到這種情況,只有緊緊褲帶,過幾年苦日子,總有一天又會好起來的,農村大部分人家就是這樣子,“天上不會掉餡餅”的。在當前,可以求助政府,也可以求助親戚,暫解燃眉之急,但“借的,遲早是要還的”。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必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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