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項目可行性分析
可行性分析報告要素(旅游項目)
1,項目的必要性,背景
2,項目選址,占地面積
3,資金來源及投資商背景介紹
4,項目的建設內容,包括項目各功能區名稱及占地面積,有關的旅游設施等.
5,項目總投資及其構成,即土建部分,裝修,設備,綠化,基礎設施,污水處理等各占用的資金額.
6,建設工期,包括項目擬投資分期,各期建設內容及投資額,建設所需時間等.
7,主要游樂項目的技術可行性分析,包括由哪些設施組成,設施的來源.
8,環境影響分析,包括擬建項目污水,垃圾的數量,對環境影響的范圍和程度,治理方案和回收利用等.
9,所需公用設施(包括水,電,通訊等)的數量,供應方式和供應條件.
10,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果的評價,其中各期的經濟效益分析應包括預計的游客量,門票價格,營業收入,投資回收期等.
11,結論.從技術,經濟,財務各方面論述擬建項目的可行性.
污水處理廠工程項目辦理土地證一般要交哪些費用?
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使用證收費如下: 一、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在土地總價款、相關稅費交清的情況下,按照湘價費【2003】42號文件的內容收取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工本費。 1、**政機關、團體和全額預算管理單位土地使用面積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的,按200元/宗收取,每超過500平方米加收25元,不足500平方米按500平方米計算,加收不得超過700元; 2、差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土地使用面積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的,按300元/宗收取,每超過500平方米加收25元,不足500平方米按500平方米計算,加收不得超過10000元; 3、企業、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土地使用面積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的,按100元/宗收取,每超過500平方米加收40元,不足500平方米按500平方米計算,加收不得超過40000元; 4、城鎮居民住宅土地使用面積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按13元/宗收取,每超過50平方米加收5元,不足50平方米按50平方米計算,加收不得超過30元; 5、工本費均按20元每本收取。 二、二手房交易買賣,在稅費交清,房產證辦好的前提下,收取以下費用: 1、城鎮居民住宅土地使用面積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按13元/宗收取,每超過50平方米加收5元,不足50平方米按50平方米計算,加收不得超過30元; 2、按照湘價服(2009)36號文件內容收取宗地圖費700元/戶; 3、存量房轉移(變更)登記,地產轉讓服務費住房按每宗(證)100元,非住房按每宗(證)200元收取; 4、工本費按照20元每本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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