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費票據是否屬于有效發票?
一、污水處理費票據是否屬于有效發票?
答:可以開具普通發票,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免增值稅。根據(財稅〔2008〕156號)規定:“二、對污水處理勞務免征增值稅。”
根據(財稅〔2013〕23號)規定:“一、納稅人享受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退稅、免稅政策的,其污染物排放必須達到相應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污水處理是指將污水(包括城鎮污水和工業廢水)處理后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或達到相應的國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的直接排放限值的業務。
二、物業公司污水處理費發票怎么開?
我們這里的物業公司污水處理費發票是電子的,直接給發到手機上
三、代收污水處理費開具什么發?代收污水處理費開?
代收的就不需要開具發票,只開具收據,要開只開你的代收費那一部分
四、房租開租賃費發票還是服務費發票?
房租是開租賃費發票的,不是開服務費發票。房租,即出租房屋所收取的租金,是將房屋租給承租人使用,而不是為他人提供勞務服務。所以,房租應開具房屋出租發票,即租賃發票。服務費是為他人提供了咨詢,培訓,中介等勞務服務而收取的費用,是基本不提供貨物的。
五、污水處理費收取標準?
1.設市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縣城、重點建制鎮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經達到最低收費標準但尚未補償成本并合理盈利的,應當結合污染防治形勢等進一步提高污水處理收費標準
2.對排水量明顯低于用水量且排水口已經安裝自動在線監測設施等計量裝置的火力發電、鋼鐵等少數企業用戶,經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排水主管部門”)認定并公示后,按實際排水量計征;未安裝自動在線監測設施等計量裝置的,按用水量計征。
3.要重點加強自備水源用戶污水處理費的征繳,對取水設施已安裝計量裝置的自備水源用戶,其用水量按照計量值計算;對未安裝計量裝置的用戶,其用水量按照取水設施額定流量每日運各地可結合水污染防治形勢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定差別化的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對企業排放污水符合國家或地方規定標準的,執行正常的企業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對企業排放污水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標準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并對超標排放的污水實行更高的收費標準。各地可根據超標排放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制定差別化的收費標準。轉24小時計算。自備水源污水處理費由排水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單位負責征收。
六、怎樣繳納污水處理費?
《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4]151號)第十三條 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托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并代征,并在發票中單獨列明污水處理費的繳款數額。
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征繳入庫。
污水處理費由排水主管部門負責征收。市和區縣按照污水處理費征收級次,實行分級管理。
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市和區縣排水主管部門委托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并代征,并使用市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作為收費憑證。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污水處理費應直接繳入同級國庫。
七、什么是污水處理費?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水單位和個人繳納并專項用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的資金。根據我國財政部頒發的《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規定,污水處理費屬于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
污水處理費的征收標準,按照覆蓋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由縣級以上地方價格、財政和排水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八、污水處理費是什么?
污水處理費是由污染制造方交納想費用,根據《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第三條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水單位和個人繳納并專項用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的資金。第四條 污水處理費屬于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第五條 鼓勵各地區采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共同參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合理分擔風險,實現權益融合,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第六條 污水處理費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財政、價格、審計部門和上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九、城市污水處理費標準?
城市污水處理費的收費標準因地區而異,具體的收費標準需要參考當地的政府定價或相關政策文件。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標準范圍:
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可能在0.40元/立方米到1.20元/立方米之間。
工業用水:污水處理費可能在0.85元/立方米到1.20元/立方米之間。
十、污水處理費怎么計算?
污水費是怎樣計算的?
答:按照《深圳市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深府〔2006〕92號)
(1)居民生活類污水:實行三階梯式收費,家庭戶月用水量在22立方米以內(含22立方米),污水處理費為0.90元/立方米;23-30立方米部分(含30立方米),污水處理費為1.00元/立方米;31立方米以上部分,污水處理費為1.10元/立方米。
(2)黨政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及其他非營利性組織類污水: 1.10元/立方米;
(3)工業類污水: 1.05元/立方米
(4)商業、服務業、建筑業類污水: 1.20元/立方米;
(5)特種行業類污水(僅指洗車、營業性歌舞廳、夜總會、桑拿用水): 2.00元/立方米。
注:一般用戶用水,按用水量90%計算污水量,由于污水量不能帶小數點,需要四舍五入。
例:一個居民家庭月用水33方,污水處理費是多少?
第一階梯:22(實際用水量) X 0.9(按照用水量90%)X 0.9(單價)= 18元
第二階梯:8(實際用水量) X 0.9(按照用水量90%)X 1.00(單價)= 6.3元
第三階梯:3(實際用水量) X 0.9(按照用水量90%)X 1.10(單價)= 3.3元
合計:18 + 6.3+3 .3= 27.6元
其他行業計算公式:污水處理費 =(實際用水量) X 0.9(按照用水量90%)X(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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