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廠消防標準? 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
一、污水處理廠消防標準?
按危險性分類,分為甲、乙、丙、丁、戊類,按耐火等級分為四級,沒有防火等級的說法。油浸變壓器室、高壓配電裝置室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低壓配電室和低壓電容器室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屋頂承重構件應為二級。其它的如果是單層面積不大于1500平米的廠房,耐火等級為四級就可以了。如果是3層,每層面積不大于3000平米,耐火等級為三級。
二、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
1、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準。
2 、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準。
3、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準。
4、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執行一級標準(Ⅲ類水域: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場、洄游通道、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
5、排入GB3838Ⅵ、Ⅴ類水域執行二級標準(Ⅵ類水域主要適用于一般工業用水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Ⅴ類水域主要適用于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6、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準。
三、污水處理廠cod標準?
一般情況下,企業cod排放標準是100~200mg/L,這個標準對于80%的企業來。
四、污水處理廠執行標準?
?對于間接排放水污染物的單位,應按照與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簽訂的排水協議(報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排污許可證、環評批復文件、地方排放標準、國家排放標準的次序,有排序靠前文件的,優先執行排序靠前文件規定的排放限值。
對于排序靠前文件未作規定的指標,以及排序靠前文件規定的排放限值寬于排序靠后文件的指標,應執行排序靠后文件規定的排放限值。
五、污水處理廠收費標準?
首先:看你那里的污水處理廠的性質是什么?
1、國企或事業單位:收費一般是由自來水公司和當地環保局代為征收,上繳至財政局專戶管理,按月撥付給污水處理廠以確保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
2、私企:一般根據私企與當地政府簽訂的協議(合同)來確定收費方式,為了保證城市污水的處理率,政府一般都會代為征收。
收費標準:不同地方收費價格不同,一般在0.8元/方左右。
六、污水處理廠一級a標準是劣五類嗎?
是兩種概念:污水處理一級A標:GB18918-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五類標準:地表水水質標準。GB3838-2002. 劣五類標準即指標超過五類指標。請你從網上下載以上標準文件,閱讀后就知道。
七、污水一級a排放標準?
GB 18918-2002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標準共要求指標12項,其中化學需氧量(COD)與懸浮物(SS)以及氨氮和總磷是常規重點控制的污染物指標,具體詳見下表內容:
八、污水一級排放標準?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標準共要求指標12項,其中化學需氧量(COD)與懸浮物(SS)以及氨氮和總磷是常規重點控制的污染物指標,具體詳見下表內容:
擴展資料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為:
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適用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
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準與國家專業排放標準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準實施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綜合排放標準。
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準。
九、農村污水一級a標準?
1、農村污水一級a排放標準(單位:mg/L):
pH值(無量綱):6-9;化學需氧量(CODCr):50;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10;懸浮物(SS):10;氨氮:5(8);總氮:15;總磷:0.5;色度(稀釋倍數):30;動植物油:1.0;石油類:1.0;陰離子表面活性劑:0.5;糞大腸菌群數(個/L):1000;總汞:0.001;烷基汞:1×10^-5;總鎘:0.01;總鉻:0.1;六價鉻:0.05;總砷:0.1;總鉛:0.1;總鎳:0.05;苯并(a)芘:3×10^-5。
2、GB18918-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標準共要求指標12項,其中化學需氧量(COD)與懸浮物(SS)以及氨氮和總磷是常規重點控制的污染物指標。
十、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
GB 18918-2002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標準共要求指標12項,其中化學需氧量(COD)與懸浮物(SS)以及氨氮和總磷是常規重點控制的污染物指標,具體詳見下表內容: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為:
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適用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
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準與國家專業排放標準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準實施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綜合排放標準。
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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