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是什么呢?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職業病防治法》第十六條規定:“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總局令第36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稌盒修k法》明確提出,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用于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設備、設施、裝置、構(建)筑物及其他技術措施的總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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