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十條”下 鄉鎮污水處理面臨怎樣困局
4月16日,國務院正式下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又稱“水十條”),明確提出“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實行農村污水處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研討會上,專家、學者和官員們提出政府購買服務、BOT、PPP等模式建管鄉鎮污水處理廠。然而,在環保企業和基層行政主管部門看來,實施起來遠沒有理論上那么簡單。樂山案例鄉鎮污水處理廠年需開支3000萬元以上讓馬節犯難的,是鄉鎮污水處理廠面臨的運管困局。樂山市規劃,2013―2016年間斥資2.5億元,建成148個鄉鎮污水處理廠,日處理規模超過4萬噸,基本實現鄉鎮污水處理全域覆蓋。眼下,已經建成50個,剩下98個爭取在年內完成主體工程。“沒錢。”樂山市小城鎮建設辦公室主任童濤說,目前已經進入運行狀態的污水處理廠,虧損額度驚人。按照0.4元/立方米的處理成本計算,50座處理廠每天可以處理污水1.2萬噸,基本開支就要4800元,外加人工、設備維修等費用,每天開支就在4萬元左右。如果148個處理廠全部投入使用,以日處理規模4萬噸來算,每天基本開支是16000元,外加其他費用,每年支出在3000萬元以上。這筆錢本該由縣鄉兩級財政解決,但縣鄉實在無此財力。童濤和馬節給市政府提交了一個方案:市級財政負擔20%的經費,用于污水處理廠基本運行管理支出;剩下的費用,則向排污企業、住戶收取。樂山曾嘗試引入第三方參與處理廠運營。童濤說,如果有企業參與,20%的財政補貼就直接發放給他們,但并無企業接招。馬節記得,曾有環保企業來樂山考察,但看了一圈就走了,“人家算了下,就是財政資金都給企業,也不可能有盈利。”“鄉村污水不處理肯定不得行,‘水十條’已經落地,以后對于這一塊的考核會更嚴格。”四川省城鎮供水排水協會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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