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模養豬場廢氣應該怎樣處理?環保局有什么樣的要求?
國家環保局對養豬場有以下規定:
1、不能建在居民區。
2、落實“三廢”處理,廢水廢渣和廢氣都要有完善的處理設施。
3、水源地不能在上風口,對環保要求較嚴格。
4、要有化糞池,沉淀處理。
具體條例參照:《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
《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立法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推動畜禽養殖業從加強科學規劃布局、適度規?;s化發展、加強環保設施建設、推進種養結合、提高廢棄物利用率入手,提高畜禽養殖業可持續發展能力,提升產業發展水平,提升產業綜合效益。
擴展資料:
畜禽養殖業環境問題是妨礙產業本身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
糞便、尸體、廢水等廢棄物處置不當,將惡化生產環境,大量病原體、高濃度惡臭氣體、粉塵等,都將嚴重危害畜禽健康,甚至導致疫病,直接威脅生產安全,導致經濟損失。畜禽養殖造成的環境污染也常常引發社會問題。
畜禽養殖業環境保護滯后,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的浪費,也直接妨礙產業綜合效益的提高。農業要提升效益,就必須走綜合利用的路子,走生態化、循環化的路子。畜禽養殖業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實現產業優化和升級,就必須搞好廢棄物的綜合利用,走種養結合、種養平衡的路子。
《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頒布之前,我國還沒有國家層面上專門的農業環境保護類法律法規。
長期以來,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監管無法可依,僅有的原環保總局2001年頒布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效力有限,無法作為進一步強化環境監管的依據,導致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設施配套率低,環境管理不到位。
部門規章也無法協調更多力量、出臺更多的政策措施推動畜禽養殖廢棄物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由于農村生產生活方式的轉變、勞動力結構的變化以及國家對化肥使用的補貼等政策,導致畜禽糞肥的應用受到限制,也直接導致了大量畜禽糞便等廢棄物資源的浪費,形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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