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消防局對"廚房滅火設備裝置"的安裝與否有強制性規定嗎?
山東大豪廚房滅火裝置友情提示:目前國家法規3個,地方法規N個地區,簡單的說,火災高危單位都要上!
一、國家法規:《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版
第8.3.11條:餐廳建筑面積大于1000m2的餐館或食堂,其烹飪操作間的排油煙罩及烹飪部位應設置自動滅火裝置,并應在燃氣或燃油管道上設置與自動滅火裝置聯動的自動切斷裝置。食品工業加工場所內有明火作業或高溫食用油的食品加工部位宜設置自動滅火裝置。
二、國家法規:《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版局部修訂征求意見稿(201911)
第8.3.3A條: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廚房應設置廚房設備自動滅火裝置。
條文說明:廚房火災主要發生于烹飪部位的灶臺、排油煙罩及附近排油煙管,在這些部位設置自動滅火裝置能有效減小此類火災的危害。
三、國家法規:《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管理規定(試行)》應急消【2019】314號令
第二條 本規則中的商業綜合體是指集購物、住宿、餐飲、娛樂、展覽、交通樞紐等兩種或兩種以上功能于一體的單體建筑和通過地下連片車庫、地下連片商業空間、下沉式廣場、連廊等方式連接的多棟商業建筑組合體。
第三條 本規則適用于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且建筑面積不小于5萬平方米的商業綜合體。
第六章.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
第三十四條 大型商業綜合體內餐飲場所的管理要求:
第6條: 廚房內應當設置可燃氣體探測報警裝置,排油煙罩及烹飪部位應當設置能夠聯動切斷燃氣輸送管道的自動滅火裝置,并能夠裝報警信號反饋及消防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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