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采樣技術規范? 環境監測采樣技術規范?
一、土壤采樣技術規范?
土壤樣品采集技術規范土壤樣品的采集,是土壤測試的一個重要環節,采集有代表性的樣品是如實反映客觀情況,是測土配方施肥的先決條件,因此,應選擇有代表性的地段和有代表性的土壤采樣,為保證土壤樣品的代表性,必須采樣前要詳細了解采樣地區的土壤
二、環境監測采樣技術規范?
答:環境監測采樣技術規范: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
三、環境監測采樣方法?
具體到采樣點布設的方法,主要有以下5種:
1.功能區布點法。該布點法多用于區域性常規監測,適用于工業區、商業區、居民區、交通密集區等等;
2.網格布點法。多用于多個污染源,且污染源分布比較均勻的情況下;
3.同心圓布點法。主要用于多個污染源構成的污染群,且重大污染源較集中的地區;
4.扇形布點法。適用于孤立的高架點源,且主導風向明顯的地區,例如高立的煙囪;
5.平行布點法,適用于線性污染源,如公路、斑馬線等。
四、污水采樣技術規范?
污水采樣是為了分析污水中的污染物含量和性質,評估其對環境和人體的影響。以下是一些污水采樣的技術規范:
1. 采樣點選擇:應選擇能代表性地反映整個污染源的采樣點,避免采樣點附近的干擾因素。
2. 采樣容器:應選擇無污染、不溶性的容器,如玻璃瓶或塑料瓶,并保證其密閉性能。
3. 采樣工具:應使用不銹鋼、玻璃等材質制作的工具,避免與污水反應產生干擾。
4. 采樣時間:應選擇具有代表性的時段進行采樣,避免特殊事件或異常情況對采樣結果的影響。
5. 采樣深度:應根據污水的來源和性質確定合適的采樣深度,通常取水面下0.3-0.6米處。
6. 采樣方法:應使用定量采樣方法,如傾倒法、輸液法、沖洗法等,避免采樣過程中的損失或混雜。
7. 采樣頻率:采樣頻率應根據需要確定,通常按照小時、日、周、月等時間間隔進行采樣。
8. 采樣數量: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采樣數量,通常每次采樣量不少于1升。
9. 采樣現場記錄:采樣過程中應詳細記錄采樣地點、時間、深度、氣象條件等相關信息,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和可追溯性。
10. 采樣前后處理:采樣前應進行現場準備工作,如洗凈容器、工具等;采樣后應按照實驗室要求進行封裝、保存和運輸。
以上是一些污水采樣的技術規范,具體的要求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和標準進行確定。
五、voc采樣技術規范?
(1)排污口應避開對測試人員操作有危險的場所(周圍環境也要安全)。
(2)排污口采樣斷面的氣流流速應在 5 m/s 以上。
(3)排污口的位置,應優選垂直管段,次選水平管段,且要避開煙道彎頭和斷面急劇變化部位。
(4)排污口的具體位置,應盡量保證煙氣流速、顆粒物濃度監測結果的準確性、代表性,根據實際情況按 GB/T 16157、HJ 75、HJ/T 397 從嚴到松的順序依次選定。
①最優:距彎頭、閥門、風機等變徑處,其下游方向要不小于 6 倍直徑,其上游方向要不小于 3 倍直徑 (GB/T 16157);
②其次:距彎頭、閥門、風機等變徑處,其下游方向要不小于 4 倍直徑,其上游方向要不小于 2 倍直徑(HJ/T 75);
③最后,距彎頭、閥門、風機等變徑處,其下游、上游方向均要不小于 1.5 倍直徑,并應適當增加測點的數量和采樣頻次 (HJ/T 397)。
六、水質采樣技術規范?
一、水質采樣標準規范
1、GB/T 5750.2-2006 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2、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
3、HJ/T 493-2009 水質 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
4、HJ/T 494-2009 水質 采樣技術指導
5、HJ/T 495-2009 水質 采樣方案設計指導
6、HJ/T 92-2002 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監測技術規范
7、HJ/T 164-2004 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二、地表水采樣
1、監測斷面的布設
2、監測斷面的類型:背景斷面、控制斷面、削減斷面
3、采樣點位的確定:采樣垂線與各垂線上的采樣點數
4、采樣頻率與采樣時間
5、采樣前的準備
確定采樣負責人 制定采樣計劃 采樣器材與現場測定儀器的準備
6、采樣方法
a.采樣器
①聚乙烯塑料桶,有機玻璃水質采樣器
②單層采水瓶,不銹鋼水質采樣器?
③直立式采水器/水質自動采樣器
b.采樣數量:在地表水監測中通常采樣瞬時水樣。
c.在水樣菜如或裝入容器中后,應按照要求加入保存劑。
7、采樣注意事項
a.采樣時不可攪動水底的沉積物
b.采樣時應保證采樣點的位置準確,必要時使用定位儀定位。
c.認真填寫采樣記錄
d.保證采樣按時、準確、安全
e.采樣結束前,應核對采樣計劃、記錄和水樣,如有錯誤或遺漏,應立即補采或重采。
f.測定油類的水樣,應在水面至300mm采集柱狀水樣,并單獨采樣,全部用于測定。并且采樣容器不能用采集的水樣沖洗
g.測定溶解氧、生化需氧量和有機污染物等項目時,水樣必須注滿容器,上不不留空氣。
h.測定油類、BOD、DO、硫化物、余氯、糞大腸菌群、懸浮物、放射性等項目要單獨采樣
8、現場測定項目水溫、pH值、透明度、電導率、DO等。
三、污水采樣
1、監測點位布設
第一類污染物采樣點:一律設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的排放口活專門處理此類污染物設施的排放口。(第一類污染物包括:總汞,烷基汞,總鎘,總鉻,六價鉻,總砷,總鉛,總鎳,苯并(a)芘,總鈹,總銀,總α放射性,總β放射性、活性氯、石棉、氯乙烯)
第二類污染物采樣點:一律設在排污單位的外排口。注意:對整體污水處理設施效率監測時,在各種污水處理設施污水的入口和污水設施的總排口設置采樣點;對污水處理單元效率監測時,在各種進入處理設施單元的入口和設施單元的排扣設置采樣點
2、采樣頻次監督性監測:每年不少1次企業自我監測:一般每個生產日至少3次排污單位為了確認自行監測的采樣頻次,應在正常生產條件下的每一個生產周期內進行加密監測(周期在8小時以內的,每小時采樣1次;周期大于8小時的,每2小時采樣1次)
3、采樣方法
a.從管道、水渠等落水口處取樣:從管道、水渠等落水口處取樣,直接用容器或聚乙烯桶,要注意懸浮物質分取均勻。
b.從排污管道中取樣:在排污管道中采樣,由于管道壁的滯留作用,同一斷面不同部位流速有差異,污染物分布不均勻,濃度相差頗大。因此當排污管道水深大于1m時,可由表層起向下到1/4深度處采樣,作為代表平均濃度的廢水樣。如果小于或等于1m時,可只取1/2深度的廢水樣即可。
c.從容器、貯罐、廢水池等處取樣:對盛有廢液的小型容器,采樣前先充分攪勻,然后取樣。對污染物分布不均勻的大型貯罐或廢水池,根據具體情況,可多點分層采樣。可采用自制的負重架,架內固定聚乙烯塑料樣品容器,沉入廢水中采樣。
4、采樣注意事項
①分裝樣品時,必須用水樣沖洗三次后再行采樣。涮洗用的水樣應棄去。以排除可能帶來的沾污。但采油的容器不能沖洗。
②渾濁度、懸浮物等測定用水樣,在采集后,應盡快從采樣器中放出樣品,在裝瓶的同時搖動采樣器,防止懸浮物在采樣器內沉降。非代表性的雜物,如樹葉、桿狀物等,應從樣品中除去。
③采樣時要防止采樣現場大氣中降塵帶來的污染。采樣時應避免劇烈攪動水體,任何時候都要避免攪動底質。用采水塑料桶或樣品瓶人工直接采集水體表層水樣時,采樣容器的口部應該面對水流流向。
④采水器的容積有限不能一次完成采樣時,可以多次采集,將各次采集的水樣集裝在洗滌干凈的大容器(容積大于5L的玻璃瓶或聚乙烯桶)中。樣品分裝時應充分搖勻。注意:混勻樣品不適宜測定生化需氧量、油類、細菌學指標、硫化物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項目。
⑤測定生化需氧量、pH值等項目的水樣,采樣時必須充滿樣品瓶,避免殘留空氣對測定項目的干擾。測定其他項目的樣品瓶,在裝取水樣(或采樣后)至少流出占容器體積10%的空間,一般可裝至瓶肩處,以滿足分析前樣品充分搖勻。
⑥在樣品分裝和添加保存劑時,應防止操作現場環境可能對樣品的沾污,尤其測定微生物質的樣品,更應格外小心,要預防樣品瓶塞(或蓋)受沾污。⑦凡需現場測定的項目,應進行現場測定。
四、樣品保存
1、水樣變化的原因:物理作用、化學作用、生物作用等
2、樣品保存環節的預防措施:容器的選擇、容器的準備、容器的封存、樣品的冷藏和冷凍、添加保存劑。
3、添加保存劑的類型:控制溶液的pH值、加入抑制劑、加入氧化劑、加入還原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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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tvoc采樣技術規范?
一、甲醛和tvoc檢測標準是怎樣的?
國標規定室內空氣中甲醛和TVOC的濃度應該低于0.1mg/m3和0.60mg/m3,,《室內空氣質量》標準是由衛生部制定,檢測要求封閉12小時,每立方米的室內TVOC濃度不高于0.6毫克,每立方米的室內甲醛濃度不得高于0.1毫克。該標準參考世界衛生組織對室內甲醛濃度的限定標準,是人居環境健康的最低標準。TVOC是總揮發性有機物,包含苯,甲苯,二甲苯等揮發性有機物。
二、甲醛儀器怎么使用?
1、封閉檢測空間
將所有門窗封閉12小時以上更為科學。若室溫低于19°C ,室外空氣質量又較差可適當延長封閉時間,如24小時。
2、樣點及采樣位置選擇
科學采樣,點應選擇室內通風最差的地方,建議儀器離墻壁不小于0.5m;高度與人的呼吸帶一致最好,一般離地面0.75m~1.5m。
3、取檢測數值
將儀器放置檢測處幾分鐘,待其數值達到相對穩定狀態了就可以讀取了,此時數值就是室內甲醛含量。
4、醛合格標準
裝修完畢待入住的新居參照GB/T18883-2002《室內空氣質量標準》中甲醛含量不大于0.1mg/m3的要求。該標準旨在保障人們日常生活環境的甲醛含量。
5、源查找
通過檢測不同位置可能會得到不同數值,讀數高的地方可能就是污染源,重點檢測。可將健康果A1檢測儀放置污染源疑似點,放置一段時間查看儀器讀數,確定該處是否為污染源。一般室內污染源主要為人工板(如大芯板、顆粒板、密度板等)制成的家具,應重點排查。
三、搬新居除甲醛怎么做?
1、保證通風
房子完工后,要打開窗戶進行通風,保持空氣流通,自然減少室內的有害物質。
2、擺放植物
室內種植也可以起到凈化空氣的作用,在一般的室內環境中,輕度、中度污染都可以選擇植物凈化方法,植物不僅具有清理甲醛的效果,還能起到美化的作用。
3、活性炭
活性炭廣泛用于生活中,既便宜又方便,可吸附有害物質,避免二次污染的情況發生。
4、水溶
甲醛易溶于水,可以在每個房間放一盆水吸收甲醛。
5、醋去除
盆里放少量水,在水中加入少量醋,可以穩定吸收甲醛,還可以改善室內的空氣質量。
6、擺放水果
可以將剩余的果皮放在環境中,也具有去除甲醛的效果。水果的香氣可以掩蓋甲醛氣味,此方法最好與其他方法結合使用。
八、油煙采樣技術規范?
城市生活越來越好,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在外面就餐,從而越來越多的餐飲店開張營業,幾乎所有的餐飲店在餐飲店在烹制食物的時候,都會產生油煙,其中不少的餐飲店的油煙處理不到位或者直接排放到大氣中,導致空氣污染的產生,必須做好相應的防治,保護環境空氣的質量。
下面就和大家聊一聊飲食業油煙的采樣規則。
油煙是食物烹飪和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油脂,有機質和這些物質高溫分解裂解的產物的合稱,有時候還會帶有不同的異味。
按照國家標準的要求,排放油煙的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備,并且保證排放油煙的過程中,設備要正常運行,不安裝凈化設備或者排放期間不正常運行設備的,不論油煙的檢測結果是什么樣,一律等同于超標。
油煙排放的單位,安裝油煙凈化設備和管道時,要根據油煙的產生情況選擇合適的風量和凈化方式,設計收集排氣罩的面積,還要預留相應的排放管道,并且設置符合規范的采樣檢測口。這些都跟油煙最后的計算排放濃度有著緊密的關系。
飲食業單位的規模劃分請參考國標《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同時需要去了解和測量飲食業單位的灶頭總發熱功率和排氣罩對應的灶面投影面積,計算出基準灶頭數。最終油煙的排放濃度要求是2.0mg/m3,小中大規模的處理效率要求分別為60%,75%,85%。油煙排放的管道,至少要留有4.5倍當量直徑的平直管道,當量直徑=(2x長x寬)/(長+寬);采樣點開口要避開氣流急劇變化的地方,并且滿足上1.5下3的設置,詳見下圖:
油煙采樣要選擇在油煙正常排放的時間段內,同時滿足在作業的高峰期,連續采集5個樣品,每個樣品連續采集10分鐘,如果其中5個樣品,任何一個小于其中最大濃度的四分之一,則作廢處理,每次油煙采樣,要至少保證有3個數據是可以使用的。對于可以使用的數據,計算平均值,就是油煙的測試濃度。在計算排放濃度時,還要將測試濃度換算成排放濃度:排放濃度=(測試濃度x排風量)/(折算灶頭x2000)。折算灶頭=基準灶頭數x實際使用灶頭數/全部灶頭數,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后一位。
如果油煙排放的同時,還產生特殊的氣味,參考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的臭氣濃度的處理方式來進行。
采樣前直到采樣后都要確保油煙采樣的設備和耗材不受除了實際油煙污染物之外帶來的污染。
九、廢水采樣技術規范?
污水采樣是為了分析污水中的污染物含量和性質,評估其對環境和人體的影響。以下是一些污水采樣的技術規范:
1. 采樣點選擇:應選擇能代表性地反映整個污染源的采樣點,避免采樣點附近的干擾因素。
2. 采樣容器:應選擇無污染、不溶性的容器,如玻璃瓶或塑料瓶,并保證其密閉性能。
3. 采樣工具:應使用不銹鋼、玻璃等材質制作的工具,避免與污水反應產生干擾。
4. 采樣時間:應選擇具有代表性的時段進行采樣,避免特殊事件或異常情況對采樣結果的影響。
5. 采樣深度:應根據污水的來源和性質確定合適的采樣深度,通常取水面下0.3-0.6米處。
6. 采樣方法:應使用定量采樣方法,如傾倒法、輸液法、沖洗法等,避免采樣過程中的損失或混雜。
7. 采樣頻率:采樣頻率應根據需要確定,通常按照小時、日、周、月等時間間隔進行采樣。
8. 采樣數量: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采樣數量,通常每次采樣量不少于1升。
9. 采樣現場記錄:采樣過程中應詳細記錄采樣地點、時間、深度、氣象條件等相關信息,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和可追溯性。
10. 采樣前后處理:采樣前應進行現場準備工作,如洗凈容器、工具等;采樣后應按照實驗室要求進行封裝、保存和運輸。
以上是一些污水采樣的技術規范,具體的要求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和標準進行確定。
十、底泥采樣技術規范?
底泥指水體沉積物。
采樣方法:
江河底泥采樣可在水文站水文斷面同推移質、懸移質測驗結合進行。取樣點應中泓密,兩側疏。取樣次數以能控制河道斷面沖淤變化過程為原則,枯水期應多于平水期和洪水期。在進行水體污染調查時,為了全面了解水體污染狀況及其變化,在污染源上游和遠離污染源的河道分別設置對照斷面、污染斷面和凈化斷面。各斷面上的采樣點和采樣次數取決于斷面寬度和污染狀況。小河或污染較輕的河道可以少些,大河和污染較重的河道則應多些,以能查清底泥的遷移狀況和污染物積累變化過程為原則。
海洋底泥采樣一般與海洋地質調查或海洋綜合調查結合進行。采樣點的布設隨海洋調查的方式(路線采樣,面積采樣)而異。采樣方法有表層采樣、拖網采樣和柱狀采樣。小比例尺基礎調查主要用表層采樣和柱狀采樣。
湖泊(或水庫)的底泥采樣,一般仿照海洋底泥采樣方式。在進、出湖泊的水道上應設置控制斷面進行采樣。在廢水進入湖泊的主要入口附近,須增加采樣點和采樣次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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