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測第三方機構弄虛作假處罰多少 環境監測第三方機構弄虛作假處罰多少錢
一、第三方環境監測機構怎么監管?
第三方環境監測機構現狀的發展前景很好,
主要有質監局進行技術監管。
二、什么是第三方環境監測機構?
您指的是第三方機構做的在線對比檢測么?
例如污水處理廠都有在線監測設備,這個設備是和環保局連著的,但是用一段時間以后,有可能監測設備精度出現偏差,這時候需要第三方監測機構對我們的污水做下檢測,和在線監測設備的數據做對比,看下我們的在線監測設備是否精準,是否需要調整。
三、如何起訴價格評估機構弄虛作假?
以辛先生收取當事人好處費,致住建委對其公司及兩名估價師處以罰款,使其商譽受損為由,房地產評估公司將職工辛先生訴至法院,要求辛先生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商業名譽損失。日前,海淀法院審結了此案,法院判決辛先生應向房地產評估公司賠償經濟損失1.5萬元、商業名譽損失5000元。
2014年1月5日, 房地產評估公司委派辛先生作為查勘人員到某房屋拍照,所拍照片將用于該房屋的價值評估。不料,辛先生因收取了他人的好處費,僅對房屋的外景進行了拍照,又向公司提交了其他房屋的內景照片以掩人耳目。此后,房地產評估公司依據辛先生提供的虛假照片出具了房地產抵押估價報告。
一年后,房地產評估公司接到了住建委開出的高達3萬元的行政處罰,處罰的理由是該公司出具的估價報告中使用了虛假的照片且記載的房屋戶型錯誤。依據相同的理由,住建委對在該報告中署名的估價師苗某、牛某分別處以1萬元罰款。最后,房地產評估公司無奈地交納了上述罰款,隨后即與辛先生解除了勞動合同。
庭審中,辛先生辯稱根據相關規定,每個估價項目至少有一個有資質的注冊估價師到現場核查估價對象狀況,房地產評估公司明知其不具備資質,還派其單獨作業,屬明顯違規。辛先生并稱,公司進行入職培訓時并未告知其材料失實的法律后果。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委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報告委托事務的處理情況。委托人處理委托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托人。本案中,辛先生受該公司委托到涉案房屋拍照,卻在未進入房屋的情況下,使用其他室內照片冒名頂替,其行為已構成欺詐,其應對公司遭受的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而公司作為房地產價值的評估單位,應當按照相應評估規范的規定,嚴格要求員工恪守職業操守,保證其出具的報告在程序上和實體上的合法性。該公司在不作進一步審核的情況下僅依據辛先生提交的照片出具評估報告,本身亦存在過錯。加之辛先生所提供的虛假照片僅系住建委行政處罰決定中指出的虛假記載之一,另一虛假記載事項與辛先生無關。故辛先生應承擔房地產評估公司所受3萬元罰款的部分而非全部。行政機關對涉案估價師的罰款針對的是個人的失職行為,與公司無關,房地產評估公司自愿承擔上述罰款后無權請求辛先生賠償。另外,行政機關的處罰當然會損害房地產評估公司的商業信譽,但該公司在涉案報告的制作中存在明顯過錯,應自擔商譽受損的首要責任,而辛先生提供虛假照片是導致公司出具虛假評估報告的原因之一,故辛先生對該公司的商譽損失應予以酌情賠償。最后,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
宣判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
四、第三方環境監測機構大家覺得有前途嗎?
有前途。1. 根據社會的需求以及國家的政策,對環境保護的要求越來越高,第三方環境監測機構能夠有效的提供專業的監測數據和報告,成為政府和企業選擇的重要對象。2. 第三方環境監測機構除了能夠幫助政府和企業監測環境數據,還可在未來通過技術和專業能力的提升,開創出更多與環境相關的產業??梢哉f是前景不可限量。3. 目前市場上的第三方環境監測機構還不多,而且有些行業例如新能源汽車、電競等等是新興產業,需要專業的監測機構進行定價,此類行業的發展也給第三方環境監測機構帶來了新的機遇。
五、校長弄虛作假騙取職稱該怎么處罰?
校長弄虛作假騙職稱應該取消職稱,撤掉校長職務,因為他帶的是壞頭,影響了職稱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以假代真欺騙評委,應該嚴肅處處理。
但現在不會有這種情況,因為現在職稱名額派給學校,學校會把所有人的榮譽張榜公示,每張榮譽證書都要提供具體時間,況且所有榮譽學校都留檔登記,造假無法過關。
六、社保機構會怎樣處罰在申報繳費事項時弄虛作假的單位?
小張所在的商貿公司在申報繳費時弄虛作假,瞞報漏報職工相關情況, 依照《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十六條和《社會保險法》第八十 六條的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于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 補繳,同時告知其逾期仍未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 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 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七、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單位定義?
是指依法成立,依據相關標準和或規范開展生態環境監測,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結果,并能夠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專業技術機構。
生態環境檢測檢測機構的職能是進行生態環境監測。所謂生態環境監測,是指運用化學、物理、生物等技術手段,針對水和廢水、環境空氣和廢氣、海水、土壤、沉積物、固體廢物、生物、噪聲、振動、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輻射等要素開展環境質量和污染排放的監測活動。
八、審定工作人員弄虛作假怎么處罰。品種試驗?
第九章法律責任 第七十條農業、林業主管部門不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不予查處,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規定履行職責的行為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農業、林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從事種子生產經營活動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一條違反本法第十六條規定,品種審定委員會委員和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職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自處分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從事品種審定工作。 第七十二條品種測試、試驗和種子質量檢驗機構偽造測試、試驗、檢驗數據或者出具虛假證明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給種子使用者和其他種子生產經營者造成損失的,與種子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情節嚴重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取消種子質量檢驗資格。 第七十三條違反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有侵犯植物新品種權行為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植物新品種權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主管部門進行處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h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主管部門,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對侵犯植物新品種權所造成的損害賠償可以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履行;當事人不履行協議或者調解未達成協議的,植物新品種權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址钢参镄缕贩N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可以參照該植物新品種權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侵犯植物新品種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嗬说膿p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植物新品種權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植物新品種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h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主管部門處理侵犯植物新品種權案件時,為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和種子;貨值金額不足五萬元的,并處一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五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假冒授權品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假冒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和種子;貨值金額不足五萬元的,并處一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五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谄呤臈l當事人就植物新品種的申請權和植物新品種權的權屬發生爭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谄呤鍡l違反本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生產經營假種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和種子,吊銷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違法生產經營的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因生產經營假種子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種子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種子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 〉谄呤鶙l違反本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生產經營劣種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和種子;違法生產經營的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蛏a經營劣種子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種子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種子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 〉谄呤邨l違反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和種子;違法生產經營的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可以吊銷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一)未取得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生產經營種子的; ?。ǘ┮云垓_、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 ?。ㄈ┪窗凑辗N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規定生產經營種子的; (四)偽造、變造、買賣、租借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 ”坏蹁N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種子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 〉谄呤藯l違反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和種子,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ㄒ唬攲彾ㄎ唇泴彾ǖ霓r作物品種進行推廣、銷售的; (二)作為良種推廣、銷售應當審定未經審定的林木品種的; (三)推廣、銷售應當停止推廣、銷售的農作物品種或者林木良種的; ?。ㄋ模數怯浳唇浀怯浀霓r作物品種進行推廣,或者以登記品種的名義進行銷售的; ?。ㄎ澹σ殉蜂N登記的農作物品種進行推廣,或者以登記品種的名義進行銷售的。 違反本法第二十三條、第四十二條規定,對應當審定未經審定或者應當登記未經登記的農作物品種發布廣告,或者廣告中有關品種的主要性狀描述的內容與審定、登記公告不一致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谄呤艞l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和種子;違法生產經營的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ㄒ唬┪唇浽S可進出口種子的; ?。ǘ榫惩庵品N的種子在境內銷售的; ?。ㄈ木惩庖M農作物或者林木種子進行引種試驗的收獲物作為種子在境內銷售的; ?。ㄋ模┻M出口假、劣種子或者屬于國家規定不得進出口的種子的。 第八十條違反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ㄒ唬╀N售的種子應當包裝而沒有包裝的; ?。ǘ╀N售的種子沒有使用說明或者標簽內容不符合規定的; (三)涂改標簽的; ?。ㄋ模┪窗匆幎ńⅰ⒈4娣N子生產經營檔案的; ?。ㄎ澹┓N子生產經營者在異地設立分支機構、專門經營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或者受委托生產、代銷種子,未按規定備案的。 第八十一條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侵占、破壞種質資源,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國家重點保護的天然種質資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種質資源和違法所得,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诎耸l違反本法第十一條規定,向境外提供或者從境外引進種質資源,或者與境外機構、個人開展合作研究利用種質資源的,由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農業、林業主管部門沒收種質資源和違法所得,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未取得農業、林業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攜帶、運輸種質資源出境的,海關應當將該種質資源扣留,并移送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林業主管部門處理?! 〉诎耸龡l違反本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搶采掠青、損壞母樹或者在劣質林內、劣質母樹上采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采種行為,沒收所采種子,并處所采種子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第八十四條違反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收購珍貴樹木種子或者限制收購的林木種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沒收所收購的種子,并處收購種子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诎耸鍡l違反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種子企業有造假行為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主管部門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款;不得再依照本法第十七條的規定申請品種審定;給種子使用者和其他種子生產經營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诎耸鶙l違反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未根據林業主管部門制定的計劃使用林木良種的,由同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诎耸邨l違反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在種子生產基地進行檢疫性有害生物接種試驗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試驗,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诎耸藯l違反本法第五十條規定,拒絕、阻撓農業、林業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可以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诎耸艞l違反本法第十三條規定,私自交易育種成果,給本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條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強迫種子使用者違背自己的意愿購買、使用種子,給使用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一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培訓機構處罰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加強校外培訓監管,規范校外培訓行政處罰行為,保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行政處罰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面向社會招收3周歲以上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違法開展校外培訓,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實施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應當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寬嚴相濟,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據正確、程序合法、處罰適當。
第四條 校外培訓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實施行政處罰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應當依法予以保密。
校外培訓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為履行法定職責處理個人信息,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程序進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職責所必需的范圍和限度。
第五條 校外培訓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
(一)警告、通報批評;
(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三)責令停業;
(四)吊銷許可證;
(五)限制從業;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第二章 實施機關、管轄和適用
第六條 校外培訓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訓主管部門依法按照行政處罰權限實施。校外培訓主管部門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校外培訓行政處罰由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實施的,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應當與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建立行政執法信息互聯互通、執法過程協作配合、執法結果及時反饋的工作機制。
校外培訓行政處罰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實施的,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鄉鎮街道校外培訓行政處罰工作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執法監督。
第七條 校外培訓主管部門可以在法定權限內書面委托符合行政處罰法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
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的具體事項、權限、期限等內容。委托部門和受委托組織應當將委托書向社會公布。
委托部門應當對受委托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進行監督,并對該行為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受委托組織在委托范圍內,以委托部門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第八條 對線下校外培訓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校外培訓主管部門管轄。違法行為發生地與機構審批地不一致的,機構審批地有關部門應當依法予以協助。
經審批的線上校外培訓機構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由機構審批機關管轄,違法行為發生地或者損害結果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校外培訓主管部門先行發現違法線索或者收到投訴、舉報的,也可以進行管轄。未經審批進行線上校外培訓活動的,由違法行為發生地或者損害結果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校外培訓主管部門管轄。
第九條 兩個以上校外培訓主管部門對同一個校外培訓違法行為都有管轄權的,由最先立案的校外培訓主管部門管轄。
對管轄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指定管轄;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級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指定管轄。
校外培訓主管部門發現立案查處的案件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應當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校外培訓主管部門。受移送的校外培訓主管部門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報請共同的上一級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十條 上級人民政府校外培訓主管部門認為必要時,可以將本部門管轄的案件交由下級人民政府校外培訓主管部門管轄。也可以直接查處下級部門管轄的校外培訓違法案件,或者將某個下級部門管轄的校外培訓違法案件指定其他下級部門管轄。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校外培訓主管部門發現校外培訓違法行為涉嫌違反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的,應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 對當事人的同一個校外培訓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同一個校外培訓違法行為違反多個法律規范,應當給予罰款處罰的,按照罰款數額高的規定處罰。
第十三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
(三)主動供述校外培訓主管部門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
(四)配合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第十四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處罰,但應當對其進行教育:
(一)校外培訓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
(三)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
(四)違法行為已經超過處罰時效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不予處罰情形。
第十五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一)實施校外培訓違法行為被處理后兩年內再次實施校外培訓違法行為的;
(二)危害后果嚴重,造成嚴重惡劣社會影響的;
(三)同時違反突發事件應對措施的;
(四)偽造、涂改或者轉移、銷毀證據的;
(五)拒絕、阻礙或者以暴力威脅行政執法人員執法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重處罰的。
第三章 違法行為和處罰
第十六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未經審批開展校外培訓,符合下列條件的,構成擅自舉辦校外培訓機構,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公安、民政或者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責令停止舉辦、退還所收費用,并對舉辦者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一)線下培訓有固定的培訓場所,線上培訓有特定的網站或者應用程序;
(二)有2名以上培訓從業人員;
(三)有相應的組織機構。
第十七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變相違規開展校外培訓,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退還所收費用,予以警告或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一)通過即時通訊、網絡會議、直播平臺等方式有償開展校外培訓的;
(二)利用居民樓、酒店、咖啡廳等場所有償開展“一對一”“一對多”等校外培訓的;
(三)以咨詢、文化傳播、素質拓展、思維訓練、家政服務、家庭教育指導、住家教師、眾籌私教、游學、研學、夏令營、托管等名義有償開展學科類培訓的;
(四)其他未經審批開展校外培訓,尚不符合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條件的。
第十八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應當知道違法校外培訓活動的情況存在,為開展校外培訓提供場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
網絡平臺運營者為其用戶通過即時通訊、網絡會議、直播平臺等方式開展線上校外培訓提供服務的,適用前款規定處理。
第十九條 校外培訓機構超出審批范圍,擅自改變培訓類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費用后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吊銷許可證:
(一)線下培訓機構開展線上校外培訓的;
(二)線上培訓機構開展線下校外培訓的;
(三)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的;
(四)學科類培訓機構開展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
(五)線下培訓機構超出審批地點開展培訓活動的。
第二十條 校外培訓機構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培訓活動,或者管理混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費用后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吊銷許可證:
(一)違背國家教育方針,偏離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阻礙國家教育制度實施的;
(二)培訓內容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三)與中小學聯合招生等違反招收學員規定的;
(四)超前超綱開展學科類培訓的;
(五)培訓時間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六)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兼職人員的聘任與管理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七)校外培訓機構收費價格、收費行為、預收費管理等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八)線上校外培訓包含與培訓無關的網絡游戲內容及鏈接的;
(九)線上校外培訓未按照國務院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留存培訓內容、培訓數據、直播培訓影像的;
(十)其他違反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二條和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行為。
校外培訓機構有前款第(一)(二)(三)項規定行為的,從重處罰。
第二十一條 校外培訓機構擅自組織或者參與組織面向3周歲以上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的社會性競賽活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退還所收費用,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二條 校外培訓機構有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行為的,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可以對其決策機構負責人、行政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限制從業處罰。
第二十三條 校外培訓機構舉辦者及實際控制人、決策機構或者監督機構組成人員違反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費用后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給予限制從業處罰。
第二十四條 校外培訓機構違反其他法律法規,存在違規發布廣告、價格違法、違規處理個人信息等行為的,由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第四章 處罰程序和執行
第二十五條 校外培訓主管部門發現涉嫌違反校外培訓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應當進行初步審查,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予以立案:
(一)有明確的違法嫌疑人;
(二)有證據初步證明存在違法事實;
(三)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
(四)屬于本部門管轄;
(五)未超過法定的處罰時效。
立案應當填寫立案審批表,報本部門負責人審批。
第二十六條 對于已經立案的案件,經調查發現不符合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立案條件的,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應當撤銷立案。
第二十七條 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應當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有關證據,制作調查筆錄、詢問筆錄等,在調查過程中可行使下列職權:
(一)對當事人涉嫌開展違法活動的場所實施現場調查;
(二)詢問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
(三)查閱、復制與涉嫌違法培訓有關的合同、票據、賬簿、廣告、宣傳資料、花名冊和其他有關資料;
(四)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校外培訓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可先行登記保存,并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八條 擬給予行政處罰的案件,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
當事人提出陳述、申辯意見的,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應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應當采納。
第二十九條 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擬作出下列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一)對自然人處3萬元以上、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10萬元以上的罰款;
(二)沒收10萬元以上違法所得;
(三)本辦法第五條第(三)(四)(五)項行政處罰;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依法要求聽證的,由校外培訓主管部門負責法制審核的機構按照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組織聽證程序。聽證結束后,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聽證筆錄,依法作出決定。
第三十條 當事人自告知書送達之日起五日內,未行使陳述、申辯權,未要求聽證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第三十一條 校外培訓主管部門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當事人及時改正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
第三十二條 對下列情節復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由校外培訓主管
十、司法鑒定機構弄虛作假,付法律責任嗎?
司法鑒定的鑒定意見作為很重要的一項證據,如果弄虛作假當然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 【妨害作證罪;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椭斒氯藲纭卧熳C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ㄈ╇[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ㄋ模λ痉üぷ魅藛T、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公安機關鑒定規則》第三十九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事)件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辦案人可以向辦理案(事)件部門申請重新鑒定:(一)當事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的;因此,你方必須在提出具體意見的情況下才能要求重新鑒定。
本網站文章僅供交流學習 ,不作為商用, 版權歸屬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及時與原作者取得聯系,若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