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榨出來的油從機器里出來就可以食用嗎
一、壓榨出來的油從機器里出來就可以食用嗎
分為壓榨法和浸出法
根據新標準,食用植物油分為物理壓油和化學浸出油兩類。物理壓榨油是靠物理機械壓力將油脂從原料中分離出來,并經過物理方法提純精制而成,全過程不涉及任何化學物,保持了產品原汁原味,保留了天然營養成份,化學浸出油則是利用化學溶劑滲透力將油脂從原料中分離出來,并經過化學方法提純精制而成。缺點是高溫化學提煉破壞了天然植物油的原汁原味,油脂中豐富的脂溶性維生素也大多流失,且殘留微量化學溶劑。新出臺的國家標準規定:浸出油一二級的化學溶劑殘留不得超過10毫克,三四級不允許超過50毫克。以現有科技水平,人類無法完全清除浸出油中的化學溶劑,因此,合格的浸出油中仍然會有化學溶劑殘留。
二、食品安全法124條是如何規定的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一)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二)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四)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五)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六)生產經營未按規定注冊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冊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
(七)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業以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生產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
(九)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
擴展資料
關于食品安全法124條適用的案例:博山某肉食店涉嫌生產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案
2017年2月-3月,區食藥監局分別在我區3處食品店抽檢“香酥豬肉干”,經青島譜尼測試有限公司檢驗,檸檬黃和日落黃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經博山鎮食品藥品監督所、石馬鎮食品藥品監督所、源泉鎮食品藥品監督所調查,抽檢時當事人均稱產品為自己生產加工,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改口稱是從博山某肉食店購進,抽檢不合格食品已銷售完畢。
當事人生產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禁止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根據案情給予本案當事人以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壹佰壹拾元整,并處罰款伍萬元整。?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食品安全法
三、浸出法制油中,降低溶劑損耗的方法有哪些
浸出法制油是應用萃取的原理,選擇某種能夠溶解油脂的有機溶劑,使其與經過預處理的油料進行接觸——浸泡或噴淋,使油料中油脂被溶解出來的一種制油方法。
這種方法便溶劑與它所溶解出來的油脂組成一種溶液,這種溶液稱之為混合油。利用被選擇的溶劑與油脂的沸點不同,對混合油進行蒸發、汽提,蒸出溶劑,留下油脂,得到毛油。被蒸出來的溶劑蒸汽經冷凝回收,再循環使用。
四、隔油器和隔油池、油脂分離設備有什么區別?
但從名字來說:隔油池就是一個池子。隔油器屬于一個設備機器。油脂分離設備屬于行業術語。
從時間角度來說:隔油池最先出現,最早的處理餐飲廢水,都是混凝土池子。后來因為不方便,不是所有地方都能挖坑的,需要一個靈活移動安裝的設備,就有了隔油器。
隔油器后續發展,有了自動除油除渣的全自動隔油器,行內開始稱為:油脂分離設備。
從行業角度來說:沒區別,都是一個東西,甚至工程上統稱隔油池,全部概括了。
大體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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