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環境監測系統怎么改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是一個厘清身份的過程,也是一個厘清權力邊界的過程。這種厘清的最終目的顯然不是簡單的裁員縮編,更不是名義上、形式上的摘掉官銜品級,而是要倒逼事業單位改變生存方式,從完成上級要求轉為適應社會發展需求。作為事業單位的環境監測機構也將面臨著更為徹底的改革。如何適應新形勢,進行科學合理的定位和管理,是每個環境監測部門必須作出的思考。 目前各省的環境監測機構定性定位情況有所差異,部分地方監測站已經參公,山東、江蘇等部分地方定為公益一類,重慶等部分地方定為公益二類,部分地方還在觀望。當然,作為公益性單位是不宜轉制為企業的,因為工作范圍涉及環境保護和公共安全,比如,污染源的監督與環境質量的發布,如果市場化的話可能將產生大量的數據作假,出現拿人錢財替人說話的現象。 根據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政策,環境監測站屬于兼具公益性一類和二類事業單位屬性的機構。筆者覺得,監測站的職能應該是主要偏向公益一類。這樣職工隊伍比較穩定,監測數據的準確性更有保障,對環境管理和環境執法的支撐作用更加有力。但是,由于我國特殊的歷史和體制原因,事業單位概念異常龐雜,特別是計劃經濟時代的行政化管理框架還沒有徹底打破。如果公益性一類事業單位按原有的模式運行下去,監測任務繁重,單位沒有財權聘用人員,也不能有效調動在職職工的積極性。單位活力不足,工作任務積壓,平均主義大鍋飯,人浮于事、效能低下、公益服務供給不足、服務質量不高等問題都會不同程度地出現。其結果是既滿足不了大眾和社會需求,也無法迎接市場挑戰。 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說,各級環境監測站若按二類公益事業單位來定性改革也未嘗不是好事。這種分類定性允許各級環境監測站可以有一些收費項目。比如環評現狀監測、竣工驗收監測等,既可以服務公益事業,又能為社會提供少量檢測服務。如果監測站參與市場競爭,那么分析監測站目前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形勢,下一步必須要思考如何增強服務意識、提升綜合素質、推進內部機制改革、參與市場競爭與合作等一系列實現轉型發展的對策。 一般來說,環境監測目前的業務工作應該主要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從事純檢測技術的,應該走檢測市場化,提供為環境檢測服務的產品數據;另一方面是環保監測的管理和承擔公益類檢測服務需求。對第一方面數據的合法合理性進行審核、檢測資質進行認證,保證市場需求數據可靠性、可行性、合理性,遇到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承擔參謀決策檢測,在發生產品爭議時進行仲裁,對社會的公共檢測需求提供服務。 當前,全國各地實行環境監測社會化,這將對即將出臺的環境監測條例的制定產生重大影響。環境監測可以也開始嘗試開展第三方檢測,也許若干年之后,政府監測站的公益職能和政府行為監測將會以一個合適的方式被企業監測取代,前提是環境監測市場充分成熟、監測公司信譽至上。 總之,事業單位的改革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必要且勢在必行。改革也不一定非要界定歸屬和身份,除了體制改革,事業單位的出路還需要機制創新。未來的公益服務新格局將為公眾提供廣覆蓋、多層次的公益服務。事業單位改革并不是單純地減少數量和人員,經過剝離、重塑后的事業單位,在未來發展中質量將提升,數量也會調整和增加,“一切服從于人民群眾對于公益服務的需要”。參考:關于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環境監測機構定性的若干思考
目前沒說法但是有的地方已經開始對環境監測站收取經營稅了,有可能推向企業。我覺得最后有可能效仿環評,環保部環評司管理各地的環評機構監測司則管理取得資質的監測機構至于政府的常規監測,按招投標的方式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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