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污染防治行動行動包括?
今年,將堅定不移打好環境治理攻堅戰,重點實施“藍天”“碧水”“凈土”三大行動。
實施“藍天行動”,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加強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時段的排放監控和污染治理,提高科技治污能力。加強能源結構調整,搞好農村散煤治理和電代煤、氣代煤等清潔能源替代工作,抓好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發展綠色能源產業。
實施“碧水行動”,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和水污染防治措施,推進河流污染防治和地表水、地下水統籌治理。推行河長制,加強水源地保護,實現地下水采補平衡。
實施“凈土行動”,制定土壤污染治理行動計劃,建立分類分級管理制度,嚴格控制農村面源污染,抓好危廢固廢治理。健全生態環境立體監測網絡,推動生態治理工作長效化,讓天更藍、水更清、草更綠、環境更美麗。
黃河的污染以及治理的措施?
黃河水資源保護局總工程師:黃河水源安全形勢嚴峻
記者:目前的水污染形勢對黃河飲水安全構成多大威脅?
黃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局總工程師連煜:可以說形勢嚴峻。黃河是我國西北、華北地區最重要的水源。黃河流域水資源短缺問題突出,水量的短缺也決定了流域大部分河流水環境低承載力的基本特性,使有限和寶貴的水資源更易受到污染的威脅,黃河以占全國2%的水量資源承載了全國接近10%的污染物量,致使多年來黃河水質狀況急劇惡化,水污染問題日益突出,對黃河供水安全已構成嚴重威脅。黃河水污染趨勢發展迅速。據統計,1980年黃河流域城鎮工業和生活廢污水排放量21.7億立方米/年,流域主要河流總體水質狀況良好,干流水質均可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三類標準的要求,河流污徑比小于5%,河流水資源和水環境的再生凈化能力可得到基本維持。進入90年代以后,由于對黃河流域資源與環境保護工作重視不夠,在流域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造成了日趨嚴重的水污染問題。飲用水水源地功能難以得到保證。受河流上游污染影響,目前黃河干流石嘴山至河口鎮、潼關至三門峽和花園口以下河段,幾乎所有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都不合格。
記者:實現流域和相關地區飲水安全,在當前黃河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中處于什么地位?
連煜:采取綜合手段控制黃河水污染,確保飲水安全,已成為目前黃河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的首要任務。目前我國許多河流水域已變成了廢物傾倒的場所,導致了嚴重的河流水功能破壞和生態系統失衡。水是一種可循環再生的資源,生態圈中地表水、地下水和空中水的變化構成了水循環的完整周期,一旦這個循環的任何環節受到污染,則整個水循環體系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現難以預計的破壞。污染的水必然會對水循環和人類飲水安全構成威脅。我們可以做一個形象的比喻,如果我們在環境中排入某種污染物,則極有可能會在我們的水龍頭中也流出相同的污染物質。在一定程度上講,保護水資源就是保護我們的生存環境,保持水源的清潔也是維持黃河健康的基本條件。
記者:保護黃河水資源和河流生態難度有多大?
連煜:這個工作十分艱巨,這是黃河流域的基本特性決定的。黃河流域人口壓力重、水資源和水環境承載能力低,黃河流域人類生存、社會發展和生態保護間的矛盾將長期存在,并會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對水資源和水環境的保護構成影響。為此,我們應該對黃河生態和水環境保護的艱巨性有清醒的認識,在科學制定水功能區長遠保護工作任務時,應針對工作重點把黃河省界和飲用水的保護列為近期工作重點。
記者:保障黃河飲水安全當前要采取哪些措施?
連煜:要達到保障黃河飲水安全的目標,只有采取綜合措施。
首先要健全我國和黃河的水法規與標準體系。國家要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保護范圍的界定、行政管理職責與部門工作協調、水資源開發利用原則、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護要求等方面的要求進行確定;盡快制定和頒布《黃河法》,依法保護黃河水資源,為確保黃河飲水安全提供法規保障;要完善飲用水保護的相關標準。
其次要構建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型社會。多年來,黃河流域忽視了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對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制約作用,大量資源高消耗、技術低水平和污染高產出的建設工程得以重復建設,流域資源流失、生態破壞及產生的環境問題日益突出。流域各級政府應在經濟建設與水資源管理中進一步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強化政府對資源利用、保護和配置的管理,構建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型社會。
其三要切實加強水污染治理和環保監督。目前向黃河干流直接排污的入河排污口穩定達標率不足50%。究其原因,一是企業治污成本遠高于生產成本,企業治污設施形同虛設;二是目前環境保護監管工作乏力、環保行政處罰的警示作用極為有限;三是地方保護主義嚴重。
第四是要形成水利和環保等部門“團結治污”的工作配合機制。水利、環保等部門應對流域水資源和水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統一規劃、統一監測,并實現管理和監測基礎信息的資源共享,建立起以流域和區域管理相結合、水利和環保管理相配合為基礎,多部門分工合作的水環境保護體制和工作機制。
第五要構建完善的水功能區管理體系。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強化對河流水域納污能力使用和入河排污限制總量的監督管理。流域管理機構要對流域各省(區)污染源治理和排污總量的消減與控制任務進行監督核查,力爭實現重點水域省界水資源質量狀況的根本好轉,有效控制和改善流域性污染的惡化局面。建立黃河流域省(區)際水質責任考核體系,并納入地方政府主要行政首長的責任考核工作。
第六要重建黃河生態平衡。確保河流生態平衡是維持和提升河流水質凈化能力的重要基礎。在污染源達標基礎上開展流域生態和廢水土地處理系統建設,是目前世界各國河流保護中的一項重要經驗。建議寧夏、內蒙古、陜西、山西及河南等有條件的省區在保證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在重點工業污染源和城市污水治理基礎上,根據陸域和河道管理的要求,構建黃河生態修復計劃,有效減控入河污染,確保黃河水源地的水質安全。(記者 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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