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是最新版嗎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83)為首次發布,1988年為第一次修訂,1999年為第二次修訂,本次為第三次修訂,《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88)和《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ghzb1-1999)同時廢止。
新標準《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自2002年6月1日起實施。
沒有更新的了。
現在最新的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是什么?
現在用的就是《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GB-T14848-93》,1994.10.01實施的,雖然年代久遠,但是目前還沒有更新,也即是最新的了。
松花江水系環境質量標準中五個類別的SS,分別是多少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關于保護環境和自然資源,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要求,為保護松花江流域的人民健康和生態平衡,防治污染危害,促進工農業生產發展,特制訂本標準。
第二條 本標準適用于松花江水系各干流、支流、湖泊與水庫等一切水域。
第三條 凡屬松花江水系沿岸的廠礦企事業單位,必須充分發動群眾,大力開展綜合利用,嚴格限制排廢量和物料流失,認真治理“三廢”。除老企業應分期、分批改造,增置處理設施外,新、改、擴建企業,必須嚴格執行“三同時”的規定,以便達到本標準的要求。
第四條 本標準是制訂松花江水系污染物總量控制標準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依據。
第二章 水質標準
第五條 本標準依據松花江水系環境現狀、水體用途及控制目標,將水體劃分為五級:Ⅰ級水、Ⅱ級水、Ⅲ級水、Ⅳ級水和Ⅴ級水,以本流域內對人體健康和生態平衡最為有利的水質,作為最高標準;以對人和其它生物不產生急性損害和明顯影響為最低標準。依此,制訂水體環境質量
的分級指標。
松花江水系環境質量標準如表一。
第六條 松花江水系各干、支流水體,按保證人體健康和生態平衡對環境水質的客觀要求,在今后5-10年內必須努力消除污染,改善水質,達到進級要求。進級的具體要求如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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