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制定的《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把水分為哪5類
I類主要適用于源頭水、國家自然保護區;
Ⅱ類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珍稀水生生物棲息地、魚蝦類產卵場、仔稚幼魚的索餌場等;
Ⅲ類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場、泅游通道、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
IV類主要適用于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V類主要適用于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目前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是哪個?GB3838-2002還是更加新的
經國家標準官方網站查詢:《GB 3838-2002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是現行有效的,沒有更加新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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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面水環境標準號
GB3838-2002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s for surface water
( GB 3838-2002 代替GB 3838-88,GHZB 1-1999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護地表水水質,保障人體健康,維護良好的生態系統,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按照地表水環境功能分類和保護目標,規定了水環境質量應控制的項目及限值,以及水質評價、水質項目的分析方法和標準的實施與監督。本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具有特定功能的水域,應執行相應的專業用水水質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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