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身邊的污染源有哪些?
近年來,隨著地區經濟的迅猛發展,環境污染問題也越來越嚴重,防止環境污染,保護環境,維持生態平衡,已成為社會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以下是實地調查出來的報告: 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源是:
1、公共廁所排出的糞便散發出難聞的氣味,讓人惡心。
2、工廠排出的廢水又黑又臭,還浮著一些穢物。
3、工廠排出的廢氣很刺鼻,會散發到小鎮的各個角落。
4、化肥廠排出的氣體中含有粉塵、鉛、煤灰等對人體有害的物質。
5、公園的草坪上常有游人丟棄的垃圾,既不衛生,又影響市容。 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是:廢水、廢氣、糞便、腐肉、塑料袋、木筷,垃圾等。 污染物對環境和生物有很大的危害:使空氣變得渾濁,對人的肺部有很大危害;生活垃圾處理不好會滋生細菌,嚴重影響人的健康;污水會影響生活水,直接侵害人體。 看了這么多,你是不是對目前的環境有些憂慮呢?對,環境與我們的生活密切相關,保護環境衛生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垃圾;拒絕使用一次性木筷;廢棄電池和塑料袋要處理好;多植樹造林,不踐踏草坪;不污染水源。保護環境,我們責無旁貸!
環保局監測股的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技術規范和管理制度;
2、負責環境質量各項要素及所有污染源監測,環境質量狀況分析、環境監測服務等工作;
3、組織開展環境規劃、環境現狀調查、環境監督、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工作以及開展排污申報委托監測等技術服務;
4、按月報送環境質量報告,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責任考核的監測工作;
5、負責小康社會考核工作、三城同創工作;
6、制定并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科技計劃;組織開展環境保護科技攻關和科技示范工程;負責環保重點實用技術的篩選與推廣應用;
7、負責指導和推動環保產業發展;制定環保產業發展技術政策;參與環境科技與環保產業對外合作;
8、組織宣傳貫徹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協調編制地方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相關規范;組織開展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9、負責各自動監測站點運行維護工作;負責與本市有關業務部門及上級環保部門(監測中心和監測科技科)工作對接,完成上級交辦工作任務和領導督辦事項;完成局里交辦的其它任務。
幼兒園空氣質量檢測報告有效期多久
幼兒園空氣質量檢測報告一般檢驗報告有效期應該是一年。
一般檢驗報告有效期應該是一年。檢驗報告參產品檢測報告給出的是檢測數據和標準符合性結論。
污染源監測報告的特點可歸納為:
1.污染源的排放量是動態變化的,監測時間不同,監測方法不同,監測數據也會波動;
2.不同的行業,不同的管理方式,生產工藝的變化,產品,生產和原材料的變化都會影響污染物排放的波動;
3.由于以上原因,污染源監測報告只能在一定時期內有效;
4.監測報告(數據)的有效性應由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核定。
煤炭部關于頒布《煤炭生產許可證環境保護年檢辦法》的通知
第一條 為規范煤炭生產許可證環境保護年檢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煤炭生產許可證環境保護審查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采煤炭資源的各類煤礦企業,實行煤炭生產許可證環境保護年檢制度(以下簡稱年檢)。第三條 煤炭生產許可證環境保護年檢是煤炭生產許可證年檢的重要內容,是年檢合格的必備條件。第四條 年檢工作由煤炭管理部門環境保護機構負責。
國務院煤炭管理部門直管礦務局(公司)、北京礦務局、神華集團公司、華晉焦煤公司、伊敏煤電公司由國務院煤炭管理部門進行年檢。
前款規定以外的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開辦的煤礦企業,以及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開辦的煤礦企業,由國務院煤炭管理部門組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門進行年檢。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市、自治州所屬國有煤礦企業、其他國有煤礦企業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門組織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門進行年檢。
縣(市)所屬煤礦企業、鄉鎮煤礦企業和其他煤礦企業由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門組織或委托縣(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門進行年檢。第五條 各類煤礦企業以礦井(露天礦)為單位辦理年檢手續。煤礦企業應認真執行年檢制度,做好自檢工作,提供年檢所需的有關資料,自覺接受煤炭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第六條 各類煤礦企業按照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向負責年檢的煤炭管理部門環境保護機構申領“煤炭生產許可證環境保護年度自檢表”,并填寫上報。第七條 《煤炭生產許可證環境保護年度自檢表》和《煤炭生產許可證環境保護年檢表》由國務院煤炭管理部門統一確定格式、式樣,由國務院煤炭管理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門印制。第八條 年檢的內容:
(一)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
(二)各類污染源治理、處理和達標情況;
(三)礦區生態恢復情況;
(四)礦井水的回用及矸石等的綜合利用情況;
(五)礦區綠化美化情況;
(六)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環境保護審查時提出的限期治理工程完成情況。第九條 年檢的標準按照《煤炭生產許可證環境保護審查管理規定》中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的環境保護條件執行。第十條 年檢結果分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一)經檢查符合《煤炭生產許可證環境保護審查管理規定》中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的環境保護條件的,為年檢合格;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年檢基本合格:
1、有符合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要求的環境保護設施,但由于管理原因,造成環境保護設施完好率、運轉率達不到90%以上;
2、有土地復墾規劃或計劃,土地復墾率低于10%;
3、礦井水綜合利用率低于20%,煤矸石綜合利用率低于30%。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年檢不合格:
1、環境保護設施未經批準長期閑置或拆除;
2、造成重大污染事故;
3、造成嚴重生態破壞;
4、對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或年檢中提出的環境保護限期治理工程,未采取有效措施,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務。第十一條 年檢基本合格的煤礦企業,應在規定期限內達到合格標準。
年檢不合格的煤礦企業,煤炭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責令其停止生產,限期整改;不按照要求進行整改或經整改后仍不符合條件的,吊銷煤炭生產許可證。第十二條 年檢采用自檢、全面檢查及抽檢的方法。
(一)自檢:各煤礦企業在規定時間內,組織有關人員按年檢內容和標準進行自檢,提交自檢報告、環境監測報告,并填寫《煤炭生產許可證環境保護年度自檢表》,由企業環保部門審查后,報上級煤炭管理部門環境保護機構。
自檢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環保基本情況。按照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年檢內容,對照年檢標準逐項報告;
2、企業污染源治理和生態恢復計劃;
3、《煤炭生產許可證環境保護年度自檢表》填表說明;
4、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環境監測報告應包括:各環境要素污染源排污狀況、土地破壞觀測、調查資料、綠化狀況和污染源監測原始報告等。
(二)全面檢查:煤炭管理部門環境保護機構,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職責范圍組織全面檢查。檢查人員聽取企業環境保護情況匯報,根據年檢內容逐項進行實地檢查,并在《煤炭生產許可證環境保護年度自檢表》上簽署年檢結論及處理意見,加蓋環境保護機構印章,報煤炭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
(三)抽檢:國務院煤炭管理部門對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年檢范圍內的年檢結果進行定期抽檢;省、自治區、直轄市對市、自治州煤炭管理部門組織年檢范圍內的年檢結果進行定期抽檢;市、自治州煤炭管理部門對委托縣(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門進行年檢范圍內的年檢結果進行定期抽檢。各級定期抽檢比例應達到10%。
國務院煤炭管理部門有權對全國各類煤礦企業的年檢結果進行不定期抽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門有權對轄區內負責頒發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礦企業的年檢結果進行不定期抽檢。經授權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門有權對轄區內由其頒證的煤礦企業進行不定期抽檢。
抽檢應填寫《煤炭生產許可證環境保護年檢表》。
本網站文章僅供交流學習 ,不作為商用, 版權歸屬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及時與原作者取得聯系,若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