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監測目的,土壤環境監測分為哪幾種類型各種類型監測內容有何不同
一般土壤監測可以分為全國區域土壤背景、農田土壤環境、建設項目土壤環境評價、土壤污染事故等類型的監測。
土壤污染的優先監測應是對人群健康和維持生態平衡有重要影響的物質。如汞、鎘、鉛、砷、銅、鋁、鎳、鋅、硒、鉻、釩、錳、硫酸鹽、硝酸鹽、鹵化物、碳酸鹽等元素或無機污染物;石油、有機磷和有機氯農藥、多環芳烴、多氯聯苯、三氯乙醛及其他生物活性物質;由糞便、垃圾和生活污水引入的傳染性細菌和病毒等。
建設項目土壤環境評價與土壤污染事故的監測根據項目及污染事故的不同而定。
根據監測目的,土壤環境監測分為哪土壤監測內容?
建設用地依據國家標準GB/T36600-2018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選擇檢測參數;農用地依據GB 15618-2018 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選擇檢測參數
土壤環境監測的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第一方法:標準方法(即仲裁方法),按土壤環境質量標準中選配的分析方法。第二方法:由權威部門規定或推薦的方法。第三方法:根據各地實情,自選等效方法,但應作標準樣品驗證或比對實驗,其檢出限、準確度、精密度不低于相應的通用方法要求水平或待測物準確定量的要求。分析報告報告名稱,實驗室名稱,報告編號,報告每頁和總頁數標識,采樣地點名稱,采樣時間、分析時間,檢測方法,監測依據,評價標準,監測數據,單項評價,總體結論,監測儀器編號,檢出限(未檢出時需列出),采樣點示意圖,采樣(委托)者,分析者,報告編制、復核、審核和簽發者及時間等內容。土壤環境質量評價報告土壤環境質量評價涉及評價因子、評價標準和評價模式。評價因子數量與項目類型取決于監測的目的和現實的經濟和技術條件。評價標準常采用國家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區域土壤背景值或部門(專業)土壤質量標準。評價模式常用污染指數法或者與其有關的評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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