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特殊工種證件包含哪些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特殊工種證件包含特種作業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特殊工種
高溫,高空,有毒,有害,特別繁重體力勞動.
特種作業人員范圍:
1.電工作業,含發電、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礦山井下電鉗工;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機械作業,含起重機司機,司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及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
5.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高層建(構)筑物表面清洗工;
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含承壓鍋爐的操作工,鍋爐水質化驗工;
7.壓力容器作業,含壓力容器罐裝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工、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
8.制冷作業,含制冷設備安裝工、操作工、維修工;
9.爆破作業,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礦山通風作業,含主扇機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風安全監測工,測風測塵工;
11.礦山排水作業,含礦井主排水泵工,尾礦壩作業工;
12.礦山安全檢查作業,含安全檢查工,瓦斯檢驗工,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工;13.礦山提升運輸作業,含主提升機操作工,(上、下山)絞車操作工,固定膠帶輸送機操作工,信號工,擁罐(把勾)工;
14.采掘(剝)作業,含采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耙巖機司機,鑿巖機司機;15.礦山救護作業;
16.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運輸押運工、儲存保管員;
17.經國家局批準的其它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是指由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專門針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也就是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才能上崗作業。
從事工作上班就接觸粉塵,噪音,高溫,輻射(核子稱)是否可以認定為特殊工種?
原國家勞動部將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重體力勞動和有毒有害的工種定為特殊工種,并明確特殊工種的范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或勞動部門確定。特殊工種不是一個正式的概念,只是約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標準或法規對它沒有正式的定義。
范圍:
1. 電工作業。含發電、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礦山井下電鉗工;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機械作業。含起重機司機,司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及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
5.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高層建(構)筑物表面清洗工;
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含承壓鍋爐的操作工,鍋爐水質化驗工;
7.壓力容器作業。含壓力容器罐裝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工、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
8.制冷作業。含制冷設備安裝工、操作工、維修工;
9.爆破作業。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礦山通風作業。含主扇機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風安全監測工,測風測塵工;
11.礦山排水作業。含礦井主排水泵工,尾礦壩作業工;
12.礦山安全檢查作業。含安全檢查工,瓦斯檢驗工,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工;
13.礦山提升運輸作業。含主提升機操作工,(上、下山)絞車操作工,固定膠帶輸送機操作工,信號工,擁罐(把勾)工;
14.采掘(剝)作業。含采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耙巖機司機,鑿巖機司機;
15.礦山救護作業;
16.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運輸押運工、儲存保管員;
17.經國家局批準的其它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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