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應急預案特點? 安全應急預案和環境應急預案區別?
一、環境應急預案特點?
環境應急的特殊性、環境應急的時代性、環境應急的群眾性。
二、安全應急預案和環境應急預案區別?
安全應急預案包括綜合預案、專項預案,環境應免預案一般是專項預案。
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有哪些專項預案?
泄露專項預案、中毒專項預案、火災專項預案、水污染專項預案
四、環境應急預案的特點?
特點就是有能力并及時準確的將可能發生和正在發生的環境污染行為制止并處理好。
五、環境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為規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完善環境應急預案體系,增強環境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
六、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怎么編?
企業環境應急預案首次備案,現場辦理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表;
(二)環境應急預案及編制說明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環境應急預案包括:環境應急預案的簽署發布文件、環境應急預案文本;編制說明包括:編制過程概述、重點內容說明、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說明、評審情況說明;
(三)環境風險評估報告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四)環境應急資源調查報告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五)環境應急預案評審意見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七、環境應急預案風險等級劃分L?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設定為I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分別啟動I級、Ⅱ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工作;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工作;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啟動IV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八、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年限?
有效期3年,超過三年需進行修訂。
九、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
以下是突發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
一、備案的范圍
涉及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資源利用等方面,可能發生突發性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等。
二、備案程序
企事業單位、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按照區域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進行突發環境應急預案備案。備案程序包括四個階段:
1、備案申請
備案申請應當向地方環保、安監、危化品安全等部門或平臺遞交相關備案材料。備案材料應當包括單位基本情況、突發環境事件的概述、應急預案內容等信息。
2、備案審批
備案機構應當根據備案材料及有關規定,對備案申請進行審查和核實。審批結果可能是通過、不通過和需要補正等。如符合要求,備案機構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審批。
3、備案公示
備案機構應當將備案申請單位的備案信息進行公告,并公示備案申請材料及審核結論,接受社會監督。
4、備案報送
備案機構應當將備案信息報送上級環保、安監、危化品安全等主管部門或平臺,形成備案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準確的備案信息。
三、備案內容
1、應急預案基本情況,包括應急預案的類型、名稱、備案單位及負責人等信息。
2、突發環境事件的概述。包括自然、人為等因素引發的可能引發環境污染、損害和生態破壞等突發事件。
3、應急組織和分工。應明確應急組織機構、職責分工、應急資源等。
4、應急預案的具體應急措施。應明確應急響應級別、預警發布、救援措施、應急處置措施等。
5、應急演練計劃及效果評估。應明確應急演練項目、演練時間、演練方式,以及效果評估等內容。
四、管理機構
地方環保、安監、危化品安全等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建立聯合備案機構,共同管理突發環境應急預案備案工作,避免重復備案和信息不同步的情況出現。
五、加強監管和督查
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加強對地方范圍內應急預案備案的督查和監管,及時發現和處理備案材料中存在的問題,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同時,應完善信息公開機制,加強對備案信息的公示和監督,確保備案工作的公開透明。
十、環境風險評估后,什么企業需要編制環境應急預案?
環境應急預案是指企業為了在應對各類事故,自然災害時,采取緊急措施,避免或者最大程度減少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廠界外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的概念,有利于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等應急預案,便于企業和環保部門的執行和管理。
三類企業要進行環境應急預案備案。一是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業。其中不含產生噪聲污染的單位、污染物產生量不大或者危害不大的單位排除,例如餐館等。
二是可能非正常排放大量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特別是涉及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尾礦庫三類易發、多發突發環境事件的企業。
三是其他應當納入適用范圍的企業,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布應當依法進行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企業名錄。
以上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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