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環境保護技術規范?
1總則
1.0.1環境保護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我國公路建設項目的設計和施工,歷來十分重視對自然環境的保護工作,特別是在公路選線、確定橋梁位置、綜合排水、防止水土流失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為消除和減輕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從設計階段開始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因此,在總結公路環境保護設計經驗的基礎上,有必要研究確定環境保護設計標準、原則、內容和方法,故特制定本規范。
1.0.3高速公路、一級公路路線平、縱面指標較高,容易與自然環境產生某種程度的干擾或造成社會環境、自然環境的改變。因此,從保護環境、同自然環境協調出發,高速公路、一級公路必須在主體工程設計的同時進行環境保護設計。
有特殊要求的公路是指從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以及林區等區域內經過的公路,因對自然景觀與生態環境保護等有特殊要求,故應根據所經地帶的特征和要求進行環境保護設計。
1.0.4公路環境保護設計應以防為主,在工程設計開始即從主觀上考慮環境保護問題,通過設計上的努力,達到避免引起環境破壞、污染進而保護環境的目的。以防為主是主觀活動,也是最經濟有效的環境保護措施。
1.0.6公路環境保護設施主要指為降低交通噪聲而設置的聲屏障,管理、服務區中污水處理池,隧道通風、除塵設施等,其設計應根據預測交通量分析確定。《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J001―97)規定了各級公路的遠景設計年限。隨著交通量的增長及公路使用時間的推移,公路改建或設施的維修更新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公路環境保護設施的設計年限應與公路遠景設計年限一致。
條文中部分環境保護設施系指主要為防治污染而設置的設施,如聲屏障等;交通量增長情況系指通車后營運期間某一時間環境監測。統計交通量。
1.0.7公路工程線長面廣,對環境的影響自然不可忽視。但工程設計應妥善處理好主體工程與環保措施間的關系,盡可能從路線方案、指標的運用上合理取舍,而不過多地依賴環境保護設施來彌補。當公路工程對局部環境造成較大影響時,應進行主體工程方案與采取環保措施間的多方案比選。
1.0.8公路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計投資劃分原則系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計規定》制定。公路設計主體工程設施(如橋涵等)、防護工程設施(如擋土墻等)等多兼有環境保護功能,與環境保護要求一致,但從我國公路設計的實際情況出發,均計入主體工程投資中。本規范規定的為防治污染和保護環境所設工程設施系指以環境保護功能為主的設施,如獸道、凈化池等,其所發生的款項為環境保護設計投資。對此,在公路設計總說明書中應作出規定,并從概(預)算表中摘出環境保護投資項目與資金,匯總列表說明,以便設計、審查及建設管理單位掌握環保投資的基本情況。
1.0.10交通部頒《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設計文件編制辦法》已對公路工程設計各階段環境保護篇章內容作出規定,在編制設計文件中應按編制辦法及本規范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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