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工業工廠的檢查工是特殊工種嗎?
重工業工廠的檢查工不屬于特殊工種。重工業工廠的檢查工其內容通常是執行工廠質量管理日常檢查,反饋檢查情況,并將檢查質量情況登記等工作,對檢驗規格提出改善意見或建議,不屬于特殊工種的范圍。
一、特殊工種:
原國家勞動部將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重體力勞動和有毒有害的工種定為特殊工種,并明確特殊工種的范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或勞動部門確定。特殊工種不是一個正式的概念,只是約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標準或法規對它沒有正式的定義。
特殊工種,不同于特種作業。1991年,原勞動部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二條對特種作業作出了定義。國家經貿委1999年發布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對上述定義作了部分更改,明確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如電工、金屬焊接和切割等)。從事這類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二、特殊工種范圍:
1、電工作業。含發電、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礦山井下電鉗工;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機械作業。含起重機司機,司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及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
5、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高層建(構)筑物表面清洗工;
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含承壓鍋爐的操作工,鍋爐水質化驗工;
7、壓力容器作業。含壓力容器罐裝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工、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
8、制冷作業。含制冷設備安裝工、操作工、維修工;
9、爆破作業。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礦山通風作業。含主扇機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風安全監測工,測風測塵工;
11、礦山排水作業。含礦井主排水泵工,尾礦壩作業工;
12、礦山安全檢查作業。含安全檢查工,瓦斯檢驗工,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工;
13、礦山提升運輸作業。含主提升機操作工,(上、下山)絞車操作工,固定膠帶輸送機操作工,信號工,擁罐(把勾)工;
14、采掘(剝)作業。含采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耙巖機司機,鑿巖機司機;
15、礦山救護作業;
16、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運輸押運工、儲存保管員;
17、經國家局批準的其它作業。
三、特殊工種的判斷:
1、特殊工種的范圍。從事哪些崗位工種的職工屬于特殊工種職工的范圍,根據國家現行規定,本市對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殊繁重體力勞動、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屬于特殊工種的范圍,可依照國家有關從事特殊工種人員的退休條件和待遇,辦理退休手續。
2、特殊工種確認的原則。根據我國的習慣做法,特殊工種一般由勞動行政機關和行業主管部門批準。
3、特殊工種的確認程序。特殊工種的確認,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①確認的方法。
市屬企業,包括中央在滬企業,按原勞動部或本行業主管部門于1992年底前已確定的,并經原上海市勞動局或本行業主管局批準的特殊工種予以確認。這里要強調的是,行業特殊工種和適用范圍確認后,只能適用于本行業所屬的企業,其他行業和企業不能參照執行。區縣屬企業,按原上海市勞動局批準并經原市社會保險管理局認定的特殊工種予以確認。
②確認的申報和審核。
凡符合設有特殊工種的企業,應當按規定將本單位特殊工種名稱列出明細,提出申報。申報經行業主管部門確認后,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審定后,由區縣社保中心按規定負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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