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中心主任職責?
篇1:政務中心崗位職責
1、主持縣政務服務中心全面工作,分管監督室,認真執行縣委、縣政府的決議和工作部署,團結和帶領“中心”全體工作人員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2、負責組織實施“中心”工作會議作出的各項決議;
3、負責組織召開“中心”工作會議,按月主持召開窗口負責人參加的月度講評會,認真聽取各窗口單位的工作匯報、意見和建議,負責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匯報工作;
4、負責協調窗口單位的動態管理工作,對需要調整的窗口單位、窗口工作人員及審批事項和服務事項,提出初審意見,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負責組織做好落實工作;
5、主管政務服務、政務公開、公共資源交易和政府信息公開與人事工作;
6、組織制定和實施“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
7、接受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2:政務中心崗位職責
1、協助主任開展各項工作,分管業務管理室、電子政務室;
2、負責政務服務、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3、負責招商引資企業的全程代辦工作;
4、負責“中心”各窗口單位審批事項和服務事項辦理過程的監督、業務指導及協調服務工作;
5、負責協調“中心”與窗口單位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的關系,負責協調“中心”各窗口之間的關系;
6、負責“中心”行政審批項目和行政服務事項服務過程的監督檢查及管理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3:政務中心崗位職責
1、負責制定市政務服務中心業務運行和人員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2、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有關招商引資和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市招商引資及經濟協作的政策、措施和建議,并組織實施。研究擬定招商引資經濟協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目標并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全市招商引資和經濟協作工作并督促檢查。
3、組織招商引資及經濟協作活動,承辦對外招商引資的聯絡、接待、洽談、協調工作。
4、負責招商及協作項目的收集、整理、篩選、編印和信息發布;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建立和完善全市招商引資項目庫;參與招商引資和經濟協作重點項目的評估、推介、洽談和協調工作。
5、組織進駐部門(單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為企業和投資者提供咨詢、審批、辦證及跟蹤服務;對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的部門(單位)開展服務項目的確定、變更及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和催辦。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平行審批的事項組織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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