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實驗室大型儀器實驗室應做到什么標準
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選址1就選址而言,盡管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沒有特殊的要求,但是從生物安全角度講該實驗室所處的位置比較理想。主實驗室技術參數:1、潔凈度8級CleanlinessClass8大于等于0.5μm的塵粒數大于352000粒/m3(352粒/L)到小于等于352000粒/m3(3520粒/L),大于等于3μm的塵粒數大于3000粒/m3(3粒/L)到小于等于30000粒/m3(30粒/L)。2、照度:最低≥300Lx,3、噪聲:≤60dB4、相對濕度:30%~65%5、溫度:18-25℃6、壓差:-10Pa7、氣流方向:單相流,從清潔區流向污染區8、墻面、吊頂:彩鋼板:鋼板厚度0.426,15克覆膜9、鋁合金:門窗用電泳材質,其余均采用噴塑。10、凈化門:帶觀察窗,閉門器11、高效送風口:不銹鋼沖壓成型12、地面:PVC卷材13、洗手盆:不銹鋼材質,內含感應水龍頭、自動干手器14、傳遞窗:不銹鋼機械連鎖15、洗眼器:不銹鋼臺式16、送風機組:內含新風口、新風回風混合段、送風段、均流段(維修段)、中效段、出風段、消聲段17、排風機組:出口有高效過濾器過濾18、操作臺:貼面理化板19、入口處有國際通用生物安全危險符號,同時有標明實驗室名稱、預防措施負責人、緊急聯絡方式的有機玻璃板。在出口處有黑暗中可明確辨認的安全出口標志。圍護結構BSL-1實驗室1)無需特殊選址,普通建筑物即可,但應有防止節肢動物和嚙齒動物進入的設計。2)每個實驗室應設洗手池,宜設置在靠近出口處。3)在實驗室門口處應設掛衣裝置,個人便裝與實驗室工作服分開放置。4)實驗室的墻壁、天花板和地面應平整、易清潔、不滲水、耐化學品和消毒劑的腐蝕。地面應防滑,不得鋪設地毯。5)實驗臺面應防水,耐腐蝕、耐熱。6)實驗室中的廚柜和實驗臺應牢固。廚柜、實驗臺彼此之間應保持一定距離,以便于清潔。7)實驗室如有可開啟的窗戶,應設置紗窗。8)實驗室內應保證工作照明,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強光。9)應有適當的消毒設備。BSL-2實驗室1)滿足BSL-1的要求。2)實驗室門應帶鎖并可自動關閉。實驗室的門應有可視窗。3)應有足夠的存儲空間擺放物品以方便使用。在實驗室工作區域外還應當有供長期使用的存儲空間。4)在實驗室內應使用專門的工作服;應戴乳膠手套。5)在實驗室的工作區域外應有存放個人衣物的條件。6)在實驗室所在的建筑內應配備高壓蒸汽滅菌器,并按期檢查和驗證,以保證符合要求。7)應在實驗室內配備生物安全柜。應設洗眼設施,必要時應有應急噴淋裝置。9)應通風,如使用窗戶自然通風,應有防蟲紗窗。10)有可靠的電力供應和應急照明。必要時,重要設備如培養箱、生物安全柜、冰箱等應設備用電源。11)實驗室出口應有在黑暗中可明確辨認的標識。下面分類詳細介紹如下:1實驗室圍護結構采用彩鋼板材料,表面光滑、耐腐蝕、防水,所有縫隙可靠密封,便于清潔消毒,且防震、防火。2天花板、地板、墻壁間的交角均為圓弧形,且可靠密封。3地面采用PVC材料,防滲漏、無接縫、光潔、防滑。4實驗室的所有門均可自動關閉。5實驗臺面采用理化板,防水、耐腐蝕、耐熱。6所有入口處均能防止節肢動物和嚙齒動物進入。7實驗室出口有在黑暗中可明確辨認的標識。平面結構與分區1分區:分為清潔區、半污染區和污染區1.1清潔區:用于實驗人員公活動、休息的區域。1.2半污染區:即緩沖走廊,用于標本的傳送、廢物的輸出、進入更衣室,1.3污染區:是實驗室的核心區域,用于實驗操作。2設置:包括配電箱、空調、更衣柜、II級生物安全柜、實驗臺、洗手池、洗眼器、傳遞窗等。實驗室消毒隔離要求1要求1.1實驗室相對獨立,通過隔離門與公共部位相隔。實驗核心區應包括實驗室間及與相連的緩沖走廊,明確劃分為清潔區、半污染區和污染區。1.2實驗室內所有物品應專用,需帶出時必須嚴格消毒。1.3實驗室工作人員進入實驗室應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1.4培養基、組織、體液等必須放入防漏密閉的容器內儲運。1.5血清學試驗、致病菌檢測、樣品處理及分裝應在II級生物安全柜內進行。1.6樣本離心時,離心機應放在排毒柜內或生物安全柜內進行,以防產生氣溶膠或濺出。1.7實驗過程中使用的器材、實驗廢棄物均應按規定進行消毒、滅菌處理。1.8實驗完畢,先消毒物體表面,再按規定程序脫下個人防護用品,并進行空氣消毒。1.9離開實驗室前,必須按有關規定清潔消毒雙手。1.10儀器設備運出實驗室前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嚴格消毒。2消毒方法2.1實驗室內空氣消毒2.1.1可使用送排風系統加強通風。2.1.2紫外線燈管、燈車適用于無人室內空氣、物體表面的消毒。常用的室內懸吊式紫外線燈對室內空氣消毒時安裝的數量為平均1.5W/m3(照射強度≥70MW/cm2),照射時間不少于60分鐘。2.2實驗室表面消毒2.2.1地面實驗室地面要濕式拖掃,禁止干拖干掃。需消毒時,可用有效氯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噴灑或拖地,消毒液用量不小于100ml/m3。污染區和清潔區拖把應專用,不得混用。使用后,用上述消毒液浸泡30分鐘,再用水清洗干凈,懸掛晾干,最好在陽光下曬干后備用。2.2.2物體表面的消毒實驗臺、桌、椅、凳、門把手等可用有效氯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噴灑或擦拭,并作用10-15分鐘后及時用清水擦洗,以除去殘留的消毒液。2.2.3手的消毒實驗室工作完畢后應立即進行手的清洗和消毒。采用感應式自動洗手設備,使用瓶裝式液體皂,洗手后可用一次紙巾擦拭,最好用烘干機烘干。離開實驗室前,脫掉工作服后,應進行手的清洗。2.2.4病原微生物實驗污水消毒按GB(8466-2001《醫療機構污水排放要求》執行。清潔管理制度1實驗室清潔的原則實驗室的清潔工作要在保證生物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符合生物安全防護的要求,遵守先消毒后清潔的原則。一般情況下,生物安全實驗室應由專門人員進行消毒,但每名實驗室工作人員都有責任做好實驗室清潔和消毒工作。2清潔和消毒用品實驗室應備有必要的清潔和消毒用品,主要包括拖把、抹布或紗布、水桶、消毒液、配好的75%乙醇等。3消毒劑主要是過氧乙酸、含氯消毒劑等。4消毒器械主要是紫外線燈、紫外線燈車。紫外線的穿透能力特別弱,因此必須定時定期對紫外線燈進行清潔。一般情況下每月使用浸有75%乙醇的抹布擦拭燈管一次,擦拭前,先拔掉插頭并冷卻10分鐘;還應經常檢測紫外線燈的照射強度,當照射強度低于原始照射強度的70%時,就應由專業人員更換燈管,一般情況下每三個月檢查一次紫外線燈的照射強度。5保持實驗室環境的整潔實驗室內禁止飲食、吸煙、會客和喧嘩。每項工作完成后,必須清潔臺面,恢復實驗室的待運行狀態。實驗室臺面和器械應在每次實驗操作完成后及時用消毒液擦拭表面。6實驗室地面的清潔實驗室地面要濕式拖掃,禁止干拖干掃。需消毒時,可用0.1%過氧乙酸或有效氯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噴灑或拖地,消毒液的用量不得少于100ml/m2。污染區和清潔區拖把應專用,不得混用。使用后,用上述消毒液浸泡30分鐘,再用水清洗干凈,懸掛晾干,最好在陽光下曬干后備用。每次實驗完畢后由工作人員使用消毒液拖地,每月徹底清洗一次。7實驗臺、桌、椅、凳。門把手的清潔可用0.1%過氧乙酸拖地或有效氯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噴灑或擦拭,作用10-15分鐘后及時用清水擦洗,以除去殘留的消毒液。8紡織品的清潔棉織工作服、帽子、口罩等放入專用的污物袋中,用70℃以上熱水加洗滌劑洗滌;有明顯病原微生物污染時,隨時噴灑消毒液消毒或放入專用污物袋中,進行高壓蒸汽滅菌處理。9儀器設備的清潔可用消毒液或75%乙醇擦拭表面消毒,再用中性洗滌劑和清水擦洗去污。10手的清洗實驗室工作完畢后應立即進行手的清洗和消毒。采用感應式自動洗手設備,使用瓶裝式液體皂,洗手后可用一次紙巾擦拭,最好用烘干機烘干。離開實驗室前,脫掉工作服后,應進行手的清洗。消毒隔離制度1及時消毒1.1當實驗微生物污染實驗環境時,應立即停止實驗,用有效消毒液進行消毒處理。1.2實驗室被空氣和氣溶膠傳播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時,應立即關閉實驗室進行消毒處理。1.3可疑污染的物品帶出生物安全實驗室前,應進行徹底滅菌或消毒處理。菌株和相關樣本應對樣本的載體和包裝容器表面進行嚴格滅菌或消毒處理后,方可帶出,且在取出樣本時應對載體進行再次消毒處理,對包裝容器進行滅菌或消毒處理。1.4盛裝污染微生物實驗耗材的容器應有足量的消毒液,用過的耗材立即浸入消毒液中。1.5實驗結束后,應立即對實驗環境進行消毒處理,如擦洗、消毒工作臺面、地面,開啟紫外線燈照射1小時以上。1.6實驗完成后,對實驗廢棄物應立即進行高壓滅菌或消毒等無害化處理。1.7實驗人員在實驗結束后應立即清洗消毒雙手,洗臉,必要時應洗澡更衣。2徹底消毒2.1對需消毒的物品應采取徹底的消毒措施,不留死角。2.2消毒液浸泡消毒時,要將被消毒物品全部浸泡在消毒液中,對有管腔的物品,應將消毒液灌入管腔,排除氣栓。2.3消毒劑擦拭消毒時,要將消毒液擦拭需要消毒物品的所有表面并保持充分作用時間。2.4消毒對象的選擇要根據試驗情況而定,凡可能接觸試驗微生物的實驗器材、試驗環境(包括臺面、地面、墻壁、空氣)、人員(個體及防護用品等)均應采取相應消毒處理。3有效消毒3.1要根據消毒對象和微生物的種類選擇合適的消毒和滅菌方法。3.1.1對細菌芽孢、真菌孢子污染的物品,選用高水平消毒或滅菌法。對于受高抵抗力致病因子污染的器材必須用氫氧化鈉和高壓蒸汽(136℃,60分鐘)進行消毒處理。3.1.2對受到分枝桿菌、真菌、親水病毒、螺旋體、支原體、衣原體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選用中水平以上消毒方法。3.1.3對受到一般細菌繁殖體、親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選用中水平或低水平消毒方法。3.14存在較多有機物(如血液、分泌物、排泄物)的物品消毒時,應加大消毒藥物的使用劑量和/或處長作用時間。3.1.5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別嚴重時,應加大消毒劑的的使用劑量和/或處長作用時間。3.1.6選擇表面消毒方法,應考慮表面性質,光滑表面可選擇紫外線消毒器近距離照射或消毒液擦拭,多孔材料表面可采用噴霧消毒法。3.2消毒器械和消毒液應有衛生許可批文。3.2.1消毒產品應在有效期內使用,應按照說明書標示的作用濃度(或強度)、作用時間和使用方法進行消毒操作。連續使用的消毒劑應定期測試有效成分含量并及時更換。3.2.2消毒、滅菌設備應定期測定消毒或滅菌效果。大型消毒、滅菌設備在正式使用前和大修后,應通過性能檢測,證明可以有效使用。4注意事項4.1要減少消毒處理對人體的傷害、對物品的破壞、對環境的影響。4.2根據被消毒物品的理化性狀,選擇相容性好的消毒劑。耐高溫、耐濕的物品和器材,首選高壓蒸汽滅菌;金屬、玻璃器材、油劑類和干粉類等可選干熱滅菌。畏熱、畏濕、畏腐蝕及貴重物品,可選環氧乙烷薰蒸消毒、滅菌。4.3用于人體消毒的消毒劑應選擇對人體皮膚粘膜刺激較小的消毒劑。4.4用于環境消毒的消毒劑,要嚴格按照消毒對象、目標污染物種類以及污染程度,以其達到有效消毒、又不污染環境為前提,合理選擇消毒劑使用濃度和作用時間。實驗室廢棄物管理1實驗后的廢棄物如不及時處置則會污染環境,從而對工作人員造成危害,因此有關人員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2實驗樣本在處理和進行實驗室檢測時產生的廢棄物,如平皿、吸頭盒、塑料試管等應放入適當的容器或嚴格防漏的高壓袋內。3實驗過程中產和生的污染性液體物質、廢棄的液體標本、培養物等應放在盛有消毒液的嚴格防漏的專用容器中,并及時加蓋。4進行實驗所必須使用的銳器,如一次性注射器、針頭、微量移液器吸頭、玻璃器具、手術刀片及碎玻璃,必須放入指定專用的堅壁容器中,加蓋密封。5以上所有盛有廢棄物的容器,在每次實驗完成后,應送高壓滅菌。6實驗室所有垃圾及用過的乳膠手套、隔離衣、口罩、一次性帽子等,裝于相應的污物袋內,經高壓消毒處理后丟棄。7所有臨床標本在留驗期過后,均應高壓消毒處理后再進行后續處理。8高壓鍋應有專人負責,嚴格按使用說明操作,確保在121℃條件下,高壓至少30分鐘,以達到有關滅菌消毒要求。9所有實驗產生的廢棄物,必須經嚴格高壓消毒后方能運出實驗區,并送到指定地點集中焚燒處理。10空化學制品容器10.1非危險性的空化學制品:依照通則消毒后,按普通廢棄物分類處理。10.2危險性空化學制品:不得將危險性空化學品容器按普通廢棄物處理。根據有關危險化學制品處理法進行相應無害化處理或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11如果遇到本作業指導書中未提及的情況,請與實驗室安全部門聯系。常規安全操作規程1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實驗室,參觀實驗室等特殊情況須實驗室主任批準方可進入。2嚴禁在實驗室工作區飲食、吸煙、處理隱形眼鏡、化妝、存放食物和日常生活用品。3與實驗無關的物品不得帶入實驗室。4接觸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要洗手;離開實驗室前要脫掉并洗手。5實驗過程中,嚴格按有關操作規程操作,降低濺出和氣溶膠的產生。6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臺面,活性物質濺出后要隨時消毒。7以移液器吸取液體,嚴禁口吸。8所有培養物、廢棄物在運出實驗室前必須經可行的消毒或滅活,如高壓消毒。需運出實驗室消毒的物品應置于防滲漏的專用密閉容器內。9制定尖銳器具的安全操作規程。10制定有效的防鼠防蟲措施。11實驗室入口須貼上醒目的生物危險標志,注明危險因子、生物安全級別、實驗室負責人及其他相關負責人姓名、電話。第二章特殊安全操作規程1實驗室相對獨立,明確劃分清潔區、半污染區和污染區,三區不得交叉,人流與物流分開。2進行感染性實驗時,禁止他人進入實驗室,或必須經實驗室主任同意方可進入;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劑的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或必須經實驗室主任同意方可進入。3工作人員應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種和檢測(如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等)。4必要時收集從事危險性工作人員的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據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樣本,檢測并出具報告,如有問題及時解決。5實驗室主任應制定規章制度和生物安全程序,并納入生物安全手冊,由實驗室負責人專門保管,工作人員在進入實驗室前要閱讀并在工作中遵照執行;其他人員須告知其潛在風險并符合進入實驗室要求,經實驗室主任允許方可進入。6工作人員須接受有關的潛在危險知識的培訓,掌握預防暴露及暴露后的消毒處理程序;每年要接受一次最新的培訓。7除特殊情況,禁止在實驗室使用銳器,盡可能使用塑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必須使用時應嚴格遵守銳器安全操作規程。8培養基、組織、體液及其他具有潛在危險性的廢棄物須按廢棄物處理制度處理。9人員暴露于感染性物質時,應及時向實驗室負責人匯報,并記錄事故經過和處理方案。10禁止將無關動物帶入實驗室。11實驗過程中應使用驗收合格的二級生物安全柜。12實驗設備在運出修理或維修前必須嚴格消毒。至于批準,是一定要經過批準的.不過不一定是政府.如果是大學的實驗室,要經過教育部批準.如果是省級政府部門,那么就要國務院批準.不一樣的.至于鵝的疫苗的流程啊,不可能知道的.那是屬于國家機密,告訴你會犯法的.
《實驗室大型儀器設備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工程實驗室大型精密儀器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據參照國家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凈化工程實驗室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工程實驗室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包括以下內容: 1.單價超過人民幣10萬元(含)的儀器設備。 2.總價超過人民幣10萬元(含)的成套儀器設備。 3.屬于國家明確規定為貴重、稀缺的儀器設備。 上述范圍的儀器設備由于使用多年,已屬陳舊過時、技術落后、性能指標降低的,經申請審批降檔管理后,可不再按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管理。 第三條 凈化工程實驗室的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實行“專管共用、資源共享”,鼓勵多種形式的開放使用,充分發揮國有資產的最大效益。 第四條 申請購置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二級單位負責人及工程實驗室審批負責人,必須對“申購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可行性論證報告”的可靠性負責;工程實驗室儀器設備主管領導必須對采購、運輸及合同執行情況負責;申購單位必須對大型精密儀器的管理及使用效益負責。 第二章 購置和驗收 第五條 購置大型儀器設備,應按以下步驟進行: 1.申購單位向工程實驗室儀器設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領取并填寫“申購大型精密儀器可行性論證報告”表格,經工程實驗室主管負責人審批、簽字后,上報工程實驗室掛靠單位儀器設備主管部門。 2.由儀器設備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專家進行論證,論證的主要內容為: (1)必要性及工作量; (2)與同類儀器進行比較,欲購儀器的先進性、適用性及性能價格比的合理性(包括:品牌、檔次、規格、性能、價格及技術指標等); (3)技術力量的配備情況及實驗室條件;~ 1 / 10 ~ (4)購置儀器經費及以后日常維護渠道; (5)專管共用的可能性; (6)使用效益預測(小時/年或收入)及效益風險分析。 3.“申購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可行性論證報告”經專家組(5 或7 人)論證通過并報工程實驗室主任批準后,由工程實驗室掛靠單位儀器設備主管部門憑“申購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可行性論證報告”嚴格按照《大宗物資設備采購管理暫行辦法》進行采購。 第六條 驗收 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原則上由生產廠家或經銷商負責安裝調試后進行驗收。 1.由新購大型儀器設備的負責人、管理和操作人員、工程實驗室掛靠單位儀器設備主管部門共同組成驗收小組,儀器負責人主持驗收工作。 2.驗收小組必須事先做好風淋室安裝驗收的準備工作,包括閱讀技術資料、制定驗收方案等。 3.儀器設備到貨驗收的主要內容: (1)檢查和記錄外包裝及設備表觀狀況(有無受潮、銹蝕、損傷等)。 (2)按合同和裝箱單,進行品種和數量的清點驗收。 (3)嚴格按合同或說明書對儀器的功能、指標逐項驗收。 (4) 風淋室安裝驗收過程中,如發現有數量或質量問題,驗收小組應在索賠期前30天內,書面報告工程實驗室掛靠單位儀器設備主管部門,及時辦理商檢索賠手續。 (5)安裝驗收結束后,及時出驗收報告。詳細記述安裝驗收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排除故障的措施、功能指標的符合情況、遺留問題及處理意見、保修期限等,并附以通過驗收的主要數據、表格、照片或圖譜。 (6)驗收合格后的一個月內,由儀器設備負責人把儀器設備的檔案資料(申購儀器的審批件、合同、裝箱單、驗收單、備忘錄等)交工程實驗室掛靠單位儀器設備主管部門歸檔。 (7)在保修期內,儀器設備應充分運行使用,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排除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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