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稅依據什么意思? 簡易計稅依據是什么?
一、計稅依據什么意思?
計稅依據也稱為課稅依據,是用于計算納稅人應納稅額的根據,也是征稅對象的量化表現。計稅依據作為稅制構成要素中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其實質在于通過正確的計稅依據計算納稅人的應納稅額,有利于納稅人對稅務工作內容的進一步了解,同時也有利于簡化稅務機關的征收手續,加強了納稅人參與稅務工作的積極性。
計稅依據主要包括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其中從價計征是以征稅對象的數量與單位價格的乘積作為計稅依據,從量計征是以征稅對象的實物數量作為計稅依據。
二、簡易計稅依據是什么?
增值稅的計稅方法,包括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納稅人身份,也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兩種。
一般納稅人默認采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稅率為:13%,9%,6%,0%。小規模納稅人默認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稅率為3%(特殊業務5%)。
根據稅務局規定,一些特定業務,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簡易計稅的方法,適用3%的稅率(部分業務是5%)。
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步驟
簡易計稅方法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計稅方法。簡易計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比如,開票收入是103萬元,選擇簡易計稅方法,適用3%的稅率,應納稅額為103÷(1+0.03)×0.03=3萬元。
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的規定
1.一般納稅人一旦選擇針對某項業務采用簡易計稅,那么36個月內不能改變;
2.選擇簡易計稅的項目,需要獨立核算,與該業務有關的進項稅不能進行抵扣,需要記入成本;
3.選擇簡易計稅的項目,只能按照簡易計稅的征收率(3%或5%)開增值稅發票(專票或普票)。
三、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如下:
對于經營自用的房屋,是以房產的原值一次性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來作為計稅依據的。(減除的比例將由各省在10%-30%的幅度內確定。)如果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將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1、投資聯營的房產。以房產投資聯營的房產稅計稅依據,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情況,按房產原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
2、融資租賃房屋的房產稅計稅依據。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由于租賃費包括購進房屋的價款、手續費,借款利息等,與一般房產稅的計算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對房產的計稅余值征稅,另一方面是對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進行征稅。
四、城建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1、城建稅是按照"營業稅"、"增值稅"、"消費稅"就按提取的.
2、城建稅的稅率
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
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
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3、城建稅的計提公式
應交城建稅=(營業稅+增值稅+消費稅)*城建稅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稅率是由當地所屬稅務機關核定的,一般為增值稅納稅額的7%,但也有一些區縣給予優惠稅率,譬如浦東新區等. 計提時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繳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一般納稅人城建稅計稅依據是什么?
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附加稅,只要交了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就要同時交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城建稅根據地區不同稅率分為7%(市區)5%(縣城鎮)和1%,教育費附加稅率是3%.
簡單的說,如果城建稅按照增值稅的比例繳納,它的計稅依據是"本期應交增值稅額",出口企業沒有應交增值稅,城建稅是按照增值稅的"免抵稅額"計算繳納的. 城建稅的計提繳納比例是:應交增值稅的7%.
五、資源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 ? 我國資源稅的計稅依據有兩種:
? ? 一是以從量定額征收方式的計稅依據是:如屬銷售的以銷售數量為計稅依據,如屬自用的以自用數量為計稅依據。如水資源等。?
? ? 二是以從價定率方征收式的計稅依據:以銷售額作為計稅依據。如原煤資源等
六、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有以下幾點:1.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為購銷金額。
2.加工承攬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加工承攬收入。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收取的費用。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承包金額。
5.財產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為租賃金額。
6.貨物運輸合同的計稅依據為運輸費用,但不包括裝卸費用。
7.倉儲保管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倉儲保管費用。
8.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借款金額。
9.財產保險合同的計稅依據為保險費收入。
10.技術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所載金額。
11.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所載金額。
12.營業帳簿稅目中記載資金的帳簿的計稅依據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其他帳簿的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件數。
13.權利、許可證照的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件數。
七、計稅依據的稅收籌劃原理是什么?
納稅籌劃的基本前提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稅收法治的完善和納稅人權利的保護。
一般說來,企業開展納稅籌劃主要有三個目標。一是節約納稅成本,不應該簡單的追求繳稅絕對額最低,而應該是追求相對繳稅額的降低。
二是降低涉稅風險,包括不懂稅法及權利產生的政策風險、稅務管理部門造成的管理風險、納稅人通過尋租權力引致的權利風險等。三是實現財務目標,納稅籌劃是財務活動的階段性目標。 根據收益效應分類,可以將納稅籌劃原理基本歸納為兩類:相對收益籌劃原理和絕對收益籌劃原理。 相對收益籌劃原理是指納稅人一定時期內的納稅總額并沒有減少,但是某些納稅期的納稅義務得以遞延到以后的納稅期實現,取得了遞延納稅額的時間價值,從而取得了相對收益。該原理考慮了貨幣的時間價值。 絕對收益籌劃原理是指直接減少納稅人的納稅絕對總額而取得收益。其又分為直接收益籌劃原理和間接收益籌劃原理。前者是指通過納稅籌劃直接減少納稅人的納稅絕對額而取得收益。后者是通過在相關納稅人之間轉移應納稅所得,以適用最低的邊際稅率(或是取得最小的總稅額),造成某一個納稅人的納稅絕對額沒有減少,但課稅對象所負擔的稅收絕對總額減少,及間接減少了另一個納稅人的納稅絕對額。
八、城建稅計稅依據是什么?
城建稅(全名: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增值稅、營業稅和消費稅的稅額。 (1)稅率: 市區的適用稅率為7%。 縣城、建制鎮的適用稅率為5%。 其他地區的適用稅率為1%。 (2)計算公式 應納城建稅稅額=營業稅(或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適用稅率 教育費附加 (1)稅率 3% (2)計算公式 應納教育費附加費=營業稅(或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3% 另外,同時還要交地方教育附加費 (1)稅率 2% (2)計算公式 應納地方教育附加費=營業稅(或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2%
九、稅基和計稅依據的區別?
征稅對象又稱課稅對象,是稅法中規定的征稅的目的無,是國家據以征稅的依據。通過規定征稅對象,解決對什么征稅這一問題。計稅依據又稱稅基,是指稅法中規定的據以計算各種應征稅款的依據或標準。 征稅對象是指征稅的目的物,計稅依據是在目的物已經確定的前提下,對目的物據以計算稅款的依據或標準;征稅對象是從質的方面對征稅所作的規定,而計稅依據是從量的方面對征稅所作的規定,是征稅對象量的表現。 稅源是指稅款的最終來源,或者說稅收負擔的最終歸宿。稅源的大小體現著納稅人的負擔能力。 稅基是計算稅款依據,稅源是稅款的來源。
十、工會經費的計稅依據?
工會經費計稅依據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入稅法》(2002)第一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金融機構、保險公司、股份制企業及其他單位從財政等部門購買財稅綜合服務,征收收入稅的,應當按照25%的比率征收。"
計算工會經費的計稅公式為:應納稅額 = 工會經費金額×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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