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固體廢物鑒別標準?
海關固體廢物鑒別標準?
為規范進口貨物的固體廢物屬性鑒別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制定本程序。
1.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進口物質、物品的固體廢物屬性鑒別,及相關部門對鑒別機構的管理。
1.3固體廢物屬性鑒別工作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3)《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
(4)《進口廢物管理目錄》;
(5)《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34330);
(6)《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
(7)《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1.4術語和定義
(1)固體廢物屬性鑒別
是指判斷進口物質、物品是否屬于固體廢物以及判斷其所屬固體廢物類別的活動。
(2)鑒別機構
是指接受海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等的委托,從事固體廢物屬性鑒別的機構。
(3)委托方
是指向鑒別機構提出鑒別申請的機構或單位。
(4)委托鑒別
是指由委托方向鑒別機構申請進行固體廢物屬性鑒別的行為。
(5)復檢鑒別
是指對已經出具鑒別結論的同一批進口貨物再次進行固體廢物屬性鑒別的活動。
(6)樣品
是指從整批進口貨物中抽取,并能完整、真實地展示和反映貨物屬性特征的少量實物。
2固體廢物屬性鑒別工作程序
固體廢物屬性鑒別工作程序主要包括鑒別委托和受理、鑒別、復檢、分歧或異議處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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