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廢物采樣點的確定原則 七個排污口規范標準?
一、七個排污口規范標準?
排污口規范化要求
排污口規范化要求 一、 污水排放口 1、 實行雨污分流, 合理確定污水排放口位置。
2、 按照《污染源監測技術規范》 設置采樣點。
如:
工廠總排放口、排放一類污染物的車間排放口, 污水處理設施的進水和出水口等。
3、 應設置規范的、 便于測量流量、 流速的測流段。
4、 列入重點整治的污水排放口應安裝流量計。
二、 廢氣排放口 1、 排氣筒應設置便于采樣、 監測的采樣口。
采樣口的設置應符合 《污染源監測技術規范》 要求。
2、 采樣口位置無法滿足規范 要求的, 其監測孔位置由當地環境監測部門確認。
三、 固體廢物貯存、 堆放場 1、 一般固體廢物應設置專用貯存、 堆放場地。
易造成二次揚塵的貯存、 堆放場地, 應采取不定時噴灑等防治措施。
2、 有毒有害固體廢物等危險廢物, 應設置專用堆放場地, 并必須有防揚散, 防流失, 防滲漏等防治措施。
四、 固定噪聲排放源 1、 凡廠界噪聲超出功能區環境噪聲標準要求的, 其噪聲源均應進行整治。
2、 在固定噪聲源廠界噪聲敏感、 且對外界影響最大處設置該噪聲源的監測點, 并設立標志牌。
五、 排污口立標要求 1、 一切排污單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 和固體廢物貯存、 處置場, 必須進行規范化整治按照國家標準《環境保護圖形標志》 (GB15562. 11995) (GB15562. 21995) 的規定, 設置與之相適應的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
2、 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設置位置應距污染物排放口(源) 及固體廢物貯存(處置) 場或采樣點較近且醒目處, 并能長久保留, 其中:
噪聲排放源標志牌應設置在距選定監測點較近且醒目處。
設置高度一般為:
標志牌上緣距離地面 2 米。
3、 一般性污染物排放口(源) 或固體廢物貯存、 處置場, 設置提示性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
排放劇毒、 致癌物及對人體有嚴重危害物質的排放口(源) 或危險廢物貯存、 處置場, 設置警告性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
5、 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的輔助標志上, 需要填寫的欄目, 應由環境保護部門統一組織填寫, 要求字跡工整, 字的顏色與標志牌顏色要總體協調。
6、 輔助標志內容 : ( 1) 排放口標志名稱; ( 2) 單位名稱; ( 3) 編號; ( 4) 污染物種類; ( 5) XX 環境保護局監制。
7、 輔助標志字型:
黑體字。
8、 標志牌尺寸 ( 1) 平面固定式標志牌外形尺寸 ①提示標志:
480 300mm; ②警告標志:
邊長 420mm ( 2) 立式固定式標志牌外形尺寸 ①提示標志:
420 420mm ; ②警告標志:
邊長 560mm; ③高度:
標志牌最上端距地面 2m, 地下 0. 3m 。
9、 標志牌的外觀質量要求 標志牌、 立柱無明顯變形; 標志牌表面無氣泡, 膜或搪瓷無脫落;圖案清晰, 色澤一致, 不得有明顯缺損; 標志牌的表面不應有開裂、脫落及其它破損。
二、環境采樣是什么意思?
環境采樣是指在環境監測中采集試驗樣品及采集試樣技術,有時也含有從母體中抽出其標本的做法。如大氣采樣、水體采樣、土壤采樣、固體廢物采樣等都包括在上述的含義之中。
采樣是環境監測中不可缺少的步驟和環節,采樣是否正確,是環境監測數據是否可靠的關鍵之一。
實踐證明,造成監測數據誤差或不準確,往往不是分析化驗的原因,而是采樣過程中出了問題。
通過采樣可以達到以下目的:
(1)尋找污染源.找到污染源的地區或位置。
(2)確定污染范圍,知道哪些地方受到污染和沒受到污染。
(3)判定污染程度。
三、其他采樣點什么意思?
其他采樣點指其他在監測區域內采集環境樣品的準確位置。
1、按照采樣點的穩定性可分為固定采樣點和流動或隨機采樣點。
固定采樣點主要用于環境質量監測和重點污染源的監視性監測;流動采樣點是有選擇或隨機地在監測區域內的非固定采樣點,主要用于彌補固定采樣點之不足,以及一些研究性、環境事故等監測項目。
2、按監測項目可分為大氣采樣點、水質采樣點、生物采樣點、噪聲采樣點、土壤采樣點、固體廢棄物采樣點和放射性采樣點等。
四、采樣點緩沖區應設置在什么地方?
核酸采樣點緩沖區設置在采集區后面區域,這樣可供采樣人員更換個人防護裝備,配備醫療廢物桶、消毒液、三級防護的物資等。
五、農村環境衛生監測點確定原則?
一、監測目的
通過開展農村環境衛生監測,掌握農村環境衛生健康危害因素水平及動態變化,客觀評價農村環境衛生狀況,為制訂政策措施提供依據和技術支持。
二、監測范圍與對象
監測覆蓋全國所有省份700個縣。每個縣選擇5個鄉鎮(不含城關鎮),每個鄉鎮選擇4個行政村作為監測點,共14000個村。每個村選擇5戶家庭作為監測戶。監測縣、鄉鎮、村、農戶的選擇嚴格遵循簡單隨機抽樣的方法進行,保證樣本的代表性。
三、監測內容與方法
各地統一于7—8月開展監測工作。通過查閱資料、現場調查、實驗室檢測等方式方法獲得相關數據信息。
(一)基本情況。包括收集監測縣、鄉鎮、村的自然與經濟狀況、人口學資料、居民健康等基礎信息,相關規劃、項目實施情況以及衛生基礎設施運行情況。
(二)農村環境衛生狀況。包括村容村貌、農村衛生公廁和糞便無害化處理、生活垃圾、污水收集與處理等情況,農村病媒生物密度與防制及環境衛生管理狀況等。
(三)農戶家庭衛生狀況。包括農戶健康情況、生產生活方式等基本情況,飲用水及飲水習慣、家庭廁所及糞便處理方式,家庭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方式,農藥使用及病媒生物孳生環境情況等。
(四)農村校園環境衛生情況。每個鄉鎮選擇初中、小學各1所學校開展校園環境衛生狀況監測。包括校內供水方式和學生飲水衛生習慣,校內廁所等衛生設施的配備與管理情況等。
(五)農田土壤衛生檢測。每個村采集農田土壤1份,開展土壤寄生蟲卵和鉛、鎘、鉻指標含量檢測。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增加土壤中汞、砷等環境健康風險較高的指標測定。
六、生活垃圾焚燒排放標準?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減少生活垃圾
焚燒造成的二次污染,國家環保總局特制定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
全文如下: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生活垃圾焚燒廠選址原則、生活垃圾入廠要求、焚燒爐
基本技術性能指標、焚燒廠污染物排放限值等要求。
2引用標準
以下標準所含條文,在本標準中被引用而構成本標準條文,與本標準
同效。
GB14554-93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12348-90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
GB5085.3-1996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浸出毒性鑒別
GB5086.1~5086.2-1997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GB/T15555.1~15555.11-1995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測定方法
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
法
GB5468-91鍋爐煙塵測試方法
HJ/T20-1998工業固體廢物采樣制樣技術規范
當上述標準被修訂時,應使用其最新版本。
3定義
3.1危險廢物
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
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性的廢物。
3.2焚燒爐
利用高溫氧化作用處理生活垃圾的裝置。
3.3處理量
單位時間焚燒爐焚燒垃圾的質量。
3.4煙氣停留時間
燃燒氣體從最后空氣噴射口或燃燒器到換熱面(如余熱鍋爐換熱器
等)或煙道冷風引射口之間的停留時間。
3.5焚燒爐渣
生活垃圾焚燒后從爐床直接排出的殘渣。
3.6熱灼減率
焚燒爐渣經灼熱減少的質量占原焚燒爐渣質量的百分數,其計算方法
如下:
式中:P——熱灼減率,100%;
A——干燥后的原始焚燒爐渣在室溫下的質量,g;
B——焚燒爐渣經600±25℃3h灼熱,然后冷卻室溫后的質量,g。
3.7二惡英類
多氯代二苯并-對-二惡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的總稱。
3.8二惡英類毒性當量(TEQ)
二惡英類毒性當量因子(TEF)是二惡英類毒性同類物與2,3,7,8——四
七、采樣點類型是什么意思?
在監測區域內采集環境樣品的準確位置。 分類:
1.按照采樣點的穩定性可分為固定采樣點和流動或隨機采樣點。 固定采樣點主要用于環境質量監測和重點污染源的監視性監測;流動采樣點是有選擇或隨機地在監測區域內的非固定采樣點,主要用于彌補固定采樣點之不足,以及一些研究性、環境事故等監測項目。
2.按監測項目可分為大氣采樣點、水質采樣點、生物采樣點、噪聲采樣點、土壤采樣點、固體廢棄物采樣點和放射性采樣點等。?
本網站文章僅供交流學習 ,不作為商用, 版權歸屬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及時與原作者取得聯系,若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