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監測管理辦法的第八章
污染源監測管理辦法的第八章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工業污染源監測管理辦法(暫行)》((91)環監字第086號)同時廢止。
VOCs污染如何追根溯源?
VOCs污染,室內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是其主要來源。
室內空氣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來源與室內甲醛類似,且更為廣泛,主要來源有:
1、建筑材料、室內裝飾材料和生活及辦公用品。例如:有機溶劑、油漆、及含水涂料;
2、家用燃料和煙葉的不完全燃燒,人體排泄物;
3、室外的工業廢氣、汽車尾氣、光化學煙霧等;
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揮發性有機物,是指常溫下飽和蒸汽壓大于70 Pa、常壓下沸點在260℃以下的有機化合物,或在20℃條件下蒸汽壓大于或者等于10 Pa具有相應揮發性的全部有機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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