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廢固廢處理公司需要什么證
法律分析:第一、有3名以上環保工程技術專業或者是有關技術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并有3年以上危險廢棄物環保治理經歷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二、有滿足國務院交通主管機構有關危險貨運運輸安全要求的運輸設備。
第三、有符合我國或者是地方環境保護標準規定和安全要求的包裝設備,中轉和臨時性存貯配套設施、設備以及經驗收合格的貯存配套設施、設備。
第四、有滿足危險廢棄物處理配套設施整體規劃,符合我國或者是地方環境保護標準規定和安全要求的處理配套設施、設備和配套的環保治理配套設施。
第五、有與所經營管理的危險廢棄物種類相一致的處理技術和工藝。
第六、有保障危險廢棄物經營管理安全的制度管理、環保治理具體措施和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具體措施。
法律依據:《中國危廢處理行業經營資質許可及管理制度梳理》 二、危廢經營許可資質的分級審批,年焚燒1萬噸以上的危廢綜合經營許可資質,或處置含多氯聯苯、汞等對環境和人體健康威脅極大的危廢綜合經營許可資質,或利用列入國家級危廢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的綜合性集中處置設施的危廢綜合經營許可資質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頒發。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的危廢經營許可證,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頒發。危廢收集經營許可證,由縣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頒發。上述前三款規定之外的危廢經營許可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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