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歐盟,日本的“輪作休耕”有什么特點
美國
美國的輪作休耕歷史較早,始于1985年,當時通過農民自愿參與和政府財政補貼實現10~15年的休耕還林、還草等長期性植被恢復保護工程,來達到改善土壤質量、水質和恢復當地野生動植物的生態環境。后來又擴展到水質改善、提高土壤生產力和野生動物棲息地保護等多個方面。而現階段已經發展較為成熟,農民可以根據自己所能接受的最低補貼價格來選擇對應的休耕項目。
經過多年的推行,美國休耕補貼政策也有效地保護地土地生產率和租金價格決定,其比例占輪作休耕總支出的90%左右。在水質和土壤質量的保護方面取得了喜人的成效,同時還注重解決在休耕期間農民的就業問題。
歐盟
歐盟在1992年開始進行土地休耕制度,主要包括輪作和完全休耕。在補貼方面,歐盟對休耕補貼的規定是不同國家、不同生產區每公頃休耕土地的休耕補貼額應與當地每公頃作物面積補貼金額相當,具體是由對土地的固定面積和產量進行直接補貼的形式來實施。
此外,如果休耕年限達10年以上,會獲得多年性休耕補貼。但其實休耕的土地上允許種植非糧物品,包括植物油、生物能源等。歐盟的這一休耕制度有效地降低了農業生產活動對自然環境的影響,對農村土壤和生態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
日本
日本的休耕政策實施得更早,早在1971年九進行了輪作休耕、管理休耕、和永久休耕3中模式的實踐。管理休耕和永久休耕3種方式。農民或其他土地所有者只要參與休耕都可以得到休耕補貼,但政府要求其必須采取保障土地的可持續利用與雜草控制相結合的措施。
日本輪種休耕和管理休耕的補貼標準是每公頃18.5美元,如果農戶能夠應用更加有效的土地利用方式,該補貼標準還會提高。永久休耕地可以得到更高的補貼,最高達到每公頃133美元。
我國輪作休耕試點補貼標準
從上述幾個輪作休耕的典型國外國家的輪作休耕來看,之所以取得成功,一個是補貼充裕,充分調動農民的參與積極性;二個是休耕模式的多樣性,針對不同耕地的實際情況和農民的自愿情況進行模式選擇,以及休耕時間的選擇。當然在這個實施過程中也幾經波折和不斷調整。
我國此次輪作休耕試點也制定了配套的補貼政策,《方案》規定在不影響農民收入的前提下,河北省黑龍港地下水漏斗區季節性休耕試點每年每畝補助500元,湖南省長株潭重金屬污染區全年休耕試點每年每畝補助1300元(含治理費用),貴州省和云南省兩季作物區全年休耕試點每年每畝補助1000元,甘肅省一季作物區全年休耕試點每年每畝補助800元。
此外,在補貼的最終確定上,允許試點地區在平均補助水平不變的前提下,根據試點目標和實際工作需要,建立對農戶實施輪作休耕效果的評價標準和體系,以評價結果為重要依據實行保基本、重實效的補助發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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