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可以建設醫療廢物集中處理單位嗎?
個人可以建設醫療廢物集中處理單位,單要取得國家認可 2004年9月22日08:53 作者: 趙新培 來源: 北京青年報 衛生部昨天公布《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 衛生部昨天公布的《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中規定,醫院里的醫療垃圾必須封閉儲存、定點存放、專人運輸,對于亂扔醫療垃圾的醫院會受到最高3萬元的經濟處罰。據了解,被列為經濟處罰的 違法行為有:在醫療衛生機構內丟棄醫療廢物和在非儲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的;(將醫療廢物交給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的);未按照規定對污水、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進行嚴格消毒,或者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排入污水處理系統的;對收治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的;醫療廢物暫時儲存地點、設施或者設備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未將醫療廢物按類別分置于專用包裝物或者容器的;使用的醫療廢物運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對于造成傳染病傳播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將醫療廢物交給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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