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處在事業單位中如何改革?
環衛處是公益類事業單位,隸屬當地城管委或住建局,主要職責是負責轄區的環衛工作規劃、課題研究和專業技術推廣,組織生活垃圾的運輸、填埋及無害化處理,負責對轄區環衛站的環衛業務監督、檢查、指導,及組織環境衛生管理重大活動和專項治理行動等。
在地市級,環衛處一般是副處級設置,內設辦公室、宣教科、計財科、環衛管理科等科室,下設環衛所、渣土管理所、垃圾運輸中心等事業機構。
環衛處的主體職能是環境衛生管理,同時也有收費職能,因此在機構設置上有的地方把環衛處歸為公益一類,有的列入了公益二類,存在一定的事企不分的現象,也是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重點對象。
按照目前各地的改革政策,環衛處原有的收費職責基本上已經被剝離出來,改由社會化公司統籌,負責轄區環境衛生清理。環衛處保留環境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原來是公益二類的改公益一類,繼續沿用環衛處稱呼,或者更改為環境衛生監管中心。人員編制大體保持穩定,沒有太大變化。
公務員那些事,帶您了解公務員這一職業!按照事業單位分類原則,環衛處屬于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按照生產經營性事業單位改革方案,改革的方向是管辦分離、轉企改制。以我所在地區為例,早在2016年的時候,市里成立了市政集團,具體的環衛作業工作劃入了市政集團,原有的工人也一同轉入企業,環衛處只保留了管理職能。
此時公益性事業單位改革,環衛處將與功能相近的其它部門進行整合,劃入住建部門下屬的事業服務中心,人員也一并劃入服務中心,保留原身份不變!
環衛工人為城市環境的改善做出了很大貢獻,在改革的過程中,明確提出了轉企后的單位原則上要聘請原單位人員,為了改革的順利推進和人員穩定,不會出現下崗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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