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于水泥窯協同處置的廢物種類有哪些?
水泥窯協同處置之所以能夠成為廢物的處理方式,主要是因為 廢物能夠為水泥生產所用,可以替代原料或替代燃料的形式參與水泥 熟料的煅燒過程,燃燒產生的廢氣和粉塵通過水泥生產線配備的高效
收塵設備凈化后排入大氣,收集到的粉塵則循環利用,可達到既生產 了水泥熟料又處理了廢物,同時減少環境負荷的良好效果。
水泥窯可以處理的廢物包括生活垃圾、各種污泥(下水道污泥、 造紙廠污泥、河道污泥、污水處理廠污泥等)、工業固體廢物(粉煤灰、 高爐渣、煤矸石、硅藻土、廢石膏等)、危險廢物(非鹵化廢有機溶劑、 廢礦物油、廢油漆、焚燒飛灰等)、各種有機廢物(廢橡膠、廢塑料等) 等。根據廢物的成分與性質,不同廢物在水泥生產過程中的用途不同, 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 替代燃料:主要為高熱值有機廢物。
(2) 替代原料:主要為低熱值無機礦物材料廢物。此外,固體 廢物還可以用作水泥粉磨階段的添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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