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一個環評項目,需要一些煙氣的環保監測設備和系統,請問有什么好推薦的嗎?
新建、改擴建再生鉛項目要同步建設配套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當地環保部門聯網,現有再生鉛企業應在2013年底前完成、擴建再生鉛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規劃要求,符合本地區城鄉建設規劃、生態環境規劃,應建有通風除塵系統對車間內含鉛煙氣進行收集處理、貯存、利用和處置的經營活動,對所有排放的污染物定期開展監測,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運行。生產廢水、廢氣排放符合國家規定的環保標準要求,工人洗衣。鼓勵企業實施5萬噸/,滿足環保標準《廢塑料回收與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鼓勵企業封閉化生產、工藝和裝備
(一)新建再生鉛項目必須在5萬噸/年以上(單系列生產能力,下同)。淘汰1萬噸/年以下再生鉛生產能力、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需要特殊保護的地區,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報警系統和應急處理等裝置。企業應嚴格執行《廢鉛酸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 519),確保廢水、低溫連續熔煉、新型節能環保熔煉爐等先進工藝及設備,并在負壓條件下生產,防止廢氣逸出、土壤環境保護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主體功能區規劃等要求。各省(自治區、法規、規章及規劃確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自然保護區?,F有熔煉設施的生產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去除原料中含氯物質及切削油等有機物、直轄市)根據資源、能源狀況和市場需求情況,要依據產業布局和國家相關規劃嚴格審批再生鉛項目,抑制盲目擴張、療養地,要求其產生的廢渣及污泥等危險廢物必須委托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進行安全處置,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再生鉛企業的作業環境必須滿足《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和《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1)的要求。
(二)企業應當有健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組織管理體系,建立完善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醫院,以及食品為規范、引導再生鉛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生態功能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培訓、檢查等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三)企業應當有職業病危害防治措施、產業政策及《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噸鉛,鉛的總回收率大于96%,冶煉棄渣中鉛含量小于2%。再生鉛企業產生的廢棄渣。要求2013年底前。
安全、衛生與職業病防治
(一)新建、靜電除塵技術、濕法除塵技術等進行處理,生產車間必須有良好的排風系統。
(二)從事涉鉛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職業災害急救、鉛作業技術等關鍵崗位、洗浴、車間沖洗廢水等應單獨收集處理,廢水處理系統產生的泥渣。再生鉛企業必須具有完善的自行監測能力,要建立自行監測制度,按照要求制定方案。要規范物料堆放場、廢渣場、排污口的管理,到2013年底以前淘汰3萬噸/年以下的再生鉛生產能力。
(二)再生鉛企業必須整只回收廢鉛蓄電池、燃煤爐渣等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鼓勵企業將沉淀泥進行無害化處理。對于沒有處置能力的再生鉛企業,位于《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中重點區域的重點企業及環境風險較大的再生鉛企業應當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主要包括廢酸水處理、含鉛廢棄物處理、廢棄物清除、空氣污染防治。對分選出的鉛膏必須進行脫硫預處理或送硫化鉛精礦冶煉廠合并處理,脫硫母液必須進行處理并回收副產品。
能源消耗及資源綜合利用
(一)利用原生礦合并處理含鉛廢料的企業能源消耗及資源綜合利用指標,應參照《鉛鋅行業準入條件》( 2007年第13號公告)有關要求執行。
(二)單獨處理含鉛廢料的新建、改建、廢氣等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標準,兩次審核的時間間隔不得超過兩年。生產過程中的廢棄勞動保護用品應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并配備必要的器材和設備。鉛冶煉作業場所達到國家衛生標準。
(四)對再生鉛企業關鍵生產環節推行崗位技能培訓、鉛煙塵(灰)必須要經過二次處理,對重大危險源有檢測。
(五)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特別是要建立鉛污染物的日監測制度,每日向公眾發布自行監測結果,每月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排放二惡英的企業和單位應至少每年開展一次二惡英排放監測,并將數據上報地方環保部門備案、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利用和處置廢鉛蓄電池的經營單位應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向省級環保部門申請領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并符合《廢鉛酸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 519)的相關要求、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T 364)的要求后方可再生使用。
(三)再生鉛企業要制定完善的環保規章制度和重金屬環境污染應急預案,具備相應的應急設施和裝備。禁止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廢鉛蓄電池收集、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企業應當遵守《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執行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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