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業可能要廢物經營許可證?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是2004年5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08號公布的一個文件,它是根據2003年12月7日《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制定本辦法。該文件頒布旨在加強對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和處置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防治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根據2013年12月7日施行的《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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