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險廢物處理原則? 危險廢物,主要處理技術?
一、高危險廢物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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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有害成分的固化目的
在對危險廢棄物進行處置時,有時會選擇將廢棄物的有害成分固定在產品中而達到解毒的目的。
①如果目的在于解毒、消除危害,而不是為了生產產品,就屬于處置。
②如果目的是將廢棄物作為產品的一種直接原料或替代原料,缺少這種原料無法形成產品,則屬于利用。
例如,將含六價鉻廢渣添加到玻璃原料中作玻璃著色劑,高溫下將鉻固定在玻璃體中解毒,將少量工業危險廢棄物摻入到水泥窯原料中解毒,石棉粉塵或纖維廢物固定在陶瓷產品中,這都是處置;而利用釩渣生產釩鐵合金,廢渣中的釩是作為釩鐵合金中釩的必須來源,或者唯一來源,這則屬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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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有害化學成分的轉化目的
許多廢棄物是由于含有害化學成分而成為危險廢物的,但化學成分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發生變化,通過這種變化可實現降低或消除廢物對環境或健康的危害。
(1)危險廢棄物的焚燒實質上是將有毒有害的化學成分在高溫下轉化為無毒無害的氣體而排放,故是一種最終消除危害的方法,這種通過焚燒使化學成分轉化的形式也有不同的轉化目的。
①如果焚燒危險廢棄物主要目的在于解毒、消除危害,而不是為了回收熱能,一般則視為危險廢棄物處置。
②如果是將危險廢棄物焚燒后,在降低其毒性和危害性的條件下,還充分利用焚燒廢棄物產生的能量,則屬于利用。
(2)廢酸廢堿中和處理后的排放實際上也是通過化學轉化達到去除危害的目的的一種處置形式。但是,必須注意,危險廢棄物的化學轉化處置過程應盡量減少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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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使用生物處理方法的原因
危險廢棄物的處理方法中,生物處理方法也是比較常見的。經處理后的危險廢棄物也有不同的使用目的。以液態或污泥廢物在土壤中的處理為例。
①將液態或污泥廢物在土壤中進行處理,是利用土壤中的多種微生物將廢棄物進行生物分解,從而消除危害,這是一種處置方式。土壤處置方式受到土壤容量的限制,廢物濃度高、數量大、施加時間長,此時容易導致土壤污染。
②利用土壤中的多種微生物將廢棄物進行生物分解后,將廢棄物作為農業肥料施加到土壤中進行利用,這便屬于利用形式。
又如,高濃度有機廢液加入到活性污泥水處理設施中進行處理,實際上也是生物處置形式。
二、危險廢物,主要處理技術?
目前我國主要的危險廢物處理處置技術是焚燒爐焚燒和安全填埋兩種 但是焚燒爐焚燒產生的殘渣也是需要經過固化最終進入填埋場進行填埋 一些有利用價值的危險廢物如廢礦物油等可以進行回收進行綜合利用,但受到技術、成本等的影響,利用規模不是很大 現在在國內推行的水泥窯共處置技術,既是某些危險廢物的資源化利用技術,也是最終處置技術 但目前最主要的方法還是焚燒和填埋
三、危險廢物經處理后的殘渣還是危險廢物嗎?
這不能一概而論,要分情況考慮的。有些危廢處理后的殘渣依然是危廢,如醫藥廢物,使用砷或有機砷化合物生產獸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依舊是危廢,還有含鋅、鉻、顏料等廢物處理后的殘渣依舊是危廢,詳情還要參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四、北京危險廢物處理費標準?
北京金隅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于促進北京市危險廢物處置中心項目良性發展的報告》(金隅集團發[2008]99號)和《關于批準北京市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標準的請示》(金隅集團發[2008]114號)收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國家環保總局、衛生部、財政部、建設部《關于實行危險廢物處置收費制度 促進危險廢物處置產業化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1874號)規定及你公司提供的相關材料,經研究,現將相關問題批復如下:
一、北京市危險廢物處置中心的危險廢物(不包括醫療廢物和放射性廢物)處置收費為經營服務性收費,分別實行市場調節價和政府指導價。
(一)列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衛生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鐵道部、原交通部和原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確定的《劇毒化學品目錄》的劇毒化學品廢棄后產生的危險廢物處置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二)其他危險廢物處置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具體標準如下:
處置方式
收費標準(元/噸)
固化填埋
1945
直接填埋
1591
普通焚燒(熱值≥3750kcal/kg)
1995
低熱值焚燒(熱值<3750kcal/kg)
2195
注:1.上述收費標準包括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和處置全過程的費用。??????????????????????????????????????????????????????????????????????????????????????????????????????????????????2.上述標準允許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二、危險廢物處置費由危險廢物處置單位向委托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收取。北京市危險廢物處置中心應在規定收費標準內,與委托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簽訂危險廢物處置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責、權、利關系。
三、北京市危險廢物處置中心應認真執行明碼標價的相關規定,按規定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
四、本批復所規定的收費標準為試行標準,自2008年7月1日起執行,試行期3年。試行期滿后,由你公司重新申請核定正式收費標準。
五、處理危險廢物要有哪些資質?
(一)申請領取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綜合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3名以上環境工程專業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并有3年以上固體廢物污染治理經歷的技術人員。
2、有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有關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3、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和臨時存放設施、設備以及經驗收合格的貯存設施、設備。4、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處置設施、設備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5、有與所經營的危險廢物類別相適應的處置技術和工藝。6、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安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7、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的,應當依法取得填埋場所的土地使用權。(二)申請領取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防雨、防滲的運輸工具; 2、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和臨時存放設施、設備; 3、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安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六、公務處理原則?
一、實事求是的原則
公文處理工作必須要發揚深入實際、聯系群眾、調查研究、認真負責的工作作風,因為公文的出發點和最后的目的就是要解決實際的問題,它是公務活動面對實際問題必須借助的方法、工具之一。如果不深入實際,調查全面真實的情況,只是閉門造車,必然陷入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和文牘主義的泥沼,使公文成為脫離實際,堆滿了官話、套話、空話、假話、大話的垃圾堆,使浮夸虛飾、生搬硬套、本本主義、瞎指揮、妄下結論的官僚主義之風侵害機關和組織的健康肌體,這樣公文處理不但無助于組織的管理,發揮不了實際的作用,甚至可能會帶來混亂和矛盾等負面效應。所以公文處理必須是一種有效的信息溝通,公文處理的實踐者應該從客觀實際出發,傾聽群眾和基層的呼聲,如實地反映真實情況,不先入為主,不任意夸大和縮小問題,不掩飾矛盾,既報喜也報憂。同時,公文處理的實踐者要能對搜集上來的各種情況和材料的性質、真偽、是非、可行性做出準確的分析判斷推理,運用科學的方法論從客觀事實中得出正確的結論。能夠發現問題,提出問題,分析問題,最終還是要落在能有效地解決問題。所以在公文處理實踐中,最重要的是要能指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方法、手段、途徑、措施。
二、精簡的原則
精簡是使公文處理活動能夠更加準確、便捷、高效的保證。“繁文褥節”一直是困擾公文處理活動實現高效的突出問題。黨和政府的有關領導曾一再要求“反對黨八股”,倡導“搬文山,填會海”,但這些問題始終未能得到很好的解決。今天商品經濟社會對于公文處理活動的時效性要求更高,質量要求更嚴,因此必須要化繁為簡,刪繁就簡。首先,文章要寫得短一些,精一些,公文的格式、結構、種類都要力求簡化。其次,公文的運轉處理程序的環節要力求精簡,減少不必要的層次和工作環節,合并一些環節和手續,隨著逐步改善加工手段,有效地控制程序,減少出現差錯的機會,最終實現逐步簡化過程。第三,公文處理的實踐者必須從觀念上破除那種陳腐的以為繁瑣、層次多必有效的舊觀念,樹立起精簡的意識,認識到簡便易行的程序、責任到人的工作安排、規范功用強的方法、工具,才是保證公文處理便捷有效的正確方法。
三、高效的原則
效率和質量是相依相伴的,效率高不僅依賴于快節奏、高時效,更取決于公文處理的高質量,只有將每項工作、每個環節都做到準確、細致、嚴謹、周到,使公文處理這一系統工程、群體行為能夠按質完成,所有人員都能各司其職,公文處理的高效才有可能實現。公文處理的質量涉及到了公文處理活動構成的各個要素,涉及到了工作過程的每個環節,涉及到了評估審核的指標體系。首先,質量的高低不僅要依靠設備、物質、材料、工具等硬的因素,也要依靠人的主觀努力、信息的保證和制度的完備等很多軟的因素,只有在兩個方面都達到高的質量,效率才能真正有保證。否則,只是片面的強調速度,強調快,強調客觀設備條件、物質條件是否具備,就有可能“欲速則不達”,出現只重物而不重人的傾向。
七、中斷處理原則?
原則如下:
CPU同時接收到幾個中斷,先響應優先級別最高的中斷請求。
正在進行的中斷,不能被新的同級或低級中斷請求所打斷。
正在進行的低優級中斷服務,能被高級中斷請求所中斷。
八、公文處理原則?
公文處理的基本原則有:法制原則、實事求是原則、全面質量原則、時效原則、集中統一原則、黨政分工原則、保密原則、簡化原則。公文處理是對公文的撰寫、傳遞與管理,使公文形成并產生實際效用的全部活動。法制原則是通過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調整和規范公文處理活動,將處理方法、程序手續、行為準則進行法規化和制度化。
簡化原則是為了提高公文處理的效率,在保證具有相同功能的前提下對有關事務化繁為簡。
九、溶劑處理原則?
溶劑法
溶劑法亦稱共沉淀法。將藥物與載體材料共同溶解于有機溶劑中,蒸去有機溶劑后使藥物與載體材料同時析出,即可得到藥物與載體材料混合而成的共沉淀物,經干燥即得。
基本信息
中文名
溶劑法
外文名
solvent method
別名
共沉淀法
方法
藥物與載體材料共同溶解
概述
溶劑法常用的有機溶劑有氯仿、無水乙醇、95%乙醇、丙酮等。本法的優點為避免高熱,適用于對熱不穩定或揮發性藥物。可選用能溶于水或多種有機溶劑、熔點高、對熱不穩定的載體材料,如PVP類、半乳糖、甘露糖、膽酸類等。PVP熔化時易分解,采用溶劑法較好。但使用有機溶劑的用量較大,成本高,且有時有機溶劑難以完全除盡。殘留的有機溶劑除對人體有危害外,還易引起藥物重結晶而降低藥物的分散度。不同有機溶劑所得的固體的分散體的分散度也不同,如螺內酯分別使用乙醇、乙腈和氯仿時,以乙醇所得的固體分散體的分散度最大,溶出速率也最高,而用氯仿所得的分散度最小,溶出速率也最低。
方法操作
多數情況下采用此法,該法是選擇適當的溶劑將中藥的化學成分從藥材中提取出來。常用方法為:
1.煎煮法
該法特點是:
(1)可以明火加熱(適用于對熱穩定的成分);
(2)提取溶劑只能用水;
(3)含揮發性成分或有效成分遇熱易分解、含淀粉多的中藥不宜用。
2.浸漬法
該法特點是:
(1)不加熱(適用于對熱不穩定的成分);
(2)適用于含大量淀粉、樹膠、果膠、黏液質中藥的提取;
(3)提取效率低;
(4)水提液容易霉變。
3.滲漉法
該法特點是:
(1)不加熱(適用于對熱不穩定的成分);
(2)提取效率高于浸漬法;
(3)溶劑消耗量大;
(4)費時長。
4.回流提取法
該法特點是:
(1)用有機溶劑加熱(適用于對熱穩定的成分);
(2)提取效率高;
(3)溶劑消耗量大。
5.連續回流提取法
該法特點是:
(1)用有機溶劑加熱(適用于對熱穩定的成分);
(2)提取效率最高;
(3)節省溶劑;
(4)提取時間較長。
利用溶劑法提取時,選擇溶劑的原則是:相似相溶,相似指的是極性相似,即所選溶劑的極性要與所提取成分的極性相似。常見溶劑的極性大小順序是:
水>乙醇、甲醇、丙酮>丁醇>乙酸乙酯>氯仿>乙醚>苯>環己烷>石油醚
從中藥中提取活性成分時,由于存在多種成分之間的相互增溶作用,情況比較復雜,因此很難用固定的模式進行提取,通常須根據提取要求、目的成分及雜質的性質差別以及溶劑的溶解能力來確定。
十、危險廢物處理執行什么排放標準?
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其余未涉及的,執行國家或當地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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