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危險廢物處置是否需三類用地
危險廢物處置是需三類用地應為在危險廢物的運輸,儲存,加工過程中還有可能對附近造成一定的污染影響,所以它的建設位置與其它建設項目之間還必須要大氣環境保護距離和符合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
哪些政策對環境績效有影響
國家在近幾年來大幅度的對環境保護領域進行大的動作,環保的各項工作的推進力度可能是自從國家成立環境保護機構最大的一段時間。你的說的環境真的變化,應該說從兩個方面來說,如果說是環境管理方面,目前國家對環保的執法、監管、企業對環保的重視程度都空前高漲。環保領域的信息公開,我覺得已經走在全國各行政部門的前列。下面我舉一些例子:環境執法管理領域:環保部門不能進的企業越來越少,前段時間旁聽了某地的一鐵腕市長開會,說發展經濟就要保護企業,不能亂檢查,亂參觀,只有兩個部門可以進重點保護的廠區檢查,一個是環保,一個是安全。這在前幾年是不可能的事情,很多地方的企業環保部門根本進不去,或者說進去頁白去,只能去讓人家指定的廠區檢查。環境信息領域:環評就不用說了,全部公開,目前推行的排污許可證制度,國家的排污許可網絡平臺也是信息全部公開,另外還有企業的排污,排污費收取,等等在當地的(一般是省級)的信息公開平臺全部可以查到。另外就是環境監測自動站的監測數據,都是公開的。這在以前是不能想想的。你給企業說公開你的數據,他給你說這是商業機密。而且在以前環境質量監測數據造假那就是司空見慣,叫做數據處理。現在就是原始數據上傳,錯了也讓大家看。所以當地政府的壓力老大了,也可以從報表上看,幾年前的空氣數據反倒比現在好,但實際上現在的數據是沒有經過調整的數據。這兩年的數據才是有可比性的數據。政府也開始注重環境質量的考核,減少對數字減排的依賴。公眾環境意識的覺醒:我記得清清楚楚,我很小的時候家門口的河水是紅色的,但是大家都習以為常,最多說一句鋼鐵廠又排水了,現在河水變清了,但是有時候只要有一點富營養化,我們市的老少爺們是要罵娘的。企業的環保意識也以前有一定的提高,我們給某個城市的一個火電企業做項目的時候,這個火電企業緊鄰這一個鋼鐵企業,做完了項目老總說我要們要在廠門口樹個牌子,把自動監測的數據都實時顯示到廠門口去,老總說了,我們電廠不能給鋼廠背鍋,后來又去這個城市,發現人家鋼廠也在門口樹了個牌子,上面也是人家的監測數據自動顯示。但是如果說環境質量有所改善,那么還真是差的還遠我們不能把北京環境質量的改善當做普遍的事情,北京環境質量的改善是500km的防護圈的集體協作的結果。但是對于多數城市來說,環境質量肯定是改善的,但是幾十年的粗放經營模式,也不是三五年的環保攻堅能夠解決的。現在很多地方,城市的水源清了,但是水沒了,定期上游水庫買水,然后護城河清了,可是沒有清潔、充沛的水,不會一直清下去。原來地下水污染的地區,等自凈變好需要幾十年。水庫的養殖戶們一掃而空,改善了水環境,但是游泳、娛樂的人一點也不少,大家看不見那個水源地的牌子。環境空氣質量的改善更是難上難,首先近兩年的空氣質量有多改善很大程度是經濟下滑,比方說鋼鐵、水泥、冶金等行業普遍效益不好,經過這么長時間的去產能,調結構,現在經濟在逐步向號,企業要發展。另外就是國家行政的調峰,停產等等措施,在這些非常規手段不能一一使用的時候,空氣質量會有所反復。環境質量的改善原來是環保局在忙,現在是政府在忙,原來環境質量的下限已經無法讓領導層接受了,現在感覺在逐步提升,但是仍然需要時間。
危險廢物種類繁多、成分復雜、處理難度大,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有各種各樣的潛在風險。我國對危廢的處置及監管仍存在較大風險,如危廢處理缺乏全面規劃、制度設計缺陷多、監管力量薄弱;一些危廢產生企業存在管理混亂、違法處置等??????近日,生態環境部連續公布兩項危險廢物相關標準,一項是國家標準《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以下簡稱《通則》),另一項為行業標準《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以下簡稱《技術規范》)。兩項標準將取代2007年實施至今的舊版標準,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生態環境部近期還對我國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體系建設做了全方位要求。● 各省(區、市)應當將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情況納入對地方環境保護績效考核的指標體系中。推進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將違法企業納入生態環境保護領域違法失信名單,實行公開曝光,開展聯合懲戒。依法將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納入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投保范圍。結合實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制度,依法將固體廢物納入排污許可管理。● 對多氯聯苯廢物等需要特殊處置的危險廢物和含汞廢物等具有地域分布特征的危險廢物,實行全國統籌和相對集中布局,打造專業化利用處置基地。● 深入排查化工園區環境風險隱患,督促落實化工園區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和“一園一策”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要求。新建園區要科學評估園區內企業危險廢物產生種類和數量,保障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鼓勵有條件的化工園區建立危險廢物智能化可追溯管控平臺,實現園區內危險廢物全程管控。● 鼓勵石化、化工等產業基地、大型企業集團根據需要自行配套建設高標準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鼓勵化工等工業園區配套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貯存、預處理和處置設施。● 加強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科技支撐。建設區域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測試分析、環境風險評估與污染控制技術實驗室,加強危險廢物環境風險評估、污染控制技術等基礎研究。鼓勵廢酸、廢鹽、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等難處置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和利用處置技術研發、應用、示范和推廣。生態環境部還列出了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體系建設關鍵時間節點。2019年提升信息化監管能力和水平。開展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在線申報登記和管理計劃在線備案,全面運行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2019年年底前實現全國危險廢物信息化管理“一張網”。通過信息系統依法公開危險廢物相關信息,搭建信息交流平臺。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重點單位的重點環節和關鍵節點推行應用視頻監控、電子標簽等集成智能監控手段,實現對危險廢物全過程跟蹤管理。2020年完善危險廢物監管源清單。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結合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環境統計工作分別健全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清單和擁有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設施的單位清單,在此基礎上,結合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清單,建立危險廢物重點監管單位清單。自2020年起,上述清單納入全國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管理。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應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危險廢物產生、利用處置能力和設施運行情況評估,科學制定并實施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劃,推動地方政府將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納入當地公共基礎設施統籌建設,并針對集中焚燒和填埋處置危險廢物在稅收、資金投入和建設用地等方面給予政策保障。推動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制定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劃,2020年年底前設區市的醫療廢物處置能力滿足本地區實際需求。不具備集中處置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應配套自建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嚴厲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截至2020年10月底,聚焦長江經濟帶,深入開展“清廢行動”;以醫療廢物、廢酸、廢鉛蓄電池、廢礦物油等危險廢物為重點,持續開展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犯罪活動。分期分批分類開展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專項檢查。2020年年底前,長三角地區(包括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及“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城市率先實現建立健全“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危險廢物環境監管體系。2022年2022年年底前,珠三角、京津冀和長江經濟帶其他地區提前實現建立健全“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危險廢物環境監管體系;2022年6月底前各縣(市)建成較為完善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2025年到2025年年底,全國建立健全“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危險廢物環境監管體系;各省(區、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與實際需求基本匹配,全國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與實際需要總體平衡,布局趨于合理;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范能力顯著提升,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案件高發態勢得到有效遏制。來源:生態環境部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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