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我國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
一、為什么我國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
我國發布的《關于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項的公告》 明確規定了我國將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這對于我國環境的治理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在這項公布出臺之前,我國為了經濟的快速發展,迫不得已從其他國家進口固體廢物來提高我國經濟增長的速度,但這樣一來也造成我國的廢物處理的高強度負荷,給我國的環境治理增加了難度,所以這一決定對國家環境安全是非常有必要的。
過去國家進口的固體廢物是對我們本土的老百姓身心健康是不利的,這些廢物有些不僅污染環境,而且可能具有輻射性,在處理過程中也會對周圍的人和物造成不好的影響。我國規定明確的時間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是為了維護我國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也是杜絕過去這種經濟發展的模式,防止進口固體廢物威脅到我國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
二、進口固體廢物處理流程?
1、可進口廢物分限制類及自動許可類,上網可搜索相關目錄,查閱擬進口廢物是否屬于上述兩類,如果是屬于禁止進口目錄中的,那只有說對不起了,進口至國內屬違法; 2、廢物進口后必須有加工利用單位,不加工直接倒賣屬違法; 3、廢物進口涉及海關、質監和環保三個部門。
大體上報關手續規海關;境外境內商檢、境外供貨商登記證書、國內收貨人注冊證書等規質監;加工利用單位環保手續,進口廢物證書(最終手續,沒有他統統沒用)頒發等規環保。辦理進口廢物證書流程可上環保部官網查詢,大體上是加工利用單位將所需材料準備齊全后報地級環保部門,然后報省級環保部門,最后報環保部審核后發證。程序漫長,至少兩個月以上。
三、紅木禁止交易目錄?
至此,紅木樹種中有18個被列入CITES管制目錄,其中1個被列入附錄Ⅰ、17個被列入附錄Ⅱ。
11月2日消息:9月24日-10月5日舉行的第17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締約國大會,將我國《紅木》中所有黃檀屬樹種、紫檀屬樹種中的刺猬紫檀以及3種古夷蘇木(俗稱巴西花梨)列入管制范圍此前,列入CITES公約管制的紅木樹種有:巴西黑黃檀被列入附錄Ⅰ,檀香紫檀被列入附錄Ⅱ,盧氏黑黃檀(其心材俗稱大葉紫檀)、伯利茲黃檀和微凹黃檀被列入附錄Ⅲ。CITES第17屆締約國大會以后,黃檀屬樹種中盧氏黑黃檀、伯利茲黃檀、微凹黃檀由附錄Ⅲ升級為附錄Ⅱ。至此,紅木樹種中有18個被列入CITES管制目錄,其中1個被列入附錄Ⅰ、17個被列入附錄Ⅱ。
四、wto禁止進口依據?
強制技術轉讓。wto允許成員國使用關稅手段限制進口,會對于整車進口關稅提高到100%并會進一步提高,強制技術轉讓,生產線轉讓,所以不允許使用進口。wto指世界貿易組織。
進口禁令是超出WTO規則相關例外條款規定而實施的限制或禁止進口的措施。
五、禁止進口的水果?
一般對于正常的水果是沒有什么禁止的。
但是對于一些水果如果存在一些隱患,影響人們的身體健康的話,就會考慮禁止。
就拿去年的鳳梨來說,由于一些外面的鳳梨存在一些寄生蟲或者品質不達標,所以為了人們的健康考慮,就不允許進口銷售了。
六、進口固體廢物嚴重后果的標準?
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的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將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未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許可,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七、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怎么申請?
自動進口許可管理類可用作原料的廢物包括:廢紙、木及軟木廢料、廢棉、廢纖維、骨廢料、廢鋼鐵,以及銅、鎳、鋁、鋅、錫、鉭廢碎料。此類許可證的申請由環保部固體廢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固廢中心)受理后報環保部審批。具備相應加工能力和環保設施的法人企業需提交
①自動許可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申請書
②進口單位及利用單位具有有效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③進口單位自理報關注冊登記證
④進口廢物原料國內收貨人登記證書,以上材料復印件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⑤境外供貨商注冊證書復印件,受理單位于20個工作日內發放自動許可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該許可證當年有效,申請單位可從網上查詢公示,了解辦理情況。你也可以加我,我傳張流程圖給你看下
八、火車禁止攜帶物品目錄?
1、易燃易爆物品。如:煙花、爆竹、汽油、火藥、酒精、農藥、導火索、雷管、雙氧水等。
2、槍支。 如:手槍、步槍、機槍、防爆槍、道具槍、仿真槍、發令槍、鋼珠槍等。
3、彈藥。 如:炸彈、手雷、手榴彈、炸藥、雷管、禮花彈、拉炮、燃燒彈、照明彈等。
4、管制刀具 如:雙刃刀,匕首,彈簧刀,三棱刀等等。除了管制刀具以外可能威脅乘客人身安全的餐刀,斧子,菜刀等等也不能攜帶。
5、劇毒性物品 如:砒霜,毒鼠強,硒粉,氰化物,毒農藥(滅鼠藥,殺蟲藥)等等。
6、腐蝕性物品 如:硝酸,鹽酸,蓄電池,硫酸,氫氧化鈉,水銀等等。
7、放射,傳染性物品 如結核桿菌,艾滋病病毒,乙肝病菌等傳染病病原體。
九、國家禁止出口技術目錄?
禁止出口技術參考原則
(一)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禁止出口的;
(二)為保護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護動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護環境,需要禁止出口的;
(三)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其他需要禁止出口的;
(四)根據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的規定,其他需要禁止出口的。
二、限制出口技術參考原則
(一)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出口的;
(二)為保護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護動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護環境,需要限制出口的;
(三)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其他需要限制出口的;
(四)根據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的規定,其他需要限制出口的。
十、地鐵禁止攜帶物品目錄?
一、槍支、子彈類(含主要零部件)
(一)軍用槍: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以及各類配用子彈。
(二)民用槍: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以及各類配用子彈。
(三)其他槍支:道具槍、發令槍、鋼珠槍等。
(四)上述物品的樣品、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類
(一)彈藥:炸彈、照明彈、燃燒彈、煙幕彈、信號彈、催淚彈、毒氣彈、手雷、地雷、手榴彈等。
(二)爆破器材: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導爆管、震源彈等。
(三)煙火制品:禮花彈、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等各類煙花爆竹以及發令紙、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
(四)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器具及具有一定殺傷力的其他器具類
(一)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以及符合上述條件的陶瓷類刀具。
(二)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防衛器、弓、弩等具有一定殺傷力的器具。
(三)射釘彈、發令彈等含火藥的制品。
(四)菜刀、砍刀、美工刀等刀具,錘、斧、錐、鏟、鍬、鎬等工具,矛、劍、戟等,以及其他可造成人身被刺傷、割傷、劃傷、砍傷等的銳器、鈍器。
(五)警棍、手銬等軍械、警械類器具。
四、易燃易爆品類
(一)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質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氟利昂、氧氣(供病人吸氧的袋裝醫用氧氣除外)、水煤氣等及其專用容器。
(二)易燃液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的制品等及其專用容器。
(三)易燃固體: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發泡劑H等。
(四)自燃物品: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制品等。
(五)遇濕易燃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
(六)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
(七)2個以上普通打火機;2小盒以上安全火柴;20毫升以上指甲油、去光劑、染發劑;120毫升以上的冷燙精、摩絲、發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
五、毒害品類:氰化物、砒霜、劇毒農藥等劇毒化學品以及硒粉、苯酚等。
六、腐蝕性物品類:硫酸、鹽酸、硝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注有酸液或堿液的)、汞(水銀)等。
七、放射性物品類:放射性同位素等。
八、傳染病病原體:乙肝病毒、炭疽桿菌、結核桿菌、艾滋病病毒等。
九、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列車運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擾列車信號的強磁化物、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不能判明性質可能具有危險性的物品等。
十、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持有、攜帶、運輸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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