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中心工作怎么樣?
一、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中心工作怎么樣?
事業單位,工作穩定,收入穩定,非常不錯。
二、三省六部制與兩府三司制的區別?
一、目的不同
1、唐朝三省六部制:加強了君主專制。
2、宋朝二府三司制:加強對內控制。
二、特點不同
1、唐朝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的特點在于分散了丞相及中央機構的權力,把相權“一分為三”,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互相牽制和監督,提高決策正確性和行政效率;同時,又將尚書省權分六部,即限制了地方割據勢力的產生和發展又推動部門牽制與機構運轉,加強了皇權與中央集權、削弱了相權;中國官職的重大改革,歷代基本沿襲。
2、宋朝二府三司制:二府制的特點就是文武分權;使得軍、政、財三權分立,互不統屬,從很大程度上加強了君主專制。
三、內容不同
1、唐朝三省六部制:隋唐的三省為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長官稱為宰相;尚書省下轄吏、戶、禮、兵、刑、工六部。
2、宋朝二府三司制:以掌管軍事的樞密院(西府)和掌管政務的中書門下(政事堂、東府)共同行使行政領導權,并稱為“二府”,為當時最高國務機關;將財政大權從宰相手中分割出來而設置了三司。
三、三省六部制與二府三司制分散相權?
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一套組織嚴密的中央官制。它初創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襲未改。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
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至隋,才整齊劃一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審核與貫徹執行。各不同時期的統治者做過一些有利于加強君主專制的調整和補充。
唐代三省制的特點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轉變。這種變化的動因在于皇權對于相權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首先、為了控制相權,皇帝逐漸使用一些資歷較輕的官員參為“同中書門下二品”,因為尚書仆射是職事官從二品。貞觀十七年,蕭瑀、李勣并“同中書門下三品”,因為侍中、中書令朝政,實際行使宰相的權力,但是由于沒有宰相崇高的體制,所以便于控制。漸漸的,中書令、侍中、尚書令以及左右仆射這些宰相職務已經變成了一個崇高的虛銜,而真正的宰相卻成為一種臨時性質的職務,這符合從漢代開始的相權不斷下降的規律。
二府三司制是宋代為了削弱相權,加強君權的重要舉措。三省長官基本不參與政事,另設“中書門下”作為宰相辦公機構。宰相只保留行政權,軍政歸樞密院,財政歸“三司”,權力相互制衡。將政務、財政、監察等權分開,而大權則系於皇帝手中。故宋代實行“二府三司”之中央政制。
在宋代,雖然三省名義始終存在,但是已經混同為一省,中書門下是最高行政機構。中書門下同時由于樞密院、三司的設立,宰相的軍權、財權被剝奪,參知政事同時分割宰相行政權,三省制度名存實亡。
四、三省六部制與二府三司制分散相權的方式有什么不同?
一、目的不同
1、唐朝三省六部制:加強了君主專制。
2、宋朝二府三司制:加強對內控制。
二、特點不同
1、唐朝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的特點在于分散了丞相及中央機構的權力,把相權“一分為三”,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互相牽制和監督,提高決策正確性和行政效率;同時,又將尚書省權分六部,即限制了地方割據勢力的產生和發展又推動部門牽制與機構運轉,加強了皇權與中央集權、削弱了相權;中國官職的重大改革,歷代基本沿襲。
2、宋朝二府三司制:二府制的特點就是文武分權;使得軍、政、財三權分立,互不統屬,從很大程度上加強了君主專制。
三、內容不同
1、唐朝三省六部制:隋唐的三省為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長官稱為宰相;尚書省下轄吏、戶、禮、兵、刑、工六部。
2、宋朝二府三司制:以掌管軍事的樞密院(西府)和掌管政務的中書門下(政事堂、東府)共同行使行政領導權,并稱為“二府”,為當時最高國務機關;將財政大權從宰相手中分割出來而設置了三司。
本網站文章僅供交流學習 ,不作為商用, 版權歸屬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及時與原作者取得聯系,若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