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廢處理項目屬于環保還是屬于安全
申請領取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防雨、防滲的運輸工具;
2、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和臨時存放設施、設備;
3、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安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公司辦環保證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企業辦理環保審批手續應帶材料
1、所在街道環保辦簽署同意意見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申報表5份2、新辦企業或更名企業名稱提交工商局的《企業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1份。
2、已有營業執照的企業提交其復印件1份;屬分支機構的,提交上級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3、租賃合同復印件1份或無償使用證明1份4、污水委托處理合同復印件1份或污水管道工程款協議復印件1份5、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復印件或立項批復1份。
4、固體危險廢物處理合同復印件及接受方《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餐飲企業還需提供油煙凈化器環保認定證書及合同復印件1份、隔油池平面圖及照片1份。
擴展資料: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對審批的規定:
取消和下放不適應形勢發展需求的審批事項,激發企業和社會創業創新的活力,是國務院確定的改革要求。
刪除對環評單位的資質管理規定,將環境影響登記表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將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的報批時間由可行性研究階段調整為開工建設前。
具體報批時間由建設單位根據自身情況靈活掌握;四是取消行業主管部門預審、水土保持方案預審等環境影響評價的前置審批,
將環境影響評價和工商登記脫鉤,落實“證照分離”要求;六是取消建設項目試生產審批,刪除關于試生產的規定。
取消環境保護部門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的審批,改為建設單位依照規定自主驗收。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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