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危險廢物危害物的計劃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領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1、首先,發揮環評指導作用,使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得合法、合規。
新建的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設施,應在其配套的建設項目環評中按建設項目建設和運營的不同階段,對其開展環境影響分析預測。
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要求,分析論證企業自建危險廢物處置設施的技術和經濟可行性,包括處置工藝、處理能力是否滿足要求,裝備(裝置)水平的成熟、可靠性及運行的穩定性和經濟合理性,污染物穩定達標的可靠性等。
2、其次,做好三本賬,使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行為說得清、道得明。
一是做好危險廢物產生和處置臺賬。由于這類企業所利用處置的危險廢物均來源于內部,因此,企業可以實現對產生的危險廢物從貯存、運輸到處置的閉環管理。企業將產生、處置的危險廢物通過建立自行利用處置臺賬進行詳細記錄,既可以自證清白,也是排除開展經營活動的依據之一。
二是做好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運行臺賬記錄。設施運行記錄是對設施運行情況最真實的體現,包括運行時間、設施運行相關參數數據、設施檢修情況等。焚燒處置的危險廢物應記錄焚燒爐溫、含氧量、污染物排放實時監測數據等內容。這本臺賬可以為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運行的真實性提供支持,并為企業煙氣等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提供參考。
三是做好新產生危險廢物處置臺賬。無論是綜合利用還是焚燒處置,末端都會有新的危險廢物產生,對新產生的危險廢物,應該做到規范貯存、處置。
3、強化環境監測,確保利用處置設施穩定達標排放。
自建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的目的是為了管控危險廢物處置風險,而非換種方式進行污染轉移。這就要求企業具有嚴格的自律性,對利用處置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加以控制,做到達標排放。
因此,企業應參照《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規范》等規范和標準的要求,制定詳細的環境監測方案,科學確定監測項目,定期開展監測。對自建焚燒處置設施的企業,建議安裝在線監測設施,并對主要污染物的實時監測數據進行信息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此外,應該定期對利用處置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并做好相關記錄。
本網站文章僅供交流學習 ,不作為商用, 版權歸屬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及時與原作者取得聯系,若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